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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巨靠不已

[志怪小说]人骨山惊魂

[志怪小说]人骨山惊魂
 

城西杜山,被刚去游玩过的王生描绘成一处风景绝佳的圣地:杜山土质肥沃,林木秀丽参天,木榜土而生,故曰杜山。至顶峰,一览近山远城,更有绝佳风景。

 

拗不过王生热情邀约,我与众友一同前往游玩。由王生带路,我们从西门出发,一路向西,渐入山林,九曲十八弯,终来到杜山脚下。

 

杜山山势巍峨,乃一幽静之处,终年人迹罕至。我们一路攀爬,一路四处观望,杜山林木果然参天,却似枯木,时值春末夏初,却未见发芽迹象,枝桠曲伸,但透露着枯竭。一路上土质疏松,入地半尺方能踏得坚实之物,每行一步皆被松土没至脚踝,行走颇为困难,一行人不禁抱怨起王生,把众人带到一处何等糟糕的去处。王生却不以为然,笑曰,如此疏松的泥土,方能培育一山参天之树。同游的李生愤然:一山参天之树,却全如枯病的朽木,毫无生命之兆!王生依旧不以为然:山上气候寒过山下,山下虽已春末,山上尚未立春。又言:山顶就在不远之处,览得山顶风光,方不虚此行。众人只得拖着沾满泥尘的双脚尾随王生向上攀游。

 

愈向上攀登,山中幽静愈显异样。耳畔渐传来幽幽之声,犹远还近。山中树木,也随着一路向上,更显扭曲狰狞。寒气渐重,让人脊椎发凉,幽幽之声更甚。同行众人更觉蹊跷,问道:山中景行何以如此怪诞?王生依旧不以为然:幽幽之声,乃风吹林木所致,山间寒冷,大家加快脚步即可御寒,经过此段艰险之地,就是顶峰。李生已然招架不住,欲图沿路而返,但众人心有不甘,觉得无功而反,实有所憾,既然山顶就在前方,何妨登至顶峰?李生只得从众尾随。

 

继续上行,每走一步都需在松土之中探寻坚实之处,道路却越发难走、硌脚。幽幽之声愈演愈烈,似乎在每人身边游荡,寸步不离。树木的形状也加倍诡异,总让人想起什么,又难以言状,看似枯竭,看似毫无生机,却透露着阴森之气。李生突然大叫:那树怎似一只手臂?!循声望去,所指之树果然如同一只破土而出的狰狞手臂,手指张牙舞爪地伸开,欲图抓住过往之物。再环顾四周,原来周围的所有树木,都如各种动作的手臂。李生惊得摔倒在地,却发出更大的惊叫——摔倒之际,双脚撬开了地面松土,地表裸露出一个骷髅头。李生欲图转身而逃,未曾站立,双脚狂蹬,地表却裸露出更多人骨。众人皆惊,拔起双腿,发现自己所踩坚实之处皆为人骨,尖叫之声此起彼伏,众人跳着躲着炸开了锅。也就在此时,满山树木皆化作了裸露森森白骨的手臂,张牙舞爪着伸向众人。慌乱之中寻望带路的王生,却发现王生化作了一只三尺高的食肉蝼蚁,张着带血的大钳向大家袭来。众人惊叫连连,抱头鼠窜,地表却裂出三丈深的缝,众人皆坠入其中。

 

醒来,发现众人皆被缚于一山洞之中,洞中白骨万千,有无数三尺蝼蚁正撕扯着残剩的尸肉,咋咋之声,令人毛骨悚然。篝火闪耀之处,站着一独眼山怪,张着血盆大口打量被五花大绑着的众人。一个个醒来之后,皆瑟瑟发抖,胆小者,已发出呜咽之声,料想今日即葬身于此矣,一尊独眼山怪,一群食人蝼蚁,即使如九命之猫,也难以保命。

 

山怪已然按捺不住,低吼一声,山洞嗡嗡共鸣。它猛朝李生扑去,咬断李生脖子,吮吸起人血和阳气。李生半张着嘴,已发不出任何声音,面部抽搐,眼睑内只剩眼白,就此一命呜呼。吮吸完之后,蝼蚁一拥而上,将尸骨未凉的李生撕扯得只剩白骨。在撕咬尸骨的啧啧之声中,尚有小命的众人惊恐得便溺直流,更有胆小者已然昏死过去。

 

目睹活生生的友人被撕咬成白骨让我遍体生寒。血腥与恐惧更让人呕吐不止。就在此时,蝼蚁中的一只,却化作了李生的模样。尚存神志的众人半张嘴呆呆看着当前场景。化作李生的蝼蚁张嘴哈哈大笑:诸位皆命不久矣,就让汝等死得明白些吧。在此山中丧生的每一位,皆有蝼蚁化作其模样下山,一来掩人耳目,二来引诱更多之人奔赴此处……山怪嫌化作李生的蝼蚁话多,朝其猛吼一声。李生赶紧闭嘴,走向洞口,下山觅人去也。

 

从蝼蚁之口,我等才明白,引诱众人上山的王生,已不是王生,而是蝼蚁化作的幻象,引诱众人登山,乃蝼蚁布下的一个陷阱,而如今的我们,坠入陷阱,被绑得严严实实,命在旦夕。而归西后的我们,也将被蝼蚁伪装,以期引诱更多人上钩。

 

山怪低喉一声,扑向第二个人。我紧闭双眼,不愿再目睹任何血腥之景,而两手被俘,无法充其双耳,撕咬之声依旧清晰可辨。此等折磨使我宁肯早些死去,未亡者的哭叫,山怪的吞咽之声,蝼蚁撕咬之声,已让我全身瘫软,生不如死。

 

