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赞成性交易合法化吗?

和同学聚会,一桌八人(包括一位女性),居然都对商业性服务(性交易)合法化问题持赞成态度,让我无比惊讶,颇为感慨。不敢说面对性问题,社会有了多大的进步,至少在性观念方面,社会进步了不少。

 

当然,大家聚会,并不是为了专门讨论这样一个问题。难得聚到一起,吃吃喝喝,天南海北,自然而然谈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才发现观点惊人地一致。

 

为什么支持性交易的合法化,大家叽叽呱呱,各有各的证据和说法,总结起来,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

妓女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历史源远流长。估计交易产生的那一天也相应有产生了性交易。在历史上的很多时候,妓女都以合法的身份存在的:管仲治齐国的时候,以国有企业的方式办理了妓院,名曰“女闾”;宋朝的时候,酒家是官办,为了好卖酒,伟大改革家王安石提出的政策竟然是妓女促销;明朝政府也傍着妓女吃软饭,收她们的税,名曰脂粉钱,以充国库。妓女这种源远流长的存在方式,也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唐宋诗人,往来青楼是家常便饭,甚至相当多的经典作品,都是在妓院中吟就的,比如杜牧,在青楼谈情说爱写就的作品就数不胜数。如果没有妓院,无法想象经典诗词还能残存多少。网上流传的老罗语录里面有这样一句:古代诗人去妓院是去谈恋爱的。的确是这样。文人与妓女的亲密关系一直流传到明代甚至近现代。像陈寅恪这样的大师级人物,竟然也舍得花数年的时间为柳如是作传。

 

●现实

如今,根据一些调查,中国妓女的数量保守估计至少在400万以上。她们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因此也有着巨大的社会力量。甚至很多地方经济发展的好坏,都与妓女密切挂钩。我的一个记者朋友采访北京某知名大学的著名社会学教授,那位教授透露了这样一件事:某地一直经济不振,后来把新修的一片房子包给了某个集团,该集团在那里开设了大量洗头城,KTV,萎靡不振的经济竟然有了复苏。领导班子开会吃饭的时候,一位领导说:我们要意识到,我们的三顿饭有两顿都是妓女给的。而在某些性产业发达的地区,业务能力强的妓女甚至通过辛勤劳动开起了宝马。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反对性产业颇有掩耳盗铃的意思。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性交易合法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德国就是性交易合法的国家,德国妓女在世界杯期间闹罢工,因为她们觉得长时间的劳动违背了劳动法。

 

●观点

马克思用阶级剥削论分析社会的时候,是把妓女和工人同样放在受剥削的位置上的,他对妓女的注解是:像计件工资劳动者那样出卖肉体的女人。恩格斯更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妓女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恩格斯也相当关注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妓女的权益,他在1892年写给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的信中的几句话让人震撼:“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作为现存社会制度的牺牲品的妓女本身的利益,并尽可能地使她们不致遭受贫困。”“绝不应该损害她们的人格,也不应该损害她们的尊严。”“在卖淫现象不能完全消灭以前,我认为我们最首要的义务是使妓女摆脱一切特殊法律的束缚。”“完全停止对卖淫进行追究并使妓女不受剥削。”而到今天,一些女性主义者大声呼吁:性工作也是一种工作(Sex work is a work)。

 

●影响

有些人会有一些奇怪的逻辑:比如听说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他就会问:你支持这个,是不是自己想嫖妓哟?如果是一位女性支持,他是不是也要怀疑人家想去当妓女?之所以支持性交易合法化,是因为一件事如果永远无法杜绝,何不允许它的存在,再对它进行规范和合理的管理?更何况这样的规范和合理管理之后,很多社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性病的传播问题,同样听那位记者朋友提及,我们出生的小县城,在几年前已经有四位艾滋病患者,我们所在城市的每一个区县,无一例外地都有艾滋病患者。如果妓女都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这些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再比如作为弱势群体的妓女的权益问题,如果其合法化了,其权益自然受到法律保护而不会被人肆意践踏。一项在很多方面都大有裨益的措施,为何不实施呢?

