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就是可耻

郭的抄袭案件尘埃落定了,抄袭就是抄袭。这么难以判决的抄袭案件都判决下来了,说明抄袭痕迹无比严重。
 
抄袭是可耻的,但似乎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认为。最近两天看相关博客文章,看到不少大脑糊涂的粉丝,在即使抄袭成立的前提下,依然认为小郭无比正确。摘录一些如下:
 
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就不要再关注他就好了,没必要去咒骂,和阻止别人去喜欢他。
按照此意:如果不喜欢剽窃,不要关注它就好了,没有必要去咒骂,也没有必要阻止人家喜欢剽窃。
 
其实梦本身很讨人喜欢,它本身的一些东西已经不是抄袭不抄袭能覆盖的了。
按照此意:他抄袭了一部让人喜欢的好作品,所以抄袭不抄袭已经不重要了。
 
小四的才华确实是有目共睹的,连续新概念的两届一等奖,没有两把刷子拿得下来吗?
按照此意:他是有才华的,所以他抄袭了也就不重要。
 
……
 
诸如此类的头脑不清傻瓜留言太多,一个抄袭案已经够让郭羞愧的了,不明是非的粉丝更让旁观者都脸红。
 
就事论事,是最好的态度。抄袭是可耻的,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观点,会被越扯越糊涂?
 
还有人说,庄羽借此时炒作。这种目的论的腔调仿佛在证明抄袭没错,错的反而是把抄袭者告上法庭的行为。如果她真在无事生非炒作,那就告啊,有人气有影响还得理,没有打不赢官司的道理。
 
还有一点想不明,如果真是自己的原创作品,郭为什么不上法庭捍卫自己作品的贞洁?《梦》好歹算郭的代表作。
 
提供一个故事供参考:当年,有人控告迈克尔杰克逊的Billie Jean抄袭,杰克逊上法庭为自己辩护,阐述自己是在什么情况下获得Billie Jean灵感的,以及是如何制作这样单曲的,将整个法庭变成了音乐聆听会,让全场人陶醉其中,最终大获全胜。
 
对于一个创作的人,自己的作品就想自己的孩子,所以庄羽将郭告上法庭是情理之中,郭不上法庭为自己辩护倒是情理之外。如果真得理,为何不上法庭为自己辩护,有能耐也能将法庭变成一个作品听证会,并大获全胜。自己最了解自己作品,不为自己辩谁为你辩?
 
最让人汗颜的是郭接受采访的一句话:抄袭之争是成人世界的事,他不想参与。(详见:http://ent.sina.com.cn/s/m/2006-05-24/07351090867.html)靠,难道他还小?难道抄袭是别人干的?
 
抄袭就是可耻,没有谁能改变这点。要么否认自己抄袭,并进行反击;要么承认自己抄袭,并公开道歉。
 
做人要光明磊落,是怎样就是怎样。

抄袭就是可耻》上有 17 条评论

  1. 一向不喜欢郭,他简直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一点担当也没有,整天象个十七八的小姑娘似的自怜自艾。一个人在青春期的时候这样我还能接受,可是都青春这么多年了,我要是他妈我都要烦死了,非把他拎过来一巴掌打醒了不可,哪有这种孩子的,永远也不要长大,不仅对社会一点用处也没有,还毒害了成千上万不懂事的小孩,怎么生了个这样的东西!!    好像说得太刻薄了哦,那就不说别的了,只看他的作品:第一本《幻城》出来吧,还好,经历过青春期的和还在青春期的都能理解,到了第二本《梦……》,恩,文字风格换了,虽然料还是那个料,不过好歹味道有进步,结果弄了半天却是抄人家的。说到抄袭,我绝对相信,你看他前后写的东西,风格和《梦……》差得太远了。可怜我的那帮被愚弄的还在青春期的表弟表妹们。再后来在洗手间看完《1995-2005夏至未至》后,轻松的长吁一口气:幸好买书的不是我,幸好我没买过他的书……

  2. 作为一个平凡无奇的人,所以我有‘没有什么不可娱乐’的看法。
    对与公众人物,他们大可拿他们的名气来挣钱。因为有人爱看他们。不是光高尚的人有人欣赏,卑鄙的人也有。这个时代就是,有了名气就有人喜欢,有人喜欢就有了钱。
    要说抄袭,从前就有‘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说法。都是学习、欣赏、灵感一步步来的。抄的好抄出自己的特色添加了自己的思想就是自己的作品。就好象花儿的‘洗刷刷’一样。喜欢听就是成功的。抄能抄到哪去,还能是整首么。