第三人、第四人……撕咬之声步步靠近。山怪大吼一声,猛扑过来,一股强劲的风迎面袭来,深感末日已至,我昏死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身边之人皆成了白骨,山怪的怒吼在耳边徘徊,自己竟毫发无伤。原来,山怪每扑来一次,我衣兜某处便会发出金光,将其阻隔在三尺之外。猛然想起,金光迸发之处乃是前些日去城北明元寺所求护身锦囊,禁不住庆幸小小锦囊竟能保得薄命。然而,在三尺之距目睹山怪血盆大口,依旧让我遍体生寒。所幸山怪在无数次扑腾之后精疲力竭,对我不再理会,呼呼睡去。我也精力尽失,昏然睡去。

 

醒来之后,已然三更,山洞内森森白骨在微弱火光的照耀下若隐若现,似随火苗晃动,蝼蚁已退却至更深的洞中,山怪依旧呼噜惊天。一天的挣扎,绑缚的绳索已有松动,方意识到自己有法逃脱。费九牛二虎之力抽出双手,再用最小心的动作解脱其余绳索,蹑手蹑脚摸向洞口,生怕碰触到一根骨头。

 

逃离洞口后一路狂奔,没有幻象掩盖的杜山在月光下伸展出一只只白骨森森的手臂,松土未能掩盖之处,白骨遍地。我一脚深一脚浅地狂奔于其中,背后阵阵发毛,生怕再度坠入洞中。

 

逃至城西,已日上树梢。一路奔回家中,思踱下一步如何是好。从焦急的家人口中得知,其余人早于昨日傍晚返回家中,前去打探,方知我与众人走散,滞留山中,安危难测。返回的自然不是他们,而是蝼蚁。一边应付家人的嘘寒问暖,一边思索当前状况,考虑良久,决计不将真相告知家里。换去一天下来的脏破衣物,并寻合身的穿上,我打算去一趟李生家。唯有将计就计,方能打探更多有利消息。

 

果然如我所料,化作李生的蝼蚁一见我跨入大门便发出会心微笑,已然将我当作化身而来的蝼蚁,并邀我入内室进一步说话。在内室中,李生与我商讨如何设置更大陷阱,邀约更多人去杜山游玩。我小心翼翼应对,顺水推舟,旁敲侧击,居然打探到不少消息。

 

原来,杜山原本住着一窝千年蝼蚁,蝼蚁修行千年,但无甚法力,独眼山怪至此,赋予蝼蚁魔法,但要蝼蚁服务于他,化作人形去山下诱人至此。独眼山怪靠人血和阳气提升法力,人肉则供蝼蚁享用。数十载,人骨已堆积成山,山怪在人骨上埋上泥土,在泥土之上插上手臂,用障眼之法将其化作树木,以此引诱世人前往游玩。靠人血和阳气提升法力毕竟有限,山怪一方面让蝼蚁化作被食之人,以掩埋真相,蒙蔽天下,另一方面,欲图用人骨练就一座能倍增法力的通天骨塔——如若某日通天骨塔练成,山怪法力倍增,必将无所顾忌,大开杀戒,那也将是全城百姓的死期。

 

打探得此消息之后,转思何等力量方能克此山怪,遂想到了明元寺所求护身锦囊。既然锦囊能救我等性命,明元寺的圣僧定能破解山怪之法力。乃直奔明元寺而去。

 

至寺中,与僧人说及近日遭遇,皆连连称怪。方丈问清虚实,乃打禅坐定,神游万里。一炷香之后睁眼,曰:幸未成气候,否则,后患无穷矣。

 

翌日,方丈择得八位高僧,身披袈裟,手持金符,直奔城西杜山。我侥幸偷得一条薄命,未敢再次前往,只窝藏家中,忐忑静候。

 

午时,城西传来一声巨响,如雷霆万倾,声震云霄。片刻,自空中落下万千白骨,撒落城中每一角落。就在巨响传来之时,两成百姓化作蝼蚁,四处流串,全城皆处于万分惊恐之中。无数百姓疯叫奔跑,如大祸临头。

 

在百姓尚未安宁下来之时,高僧已然返回,曰:此非大难临头,而是大祸已去矣!山怪已除,化作蝼蚁逃跑的,乃山怪之喽啰,掉落各家之白骨,乃各家遇难之亲人。各家各户请收拾残骸,为亡者办理后事吧。阿弥托佛!明元寺将为本城遇难者超度七七四十九天,助其亡灵早日轮回。

 

超度之事不表。自山怪铲除之后,城中百姓皆视本城为妖孽孳生的不祥之地,纷纷举家搬迁。未两年,只剩一座空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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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恐按:
1.以前从未写过鬼怪,为告诉读者文中有怪,有所心理准备,特在标题加上“志怪小说”四字。
2.为体现志怪小说的气氛,文中多次用到半白话的写法。无意文风复古,这种写法只为故事服务。用这种文风写东西,自己也不习惯。
2.一些志怪小说,如《聊斋志异》,会在文末加上“异史氏曰”之类的一段话,以充分实现文以载道的功能。此文是游戏之作,无任何寓意。当故事读就行了,不用深究太多。只想写个这样的小说,从未想过透过这样的小说隐喻什么,教导什么。无此习惯。

抄袭就是可耻

郭的抄袭案件尘埃落定了,抄袭就是抄袭。这么难以判决的抄袭案件都判决下来了,说明抄袭痕迹无比严重。
 
抄袭是可耻的,但似乎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认为。最近两天看相关博客文章,看到不少大脑糊涂的粉丝,在即使抄袭成立的前提下,依然认为小郭无比正确。摘录一些如下:
 
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就不要再关注他就好了,没必要去咒骂,和阻止别人去喜欢他。
按照此意:如果不喜欢剽窃,不要关注它就好了,没有必要去咒骂,也没有必要阻止人家喜欢剽窃。
 
其实梦本身很讨人喜欢,它本身的一些东西已经不是抄袭不抄袭能覆盖的了。
按照此意:他抄袭了一部让人喜欢的好作品,所以抄袭不抄袭已经不重要了。
 
小四的才华确实是有目共睹的,连续新概念的两届一等奖,没有两把刷子拿得下来吗?
按照此意:他是有才华的,所以他抄袭了也就不重要。
 
……
 
诸如此类的头脑不清傻瓜留言太多,一个抄袭案已经够让郭羞愧的了,不明是非的粉丝更让旁观者都脸红。
 
就事论事,是最好的态度。抄袭是可耻的,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观点,会被越扯越糊涂?
 