 

无法实施,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多数人无法在观念上接受这样一件事,所以法制上禁止的同时,实际操作并不会一竿子打死。最难改变就是观念,但是通过和同学聚会,我发现在观念上,这些年其实有不少的进步。当更多人的观念都进步了,或许这件事就不难了。一项对社会有益的事,我还是盼着它发生。

 

你赞成性交易合法化吗?》上有 28 条评论

  1. 性交易本职上是社会两级分化的结果,毛泽东没有两级分化,所以就不存在这种现象.对于性交易合法化,我是不赞成的.因为这对社会伦理\社会道德,都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如果你是一位妇女女士,你愿意自己的老公去嫖娼吗?

  2. 坚决不同意。性交易合法化在其他国家行得通,却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先不说以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能否管理好这个并不新鲜的“新兴行业”,单是由此引发的道德、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的问题就足够头疼的了。更深一步,这些问题还可能导致犯罪率升高,现在的情杀仇杀还少吗?
    存在即合理,那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不公平、不道德,甚至伤害他人的行为都可认为是合理的了。久禁不止就不禁了吗?我们倡导观念的更新,人权的扩大,民主的普及,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心理底线。我不否认,这种想法一旦变成现实,博主所说的益处都会实现,但害处呢?当害处大于益处的时候,无论益处多么诱人,也只能放弃。

  3. 保护妓女的权益,是因为她们是弱势群体,是被伤害的一方,而不是因为她们所从事的行业就是合理合法的。事实上,色情行业存在一天,她们的伤害就不会终止,因为这种交易本身就是以伤害为基础,为本钱的。使之合法化,是现实中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够而产生的妥协的想法,企图以合法的伤害代替非法的伤害,但归根结底还是伤害!
    博主所计算出的好处,仅仅是“毛利润”,没有计算对受害者的伤害支出,而性交易的受害者如此之广,这种代价未免太大了。
    性交易的存在,是这个社会的不健全,虽说期待它完全健全完美是个遥远的梦想,但也不能因为遥远就允许毒瘤的存在,残疾的继续,现行利益和未来代价,究竟能不能平衡,我们赌不起。
    正因为性交易带来的问题如此之多,才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改变现状不易,就寻求另一种方式,这不止是逃避,还是推卸责任,而且这样冷冰冰的如同卖肉一样计算,难道不是一种自私吗?何曾考虑过当事人的想法?不太残酷吗?
    原谅我的激烈,母亲姐姐都在妇联工作,我看到听到过太多她们的努力,不想让这种努力白费。针对这种呈泛滥之势的观点,而非针对博主。相反,我对博主严谨的态度十分赞赏。

  4. 如果没有妓院,无法想象经典诗词还能残存多少。
    请原谅,作为一个国学爱好者,我无法同意这个观点。如果没有妓院,互相只是真情的付出,而非逢场作戏,写就的诗歌只会多不会少,只会更干净。如果古代女子皆有如今权利,世上将不止一个李清照。刘燕歌、珠帘秀,如果不是歌伎、伶人,怕不要与关汉卿齐名!历史本不能假设,但如要假设,但当想想多种可能。
    诗词之美,在于文字本身,而非它所写的环境,如此分析,是玷污了它们。

  5. 随便说点感想,有什么让博主不高兴的,还请不要介意。真的很佩服你啊,阐述自己的观点这么严谨,文字又流畅,旁征博引,好有内涵,而我只是个好像什么都懂一点,其实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罢了。

  6. To明明:

    两级分化的确会导致性交易,现在也有着社会差异,这可能和妓女数量的庞大相关。想要让这个职业消失,应该尽力去减小社会差异,而不是用法律去否定这个职业,让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妓女处境雪上加霜。

    另外,你问如果作为一名女士,你愿意自己的老公去嫖娼吗?这犯了我文中提及的逻辑错误。我是一名男性,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并不代表我就要去嫖妓。比如卖烟也是合法的,这并不表明国家就鼓励大家抽烟。如果你不希望你的老公抽烟,你自然可以禁止他。卖烟是合法的,愿意抽非法也会抽,不愿意抽的合法也不会抽。性交易也是这样,想嫖妓的非法也会去嫖妓,不想的,合法也不会去。即使合法了,这一点并不会改变多少。婚姻说白了是两个人的契约,如果你们的契约允许婚外性行为,那么去嫖妓就不存在背叛,如果不允许,不但嫖妓是背叛,和别人通奸也是背叛。这是一个婚姻契约的问题,而不是性交易该不该合法化的问题。