    打官事,到头来还不是金钱,名气,炒做而已么?当然庄羽认为别人抄袭去打官私应该的,应该理直气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得利益没什么不对。

    可是这无关高尚、与卑鄙。因为从头来就都是利益。

    假如你是爱因斯坦,那么我会坚定的维护你的相对论。可是爱因斯坦不会说别人抄袭,因为他就是让他的智慧散播出去分享给大众。

  3. 人不能攫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拿去盈利。这是最基本的准则。

    庄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绝对无可厚非。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鲁迅当年也为版税叫真过。

    爱因斯坦把自己的发现奉献给人类,那是他的高尚。但是,从来没有谁将爱因斯坦的论文拷贝过去,署上自己名字,说相对论是自己的发现。

  4. 应该坚决打击盗版的,郭的跟盗版别无二致,这么做根本就不能再当娱乐了.
    他的青春期,我觉得太长了.他的感受不能说没有,但是把那一点伤痛无限夸大了.
    愚弄青春期的孩子们?那还不至于吧.虽说是抄的,但原著都是相当好的,他的文采也还不错.
    他抄别人作品是他人品有问题,作品本身还没啥问题.

  5. 越来越觉得你我很相象了,也许你不喜欢我这么说。但就只是我的感觉而已,不一定是事实。希望你不会介意

    我就是是非观太明确了,自己认定的,就认为是对的。这没什么不好,也没什么好。昨天,还是前天,记不清了。反正是我又对电视发表评论的时候,妈妈说“看,你就总是认为自己对的。”这句话点到了我,也可能是我的痛处。我反思了下,对呀~我只是用我的世界关看世界,和我不同的,我就不会去认同。别人的立场也不一定错呀。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立场看世界,所以才会有分歧。现在我就真实的认为,其实是非不是那么容易分的,对错也不是那么绝对的。对于每件事的自己的立场,不给别人带来伤害就行了。这就只是我的认为。

    我是挺幼稚的,岁数挺大了很多事还老是想不明白。

    经常到你这里来看就是因为我觉得你很真实。真实的不装高雅和深度。因为我是幼稚的所以我很喜欢真实。所以喜欢来溜达。

    写到这了,回头看看文字~~~呵呵很多和主题无关。唉这就是我的毛病——老跑题。写什么就是什么吧~~~~~~~也没表达清什么!就这样吧。再写还是写不清什么的。我是个思维混乱的人,不适合写作呀。

  6. 关于是非观,的确一直在变。很多以前不合理的,也许今天就合理了。但一些最基本的是非观,是不会改变的。

    这个年代的禁忌,也越来越少,但这世界并非混沌,仍然有一些最基本的准则:比如,人不得侵犯他人利益。剽窃别人的作品,署上自己名字赚钱,就是侵犯他人利益。

    当今的法律也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但是在保护著作权上,的确是无比正确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不是靠国家养,而是靠自己的作品养。让作品去挣钱,然后养活自己。如何保障作品为自己挣钱?那就是保障作者的著作权。侵犯作者的著作权与偷窃作者财富无异。

    至少在当今社会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不对,正如前面分析,这归根结底涉及到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感谢夸奖我的真实、不装高雅不装深度。装高雅的人,往往虚伪,装深度的人,往往没有深度。很多问题其实无比简单,没必要搞得那么高深莫测。很多所谓的低级趣味,其实反应人的基本需求,对其嗤之以鼻的,都是虚伪之流。

    是怎样就是怎样,这样最好。

  7. To木禾,月光光:

    翻过郭的一些书,不是我喜欢的口味。一个人总是自怜自艾,舔自己的小伤口,的确觉得讨厌。

    这篇文字的回复中能出现这些讨论,谢谢你们。

    回帖的所有人都值得感谢。

    当然,那个傻比“搏客郑阉洁”除外,这种人有受疟狂,恨不得没人都抽他。对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搭理,当不存在。

  8. 也就是那本梦让我喜欢郭的,自从知道后,真的是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我只能说很鄙视他,同情庄羽,所有父母都会尽力来保护自己的孩子,这是无可厚非的。
    恐兄也有自己的粉丝了,高兴啊

江雪 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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