还有人说,庄羽借此时炒作。这种目的论的腔调仿佛在证明抄袭没错,错的反而是把抄袭者告上法庭的行为。如果她真在无事生非炒作,那就告啊,有人气有影响还得理,没有打不赢官司的道理。
 
还有一点想不明,如果真是自己的原创作品,郭为什么不上法庭捍卫自己作品的贞洁?《梦》好歹算郭的代表作。
 
提供一个故事供参考:当年,有人控告迈克尔杰克逊的Billie Jean抄袭,杰克逊上法庭为自己辩护,阐述自己是在什么情况下获得Billie Jean灵感的,以及是如何制作这样单曲的,将整个法庭变成了音乐聆听会,让全场人陶醉其中,最终大获全胜。
 
对于一个创作的人,自己的作品就想自己的孩子,所以庄羽将郭告上法庭是情理之中,郭不上法庭为自己辩护倒是情理之外。如果真得理,为何不上法庭为自己辩护,有能耐也能将法庭变成一个作品听证会,并大获全胜。自己最了解自己作品,不为自己辩谁为你辩?
 
最让人汗颜的是郭接受采访的一句话:抄袭之争是成人世界的事,他不想参与。(详见:http://ent.sina.com.cn/s/m/2006-05-24/07351090867.html)靠,难道他还小?难道抄袭是别人干的?
 
抄袭就是可耻,没有谁能改变这点。要么否认自己抄袭,并进行反击;要么承认自己抄袭,并公开道歉。
 
做人要光明磊落,是怎样就是怎样。

本博客惊现“反恐精英”

本博客惊现鈥湻纯志⑩
 
现在才让您出来透透气,真是委屈您了。
 
您花费这么大心思来骂我,偶才看到,真让您失望。
 
想必您有强迫症,明明不喜欢看的文字,还要强忍着看完,何苦呢?幸好只是一篇文字,是别的我不敢想象。
 
想必您还有癔想症,我从未说过我像韩寒、像王小波,我就是我,我从来不想是谁像谁,需要您来编织么?撒癔症了在自家呆着,到人家地盘上撒野算啥?
 
您还知道冷幽默,真不容易。欣赏一个人需要把他的任何特质都模仿得惟妙惟肖吗?只有蠢蛋如这位“反恐精英”才会如此吧?扯鸡巴蛋。100个人扯鸡巴蛋有100种方法,扯鸡巴蛋都模仿人家,算啥?
 
操!
 
人生最悲哀莫过于操都要模仿人家!

吃在食堂

  中学的时候,大脑交给学校,肠胃交给父母。上大学了,大脑交给了自己,肠胃交给了食堂。大脑交给自己是好事,不会再被学校填鸭般地往里面塞东西,肠胃交给食堂,就未必是一件好事了,你永远无法预测食堂会望你的肚子里塞一些什么。
                 
  刚刚到学校的时候,了解比较肤浅,抱怨的往往只是口味之类的问题。
                 
  来学校的第一天,和一个老乡到食堂吃面,觉得面条淡得无法下咽,就大声嚷着加辣椒。食堂师傅说,辣椒没有,辣油可照?于是来了一大碗辣油。不知是火车坐多了口舌无味还是碗里的面条无味,我和老乡每人往面条里加了半碗辣油,方有些许满意,面条吃光,连汤带油也喝个精光。食堂师傅来拿碗时对着一滴不剩的辣油碗望了半天,表情奇特得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描述。后来的一段时间,食堂的师傅们远远看见我就开始相互交流:那个喝一碗辣油的人又来了。
                 
  另外一次去吃饭,要了一个青菜汤,食堂师傅却做成了炒青菜。端上来觉得不对,就问怎么做成炒的了。他说,啊?你要的汤是吧?这还不容易,加一点水煮一煮不就是汤了。我当时眼睛瞪得如铜铃一样,一辈子第一次听说汤是这样来的。10分钟之后,他还真把这样的一碗汤搞出来了,呈在我们面前。
                 
  如果说我对学校食堂有很大的不满,那么,不满就是从这两件事生根的。刚开始,不满还仅限于味道难吃,烹饪粗糙,直到有一天,出了一条特大新闻,才开始考虑这样一个问题:食堂到底在往我们肚子里塞什么?
                 
  那天看报纸的橱窗前面围了一大堆人,前所未有地拥挤,还议论纷纷,人声嘈杂。我以为国际风云有了新的变动,挤近了才知道橱窗里面陈列了一个老鼠头。煮熟了的模样,毛茸茸地裹了一层油,油里面戳出几根胡须。再听旁人的讲解,终于了解到是这样一回事:一位朋友在菜里面吃到了这样一个玩意,万般愤怒之下,就放到了橱窗里,展示食堂的恶行。周围的人不停地骂食堂,我却在研究一个问题:这个老鼠头到底是混在什么菜里面的?通过对脑袋上沾的原料的分析,通过各种可行性假设,觉得混在红烧土豆里最恰当,形状差不多,圆圆的,一刀就切进去了。
                 
  没过几天,又有人吃出了蚂蚱。有了老鼠头垫底,这件事显得相当的小儿科。但我开始关心起学校食堂的做菜方式来,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往里面加这么多的生猛肉料。学校做菜的地方一直写着操作重地,闲人免近,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窥探。不过却有好心的人告诉我,说做菜的情形是这样的,一个特大的锅,里面一整锅菜,一个人站在灶台上,用一个铲沙的大铁铲使劲搅和。我想起了农村里煮猪草的情形。
                 
  过了一段时间,食堂又暴出新的猛料,用装过有毒化学药品的容器装油。学校的油桶我是见过的,黑漆漆的油腻腻的大铁桶,一个人搬不动就放倒下来用脚蹬着在地上滚。一个化学系的同学就在这样的油桶上辨认出了前盛装物的化学分子式,当对化学分子式分析得出有毒的结论后,全校哗然。
                 