    另外,抽烟和性交易有另外一个相似点。抽烟虽然是合法的,但是很多公共场合,都不允许抽烟,为了照顾抽烟的人,专门划出了一些通风又不影响他人的区域供吸烟者抽烟。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很多国家也是这样,并不是处处泛滥,而是划定一定的红灯区,将性交易控制在其内,规范管理。

  7. 原来锁寒是一位女性,讨论的最好方式,是就事论事。如果有人本着就事论事的态度来我博客和我讨论,我感到荣幸。
    锁寒留言的一些观点虽然和我出入很大,但是我赞同你就事论事的态度。

  8. To琐寒:

    中国国情论我不能赞同。任何一个社会都会面临道德、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的问题,不单是中国才会面临这个问题。为什么别人能处理好我们就不能?另外,我很讨厌总是把性和道德扯在一块儿,性是一件两厢情愿的简单事,不要总把它扣上道德的帽子。而性交易与家庭婚姻的关系,在对明明的回复中,已经阐述过。至于伦理,它涉及的是道德以及相关行为规范,在道德上不成其为事之后,伦理方面,也就迎刃而解。

    性交易合法导致犯罪率上升我也不能认同。犯罪的起因往往是不公和压抑。虽然不公无法解决,但性交易合法化却是疏导之策。疏导应该缓解社会犯罪,而不是加剧。另外,为什么把情杀和仇杀与妓女联系在一起?仿佛妓女天生就是为这个世界添乱的。情杀得以情为基础,现在有多少人找妓女是为了谈情?仇杀因仇而生,妓女是散播社会仇恨的?

    一路分析下来,我看不出它有多大弊病,何来的弊大于利?

  9. 它既然存在几千年了,就有一定的道理,毛主席时代表面上禁了可真的禁了吗?我支持合法话,那样能满足一大部分人需求,也能减少很多社会问题。

  10. 我到是赞同博主的观点:
    一件事如果永远无法杜绝,何不允许它的存在,再对它进行规范和合理的管理?
    博主下面回帖里面的阐述就更加精彩了。

  11. To琐寒:

    对于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的问题,是有法律的保障好还是弃之不理使其永远处在非法地位好?合法化虽然不能改变她们的地位,但是她们的很多切实利益可以得到保障。比如有不合理遭遇,至少可以寻求法律庇护,但如果自身都非法,妓女还敢找法律吗?还是那句话,社会的差距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缩小填平的,对于还将长期存在的大量妓女,将她们统统打为非法就是帮助她们?只可能让她们的处境更悲惨。

    不知道琐寒在妇联工作的母亲和姐姐是怎样帮助她们,有了法律的依据,也许更为有效。

  12. To琐寒:

    关于妓院和诗词的关系。首先要承认源远流长的青楼文化对其影响颇深。至少我们现存的诗词里面,有好多都与之相关。如果将这些都阉割掉,的确会丧失不少瑰宝。

    如果一首诗情真意切,却作于青楼,你会摒弃它吗?

    继续引用老罗的那句话,古代诗人去妓院,是谈情说爱的。他们未必如你想象那般虚情假意。

    为什么都去青楼谈情说爱,这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如果把青楼关了,诗人们没了谈情说爱的场所,哪来那些诗?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谈情说爱这个环节的。两个人互不认识,媒人介绍提亲,下一步就是结婚。结婚都因为“父母之名,媒约之言”,而不是彼此相爱。恋爱这个环节,完全缺失。诗人们都去青楼谈恋爱,也就不奇怪了。

    如果喜欢这些诗,得好好感谢青楼。

  13. 不要说什么道德、伦理了,我倒赞同性应该和道德、伦理在适当的时候要分开。存在就是真理。妓女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这恐怕连中央领导也都知道。在现今的社会里,你能从根本上灭绝卖淫现象吗?毛泽东的时代可以,今天不可能。我们的警察们奉上级指令严打了多少次了?打绝了吗?恐怕是越打越多了。为什么打不绝呢?理由是多种多样的。但结论是一个,那就是说妓女的存在是当今社会的必然,这就是真理。一个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是不怕真理的,他应该勇敢地面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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