头发的故事(中)

 
第一次见识发型,是家里来了一位叔叔,烫着波浪型的卷发。年幼无知的我想来想去,总觉得只有妇女才烫卷发,街道办的大妈不都一头卷发吗?于是就煞有介事地对那位叔叔说:你剪了个女娃儿的发型!那位叔叔笑笑,也不说什么。我见他没啥反应,就又说一遍:你剪了个女娃儿的发型!他就笑得不那么开心了。爸爸赶紧解围:你小娃儿懂啥?这是最港(相当于现在的时尚)的发型!现在想想,当时的爸爸吹着一片瓦的发型,脚蹬马靴,也很港。
 
那一年的春晚,费翔的一把火烧遍了全国的大街小巷。银幕上的费翔就烫着略带波浪的发型,又唱又跳,从电视上的男性头上看到这样的发型,我才为心目中的卷发观念拨乱反正。当时,爸爸每天都唱一把火。每次爸爸一唱“你就像那”,我就跟着大吼“一把火”。当然,吼着玩,当时的我不知道流行是何物,也不知道明星是何物。
 
又过了两三年,小虎队来了,四大天王来了。当时的我迷恋街机的街霸,于是常常和朋友争论小虎队和四大天王打架谁厉害。我得出的结论是四大天王厉害,因为四大天王比小虎队多一人。先知先觉的同学开始追星,一位迷恋刘德华的同学买了专辑,撇着嘴开始学广东歌,很自豪地告诉我们十首歌都会唱。不但唱歌,还在发型上追求一致,把头发留长到能盖到眉毛,然后努力往两边分。当脑袋上的头发终于一国两制的时候,他相当兴奋,向我们传授经验,说先对着镜子分好,用手使劲压,每天一个小时,不到半个月就压出来了。但别人都没成功,因为头发太短,也不够耐心,只剩他一枝独秀。他特爱秀自己的发型,总喜欢在操场上狂奔,分成两半的头发在头上扑腾,像两只长在头上的翅膀。
 
上初中后,分头明显增多。一次一位女同学过来对我说,今天看了你很久,你还挺帅的。我当时特镇静,但事后整整一天都美得屁颠屁颠的,甚至借来女同学的镜子看自己帅在哪里。又过了几天,那女生对我说,怎么不留个分头呢?你留分头肯定迷死人。进入青春期变得虚荣的我立马决定开始留发。于是有意拖着不理发,到迫不得已,就只理一点点。终于长到可以分了,家里没有摩丝,想起了小学同学的秘诀,就对着镜子,一点一点把头发往两边分。毫无经验,分得歪歪扭扭,一松手又前功尽弃。但我特执着,每天对着镜子分,分好了就抹水,用手死死摁住。那一段时间,头皮生疼。十多天之后,头发终于隐隐分开了。当天走向学校的时候,心里特忐忑,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成功地弄出了分头。当然,那位女生没让我失望,一见我就大叫好帅。美得我能飘到天上去。
 
当时流行的分头,特厚,耳侧和后脑勺理得特齐,以显示头发的厚度,就像一刀将头发整齐地切掉了,我们称之为砍式。用今天的审美观看,特傻特白痴,但当时就是帅的标准。同学之间经常相互攀比头发的厚度,有同学非常自豪地对我说:我头发压紧了都有两厘米厚。当时我的头发刚刚能分,风一吹整个脑袋就和平统一了。那些头发特厚特长的家伙,走进理发店特有自豪感,头一甩,大叫一声:老板,剪个砍式!老板就用推子将耳侧和后脑勺的头发推得越发夸张。我的头发还处于蓄势待发的阶段,进入理发店只能对老板说:剪个角子。稍微修一修的意思。
 
私营理发店发展的速度让人瞠目结舌,那个时候,私营理发店已经遍地开花,而全县仅有的两家国营理发店仿佛一夜之间就消失了,店面做了别的,没留下任何可以追寻的东西。私营理发店店主大多是女性,而我向来不会和比自己大的女性打交道,瞅着里面耀武扬威的装修,以及头发弄像火鸡的女老板,我要下很大的决心才能走进去。进去后整个过程都忐忑不安,任人摆布。人家叫洗头就洗头,问我水温合适不?不合适我也说合适。问怎么剪我就说剪角子。再问我这样好不好那样好不好我就统统说好。即使最后理得特别傻我也说好。
 
到后来,自己头发也留得特长了。前面一压能盖到鼻尖,从头顶上拔下一根,足足有20厘米。我很是为此自豪了一阵,走在路上,有意让一边头发掉下来盖住眼睛,觉得特帅。但我妈特反感,她说我留了个汉奸头,我心里想我妈土,不懂流行,嘴上不敢说,就争辩不是自己有意留的,是风吹的,头发长了,被风一吹,就分开了。这样的借口谁会相信,但就死活不承认是自己有意弄的。我妈还说我是长毛贼,我就争辩,我留长了是为了盖住额头上的青春痘。我总能找到理由。
 
家里一关好过,学校难过。老师们一致认为这是一种流里流气的发型,班主任在班上找了一个分得最开的典型,过去将他分而治之的头发武力统一。但转背没走两步头发又自动分裂了。他打了满头的摩丝,每一根都发都被固定在一个最佳方向,决不屈服外力的扭曲。班主任怒了,说明天还是分头就别进教室。
 
没两天学校就掀起了整顿发型的运动。要求男生不许分头,头发不超过一寸。第二天校门口就站着五六个老师审查学生的头发,像搞一场运动,一个一个抓。头发过长的被强行抓去剪了相当难看的短发。几天下来,学校终于成了齐刷刷的怪异短发。那些曾以一头砍式而自豪的家伙自豪不起来了,脸上带着怪异的表情。
 
这样的整顿运动,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搞上一次,从初中到高中。但每次过后不久,分头就春风吹又生,比野草还有生命力。学校领导不会明白,整顿运动根本不能终结分头,能终结它的,只有流行的转移和审美观念的变迁。
 

头发的故事(中)》上有 6 条评论

  1. 看起来小恐比我小不了几岁,我那时候特别喜欢小虎队,因为我家楼下住着个哥哥特别象陈志朋,我还经常到他家去借打气筒~~~
    ^_^

白永梅 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

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