  很多事情不到一定的地步不会有人去解决。也是到了这一步,学校才痛下决心要整顿后勤。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条例措施,说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整顿我们的后勤工作。学生还自动成立了食堂监督委员会,监督食堂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细则:如果在饭菜里吃到头发等细小物品,更换饭菜一份,如果吃到什么什么,按多少倍赔偿,等等。那一段时间里,生猛肉料少了,食堂的师傅变得异样地热情。打饭的时候,还有个头头模样的人,有模有样地走来走去,表明是在监督。
                 
  讲一讲更实质的东西吧,营养。我不知道学校的饭菜有没有营养,我没有办法去分析其中蛋白质多少,淀粉多少,维生素多少,我不是干这一行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每年我的体重都在减少。对于一个女的来说,这些许是好事,但我是男的,所以我越来越没有分量了。开始我没有在乎这些,直到有一次,室友的老爸来了,把我拉到外面问我:你缺不缺钱?缺就告诉我,不要紧。我被搞得莫名其妙,忙说不缺。他却一直坚持:还说不缺,看你面黄肌瘦的,是不是饿了饭?说老实话,看我平时大本大本买书,就知道我肯定不缺钱,动辄几十元的书都买得起,还没钱吃饭?问题不在有没有吃饱,而在饭菜里有多少的营养。
                 
  三四年食堂吃饭的生涯,就这样过来的。前些我天吃东西,又吃出了新花样,炒生菜里吃出了蜗牛。我仔细端详那个蜗牛,壳里往外露着肉,已经熟了,让我想起了炒田螺。是不是又该制定什么细则了?我在想。
 
2002.12.16

【连载】小学朋友(5)——刘凌

刘凌
 
这是我徒弟,我妈妈经常笑说他是我的“马货徒弟”,马货,重庆话,指劣质或质量不好的意思。这句话有点分数歧视的意思,但是分数歧视,却是中国一个特有的现象,从学前班到大学都在比考试分数。听说在国外,读到PH.D.(博士)才会被人耻笑,中国不一样,文凭越低越被耻笑。

刘凌长得白胖胖的,不懂得怎么考取好的分数,通俗一点说,成绩比较差,我这样说并不代表我有分数歧视的意思。老师为了有个人辅助他,就把他分到我旁边坐,我就有了这样一个徒弟。

有一段时间,我的家里有一套明信片,上面全是漂亮的女星。当时我也不太懂,只觉得上面的阿姨挺漂亮的,就带到学校来玩。他就抢去看,一张一张地看,不厌其烦。他说里面有个笑起来嘴巴很岔的女的很好看,又是重庆话,大约是指那个女的笑起来嘴巴向两边伸展得很开。我看他看那些“阿姨”的目光和平时不太一样,就收起来不让他看了。他就经常软硬皆施地要我给他看,看那个“岔嘴巴”,看了他就满足了。经常,做了一道题或者什么的,就要我给他看一下“岔嘴巴”,不然就缠着我不放。有一天看图片的时候他突然伸手来摸我鸡鸡硬没有,发现没有之后很失望,然后告诉我他鸡鸡硬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他有些“流氓”了。后来,性觉醒之后,我发现自己也有些流氓了。发现自己居然会有些流氓之后,我就很内疚了,觉得自己对不起祖国、对不起社会、对不起老师父母、对不起一切。后来又上了初中,我发现比我流氓的人大有人在,又知耻而后勇,奋起直追。现在觉得,不是自己对不起社会,而是社会的环境对不起我们,关于性的疑问,我们只有通过流氓的方式获得。

大约在六年级的时候,他和社会上的混混染上了一些关系。有一天见他忙忙慌慌的,还往衣服里塞一张硬纸板,我问他什么事情,他说校门口外面有人要杀他。他把硬纸板塞进衣服,当成了护体盔甲。他还把一些铅笔垛削得很尖揣在兜里,他说那是他的飞镖暗器,打不赢的时候就向他发飞镖,自己就跑了。

初中之后,他就真的在外面混了。有这样一个在外面混的徒弟,对我来说,是相当有利的,因为这样我就有了后台。有一年正月,我和我弟在桥头放火炮(鞭炮),突然有一个小崽儿跑过来要挟我们:“哪个喊你们在这里放火炮的?跟老子滚!”那个小崽儿看上去还不到一米一,六七岁的样子,居然对高他两个头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我一听就火了:“你算老几?老子放火炮关你屁事!”他挤了挤裤兜,凸现出一把刀的形状,对我们说:“你们跟老子等着!”然后朝桥那头走了。我们料想他叫人去了,心想就这样等着岂不吃亏。想走了就此息事又气不过,就去找刘凌,说有个小崽儿兜里揣把刀唬人,要他拉人去扁那个小孩。刘凌在他家里被他妈管着,不好请人,也不好出门,就跟我们说,碰到那个崽儿,就跟他说,×××你晓不晓得,就是老子后台。我们又去了桥头,准备先说这句话,再修理修理那个小孩儿,不过那崽儿再也没有出现了。

其实在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有好些人都在外面混了。其实仔细想想,在外面混的人,不外乎寻求一种安全感。因为在外面混有人罩着,有人罩就没人敢随便拿你怎么样。没在外面混的人,碰到事情只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窝囊。当然,在外面混是要付出代价的,向老大进贡些东西、处好兄弟的关系,做事情讲毅气,打群架不许躲,老大说了算,愿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得干,除非你不想混了。当然,不想混是相当惨的下场,很多人会鄙视你整你。我徒弟也向我抱怨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话,我想,在他抱怨的时候,他已经想退出来了。

当然,很庆幸的是,我徒弟还是慢慢退出来了。他上了初中之后就没有读书了,开了一家卖衣服的店子。几年之后,他和一个女孩结婚了,那个女孩是他一直喜欢的。现在他已经当上爸爸了。这不外乎是一个很好的结局,我徒弟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至少过上了安稳的生活。

有一天我碰到了他,说了两句,没什么说的了,就祝他生意越做越好,他想了想,也笑嘿嘿地祝我学习进步。

另外有一次,我妈很高兴地告诉我,她在我马货徒弟刘凌那里买了内衣,还香茵(重庆话,便宜)了几块钱。

误闯女厕所,成了准流氓

误闯女厕所,成了准流氓

每个人都有犯迷糊的时候,但迷糊的时机不对,可能无比尴尬。前些天,我就迷糊了,迷糊到错入了女厕所,一辈子所积清白皆失。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我前去为我们部门和另一个部门的篮球赛加油,小组第一的争夺赛,两队不相上下,我嗓子都喊哑了,灌了不少矿泉水。中场休息的时候,尿意来了,球场旁边的楼里就有厕所,我路过时看见的,于是直奔而去。

 

由一个门进入,中间是洗手台,左右各一个厕所,左边厕所门开着,看不到标志,右边厕所门关着,没有标志。按照惯例,男厕所在左边,按照惯例,开着的是男厕所,于是两步朝自认为的男厕所走去,还没到门口,却听到里面传来了女生的声音,吓得我赶紧退后,朝右边的厕所奔去。由于依旧不确定右边的才是男厕所,我推门小心翼翼,探个脑袋进去查看有没有男厕所特有的装备,装备没看到,却看到隔间里面一位女士正在提裤子。

 

这才意识到,自己探了半个身子进去的是女厕所。当然,隔间的门是关着的,只在隔板上面看到露出的一个脑袋。但这已经极其尴尬,我立马退了出来。

 

慌乱中,没注意到那女生是谁,退身出来回想,那不是我们部门的谁谁谁吗?错入女厕所,碰到有人已经相当尴尬了,更尴尬的是,碰到的人恰好认识,尴尬中的尴尬,和那人只是点头之交,却抬头不见低头见地同在一个部门。如果女厕所没人,就直奔真正的男厕所,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如果女厕所有人,但不认识,离开之后,也没有太大问题,因为今后再次碰见的机会也不大;如果女厕所里的人特别熟悉,这尴尬也可以化解,找个时间,向她特别解释这件事也就完了;最尴尬的,莫过于我碰到的情况,平时也就打声招呼、没有交流的女士,却在人家方便的时候推门探了进去……我能怎么办呢?难道专门找人家说,那天我不小心进了女厕所,是因为什么什么?这不是把事情弄得更尴尬吗?

 

肚子里的尿还憋着,朝真正的男厕所走去,发现里面没有女生,仍有女声。原来女声是从男厕所的窗户外面传来的——中场休息,两三个女生正在离厕所不远的球场旁边谈论正欢。无语,这样的事也能碰到。

 

对于这件事,我唯一能做的,似乎就只能把它当作什么都没发生;我唯一期待的,就是女厕所里那位没看清我是谁。但我的期待似乎破灭了,比赛完后回去的路上,我碰到了她,她看我的表情相当怪异,像审视什么。我浑身发毛。

 

后来,和好几位熟悉的异性朋友谈到这事,她们问我的第一句竟都是:你确信你只是走错了,不是故意的?靠,我这才明白,自从踏入那半只脚,伸进那一个脑袋,我已经不再清白了。不是流氓,我也至少成了流氓嫌疑犯。也突然想到,厕所里那位女士后来审视我的表情,就像审视流氓嫌疑犯!

 

谈话过程中,一位美女诉说了她走错厕所的经历,在某知名KTV,她错入了男厕所,和三位正在小解的男性大眼对小眼。然后呢?我问。她说,反应过来就出来了呗。我大叫,靠,男性和女性的待遇就是不平等!为此,我还列举一二:第一,要是一个男的进了女厕所,还和里面的女生,即使提好裤子,大眼对小眼数秒,里面绝对会传来尖叫;第二,女生误闯男厕所,不管看到啥了都只是误闯,出去了就没事,男生误闯女厕所,即使啥也没看到,也是准流氓,怎么也洗不清。在这个问题上,我真想振臂疾呼男女平等。

 

我继续询问她们,如果在厕所里的你们碰到了误闯女厕所的男性,你会怎么样?只有一位进行了回答,她开玩笑般地回答,她会说欢迎光临。这毕竟只是玩笑,真的突发了这样的事,还会有这样的幽默感么?要想在事发时反应如此,脑袋里必须不断地转悠一句话:小恐就要进来了,小恐就要进来了……对于没有回答的,我想心里面至少都会有一些不舒服,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厕所里来了男人,紧张和尴尬是难免的,对误闯者产生厌恶心理,也是情理当中。遗憾的是,我就当了这样的误闯者。

 

对于自己突然和流氓扯上了嫌疑关系,我大为不满,甚为冤屈,但又怨不得别人,因为整个事件都是自己导致的。如果我真是一个大混蛋——没事到街上露露下体,去地铁拥挤的地方揩揩油水,甚至像王朔小说里写的,去公交车上刷刷浆糊——和流氓扯上关系倒是名至实归。可惜的是,我从小就胆小如鼠,不能做的事,决不敢做,即使贼心偶起,也自我掐灭在萌芽状态,这一切,都是为了远离一些难听的称谓,没想到即使这样,也误打误撞和这称谓扯上了关系。见鬼的是,我这人本质上胆小如鼠,表现出来却大大咧咧,毫无顾忌,无所不谈,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相信我的清白呢?

 

立马又是新的一周了,我真怕那位女生继续用审犯人的目光看我,我更怕我的流氓行为在部门的女士之间越传越开。

 

走错一次厕所,就真的这么不得了么?我禁不住想起了另一次错入女厕的经历。

 

那一次是在北京火车站,厕所位于火车站东厕,免费。接人的我有了内急便往那里冲。对于普通的厕所,一般从同一个门入,进去之后再分道扬镳,各入各的门。但火车站的厕所不是这样的,男女厕所分开,中间还隔着一个店铺。我看到一个厕所门,便以为对了,冲进去再说,结果里面全是女性,从洗手槽往里只有一个入口,进进出出都是女性。还没等我纳闷,就有妇女同胞用标准的北京腔叫起来了:走错了,走错了!我在里面不知所措,却有妇女同胞热情地过来为我指路:男厕所在那边!从女厕所出来,我心理充满了温暖,我们首都人民真是热情啊,对于错闯女厕的男同胞都是如此!

 

可惜的是,这一次我再没了这样的待遇,享受到的,只有尴尬。同时还感冤屈,冤屈自己的清白尽失。不过当我把回忆放得更远些,心里反而舒坦些了。因为若真要寻根究底,我的清白,早在幼年时期就没了。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一次走在街上肚子疼了。我妈便把我往女厕所带,我死活不肯,要进男厕所,我妈怕我在男厕所有所闪失,活生生把我拽进了女厕所。让我脱了裤子蹲在那儿拉。一些和我长得不大一样的妇女同胞在厕所里一边聊天一边方便,我一言不发,浑身尴尬,肛门紧闭,表现得相当有志气,就是不在女厕所拉!可身边的妇女却没感受到我的这种志气,一边排泄一边笑眯眯地望着我说,这娃娃长得真可爱。

 

不管我当时表现得再有志气,那天的确看到了我所不该看的一些东西。所以从那天起,我本质上就已经是一个小流氓了。这样想来,我欲图保持的清白,早在二十几年前就没了。因此,我不用再抱怨天不遂人愿了,因为早在幼年时期,天就不遂人愿地让那么有志气的我不再清白了。

 

不再清白的我还那么自以为是地保持了20多年的清白,相当好笑。

 

末了,想起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一些女权主义者、一些专家、一些学者呼吁男女同厕,其中著名的性学家李银河就对此事相当支持,说这样体现了男女平等,相互尊重。而大众对这件事,褒贬不一,支持的人,能列举出千般好处,反对的人,能列举出千般不好。当时的我也觉得男女同厕在目前的国情下有些欠妥,不过如今已然有些心理障碍的我,却对此事相当期盼了,因为这至少有一个好处:不用再担心是否走错厕所了。

 

现在的我有多大阴影?至少碰到陌生的公厕就战战兢兢,生怕错越雷池一步。因此我无比冲动地又要振臂疾呼了:让男女同厕早日来临吧!

从隐秘到公开的小破事

十多年前的暑假,我还在上小学的暑假。我妈到别人家打完16圈麻将,笑眯眯数着赢的钱正准备离开,看到人家儿子强强在写日记,像发现了新大陆,回来立刻告诉我,从今天起,每天要写一篇日记。
 
我就喊冤了:我们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日记。我妈说:你们老师可以布置作业,我就不可以?不但写,每天还要交给我检查!我继续喊冤说不会,老师没教过。我妈本想说老师没教过她教,可是一想似乎她也不会,只好说,把人家强强的日记借过来学学不就会了。
 
我到强强家时,正在写日记的强强一手捂住日记本:干什么?我说我妈让我来借你的日记。强强说:我写的东西凭什么给你看?不借!我就表面灰头土脸心里幸灾乐祸地回来告诉我妈:他不借。我妈说她不相信就借不到,去找了人家老爸,碍于邻居面子,真把儿子的日记借了过来。
 
我拿着人家日记一看,原来日记是这样写的,从早到晚吃喝拉撒数落一遍,就是日记了。于是模仿着写起了自己的第一篇日记:
 
1990年7月23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早上,我7点过就起床了。上了厕所后洗脸刷牙,然后吃早饭。
上午做了两个小时作业,吃了午饭后又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出去玩了。
吃了晚饭后看电视,看完电视洗脸刷牙上厕所,就上床睡了。
 
我妈看了很满意,说:以后每天都要写一篇。
 
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之后,我妈觉得不对劲了,说:你怎么每天写的日记都差不多?我很犯愁:本来就是这样过的啊,要不怎么写啊?我妈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所以然,就和我爸商量。
 
第二天中午饭桌上,我爸就开腔了:为啥子你写的日记每天都七八十个字,一模一样?一天和一天哪里会一模一样?就拿吃饭打个比方,昨天吃的菜和今天吃的菜,就不一样。同样是菜,有你喜欢吃的,也有你不喜欢吃的,哪里会一模一样?所以说啊,写个日记也不动动脑筋。从今天开始,日记要超过100字,晓得了不?
 
我妈很佩服地看了我爸一眼。我也接收教导般地点点头。从这天开始,为了凑够100字,我开始在日记中数落中午吃的饭菜:
 
今天中午的饭菜有:青椒肉丝、番茄炒鸡蛋和黄瓜汤。我喜欢吃青椒肉丝,吃饭的时候,我泡了黄瓜汤。
 
当天,他们看我的日记后,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再次发现这样写的问题,又是好几日之后了。
 
……
 
我真正明白日记怎样写,是四年级。那天放学回家,我幸灾乐祸地告诉我爸妈:你们教我写日记教错了,老师说写日记不用从早上写到晚上,写一件事就够了。还拿出《雷锋日记》给他们看:人家每天就只写一件事。我妈不知道怎么反驳,就说:你老师放的屁都是香的。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你起码半年都没写日记了,你不说我还忘了,从今天开始,继续每天一篇日记!——这就是我幸灾乐祸的代价。
 
写一件事比从早写到晚难多了。我根本不知道一天下来到底该写什么:洗脸刷牙还是吃饭?做作业还是看电视?无比痛苦,只好拿出《雷锋日记》仿写,写出来就成了《记一件好事》的模式,今天扶李奶奶过马路,明天帮张姥姥打扫卫生,末了不望附上一句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我爸妈看得无比高兴,可这一招过不了老师的关。不久后老师也要求写日记,我如法炮制后交上去,老师把我叫起来,问我星期二是不是扶李奶奶过马路了?星期三是不是帮张姥姥打扫卫生了?我既点头又摇头,不知所措。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写那些伟大的事情,它可以是生活琐事、也可以是心里面的一些想法,重要的是真实。怕我不明白她的意思,还专门念了两篇范文。
 
关于写日记,有一点我和强强是一样的。那就是如果写日记的时候有人走到身边或者背后侧目观看,我会一把捂住日记本,如果那人不走,我就会大叫:妈,有人影响我写日记!那人一边离开还一边说,你这个娃儿还拽哟!直到离开很远,我才有心思写下去。
 
我反感任何人看我日记,要上交给父母和老师那是迫不得已,当然没有父母和老师,我绝对不会写日记。这种反感甚至到了觉得别人看我日记是对我的侮辱。有人看了我的日记我会委屈、难受,甚至撒赖、哭闹,我受不了别人看我日记的折磨。
 
这种症状在渐渐长大后有所缓解,但即使在自己喜欢上写东西之后,仍然不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的很私人的东西。所以,当出现了博客这种东西,有人把自己的日记往博客上贴的时候,我感到惊讶。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把自己的小破事贴到网上。对我而言,日记体的东西,不管是吃喝拉撒,还是生活琐事,都不过是一些私人的小破事。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把私密的小破事公布到网上,想不明白贴出这些小破事的行为有什么意义、承载这些小破事的博客有什么价值。所以一开始,我一点都不看好博客这个东西。
 
我期待博客这个东西不断萎缩,最终消声匿迹,但是它却在出现两三年后火了起来。我大惑不解,于是研究那些火起来的博客,才发现上面写的,未必是私人破事。
 
虽然博客是按照日记本设计的——有日历,日志按照从新到就排列——但这个允许任何人书写也允许任何人观看的笔记本,也满足了任何人在其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欲望。这样的博客更像私人媒体。既然是私人媒体,受不受关注,就有着和媒体同样的特质。受人欢迎的媒体各有各的特点:娱乐、八卦、搞笑、深刻、共鸣……而这些特质,才是真正吸引人的所在。
 
受这些媒体的诱惑,我居然也蠢蠢欲动。从不屑一顾到蠢蠢欲动,因为博客已然不再只是一个记录吃喝拉撒的日记本。
 
如今,我已勃了半年多,发表日志100多篇,而其中真正的日记,不过两篇。这再次证明了博客不只是个记录吃喝拉撒的日记本。
 
这篇文章的标题叫做《从隐秘到公开的小破事》,发展到最后,已然名不副实。

挖个日记贴出来

挖个日记贴出来
 
我没什么写日记的习惯,写过的日记寥寥无几。写日记的时候,都是在发神经的时候。当我写日记的时候,写出的日记已经不是日记了,因为明显不是写给自己看的。真正的日记,应该是自己写给自己看,永远不给别人看,所以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日记,可以每日一记、日后再记、日日记记……记住,原则是不要给人看。基于这样的原则,安徒生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手淫的次数。
 
给别人看的日记不是日记,是做秀。今天要来贴日记,这个日记在被自己遗忘的前提下,又无意找到了。当时写的时候,没想过要给人看,从句子的散乱就可以看出,结尾也很突兀。所以即使贴日记的行为是做秀,写的时候也没想过要做秀。
 
难得的真实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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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21  星期六  阴,有些小雨

 

昨晚××会,受不了那种气氛,发短信问兰乳贴是什么,她回复如下:

 

“哈,你女人买那东西了啊?那是用来代替胸罩的,就直接贴在胸部,比隐形带还好。”

 

不知道“隐形带”是什么,女性的东西真多。我说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我更不知道,还以为贴了就有乳汁了,原来是当胸罩用的?

 

她回道:“对噻,有些衣服穿胸罩不好看噻,本来胸罩就是保护胸部的,乳贴就是起这个作用。”

 

我继续追问:“怎么贴?贴着不会掉、不会不舒服?不会走光不会激突?”

 

她说:“贴在乳尖上,一般来说是不会掉的,它就是为了保护乳头的。但是一般都是一次性的。现在出了一种硅胶的,可以反复使用。”

 

解释这么详细,真让我感动,为了表示感谢,我告诉她,睡觉千万别戴胸罩,戴胸罩睡觉会使患乳腺癌的几率成倍增加。

 

她回道:“谢谢关心哈,我从进大学就开始裸睡了。”

 

嗯,裸睡是种好习惯。

 

昨天准备把这东西介绍给我女人的,她因为家里的事情而异常伤心,未遂。一会找机会介绍。

 

今早流鼻血,血流如水,把马桶全都染红了。还是决定去游泳,想运动,想看泳装美女。

 

女性很少,美女没有,更没有一个火辣。

 

发现一个规律,女性都特别注重游泳的姿势,大约女性天生都爱漂亮,爱美。

 

继续观察,发现除我之外,不管会游的、不会游的,都在力求姿势的标准。游泳时,头都要埋进去、伸出来。可以看出,现在的人都是靠游泳教练教会游泳的。这样游姿势标准,速度快,但是需要泳帽、泳镜、甚至鼻夹子。

 

我游泳是老爸教的,老爸是小时候和一群娃儿在水里玩会的。老爸姿势的不标准导致了我姿势的不标准。游泳的时候头一直在外面,以至于一些人不相信我是在游,而觉得我是在水里走。我的腿没有那么长,够不着底,说我走的人是高看我。

 

我一直在想,如果水中遇难,那些人没有泳帽、泳镜、鼻夹子,还会游吗?

 

我还一直为自己姿势不标准找理由,说这样鼻子耳朵不会进水,嘴巴不会吃水,游泳池水太脏,说不定有某人的尿。自然界的水更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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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日记句子散乱、没有中心、不成结构,但自己越看越喜欢。

 

我真自恋。

假日于我

假日于我
 

听说人是唯一长大了还好玩的动物。这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阐述这个观点的时候,他还举了例子,说比如老虎,小时候好玩,相互之间嬉闹疯打,长大了就不好玩了,懒懒的,该出手时才出手。还继续阐释说,老虎小时候玩也是有目的的,那是在磨练本领。我没有办法证明这个观点,无法查证。但朋友说得信誓旦旦,我也就接受了。

 

还有个观点,不用查证,大家都确信不疑:人会通过自慰来获取快感。除了人之外,似乎就只有大猩猩会自慰了。所以自慰是高智商生物干的事。这样一比较,人类似乎和大猩猩平起平坐了,这违背了人总想超越一切动物的意愿。人类还曾经自豪地说,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会制造工具。后来呢,还不是发现大猩猩也会。

 

其实不管玩耍、自慰,都是积极寻找快乐的方式。所以好玩和好自慰并不是什么缺点,没有必要因此羞耻。相反,这是优点,甚至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至少和会制造工具一样重要。

 

我就好玩,从小到大觉得从来没玩够过;也曾好自慰,却并未因此如一些操蛋性启蒙文章说的那样阳痿。这篇文章主要说好玩,因为好玩导致了我对假日的无限向往。自慰与阳痿有机会再讨论。

 

有一句英文谚语如是说:All work and no play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句话的翻译有好些版本,但都没有我的精彩:只干不耍,绝对变傻!当然,干是干活的干,别想歪。

 

似乎没有必要再强调玩耍的重要性了。基于对玩耍的无限热爱,我对放假无限憧憬。这种憧憬从上学之日起就开始了。上学前无所谓假日,每天都是假日。从上幼儿园开始,假日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因为上学说白了就是把人关在一个并不好玩的地方,所以,需要假日来弥补玩耍,甚至玩耍之外更多的东西。

 

幼儿园的假日不记得了。小学的假日是有作业的,作业是对假日的侵占,是老师将课堂延续到假日的企图。但不管怎么样,先将作业赶完,或者开学前恶赶作业(往往是后者),假日都能玩得相当舒坦。由于连续被教科书折腾了四五个月,除了规定的作业,假日里我即使无所事事,也决不碰纸和笔。宁肯闲死,决不忙死。

 

中学没那么幸运了,分数成了越来越明显的指挥棒。老师对假日的侵占由企图变为现实,假日明显缩水。在缩水的假日里,依旧有做不完的作业。初中尚能残存一些玩耍时间,到了高中,可怜的假期其实是将课堂搬回了家里。这个时候,放假与不放假的区别仅在于放假不用沾染学校的晦气。

 

真正意义的假期是在大学,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说过假期有布置作业的情况,因为大学每门课只上一学期。假期不是任何课程的管辖范围。在这样的假期里,尽可以纵情吃喝玩乐。当然百般玩尽,黔驴技穷之后,也会觉得百无聊赖。

 

进入工作状态之后,唯一的假期基本就剩下春节两周了。但是托祖国的福,五一与十一黄金周给开发了出来。如果没被加班霸占,春与秋又各多了一周的短暂休息。因为短暂,所以格外珍贵。也正因为这两周,平淡生活多了些许盼头。

 

五一黄金周刚过了一周,我也刚从出游中返回一周。身体先回来,心后回来——都奔三的人了,依旧好玩如此。经过一周的调整,才勉强把心收回来,正视现实,只好继续工作,也继续期待下一个假期。

 

假日的稀缺与短暂,因而显得格外珍贵。对于如此贪玩的我,也赋予了太多意义:

 

●重新热爱生活:往往假日之前,心理长时间处于平淡无奇、冗长无聊的工作折磨当中,已无比麻木。三点一线,成天对着电脑,青春就在这样的重复中耗费掉了。你问一个一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生活美好吗?他一定用呆滞的眼神望着你:啥是美好?假日可以让人重新体会生活的美好。原来山如此秀美,海如此开阔,天如此明媚,这些在平淡麻木的工作中,根本感觉不到。原来一觉睡到中午,如此惬意,原来即使看一些傻瓜连续剧,也可以如此开心,这些平时都无权享受。最关键,心是自由的,今天吃什么,明天玩什么,全在自己安排,一点一点享受。假日让人觉得,好久没有这样享受过生活了。有了享受,对生活的热爱自然枯木逢春。

 

●休养生息:长期工作,身体自然也处于亚健康了。没有大病,但总有地方不舒服。眼睛胀,颈椎疼,肩周酸,腰椎僵硬,连长期握鼠标的手腕都似乎要病变了。对我而言,假日意味着不用再成天盯着电脑了。没有电脑就是假日。我常常笑言,我这辈子的阳寿不知道会被电脑摧残多少岁,还常常预言,两百年后的人一定非常惊讶为什么21世纪的人会使用辐射如此强烈的电脑,还乐在其中。所以,假日脱离了电脑这个短命鬼,自然是一件乐事。经过一周远离现代化的田园般的生活,睡得安稳了,身体舒坦了,精力也充沛了。仿佛脱胎换骨,换了一个人。不禁感叹,原来健康的生活方式,是这样的。

 

不过,这样的生活方式,相当短暂,一眨眼就过完了。一回来,就一个星期了。平淡无奇的生活再次继续。更要命的是,修养身心,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将身心破坏到修养前,却只花了两天:

 

两天时间,生活的激情就磨灭在电脑前,回归到麻木的朝九晚五三点一线;两天时间,颈椎又隐隐作痛了,亚健康为何来得这么快?

 

奶奶的工作。

 

只得再盼下一个假日了,但下一个假日还无比遥远。

那些禁书真让我失望

那些禁书真让我失望
 

我是一个低级趣味情结严重的人,好看禁书。

 

学校教育总想将我们教育成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在我看来,这是天方夜谭。想要把一个人训练得脱离低级趣味,至少得做到以下两条:第一,从小接受所谓的“正统”教育,不得接触社会,不得看报纸,不得看教科书以外的一切书籍,不得看电视电影,周围的人也不得这样,甚至一辈子都得捂在这样的纯洁环境中;第二,此人需是天阉,或者在5岁前被彻底阉割,因为人在5岁前是将性和一切事物平等对待的,过5岁后逐渐性觉醒,差别对待也就开始——阉割一定要及时,据说太监如果阉割过晚,都会乱宫,何况正常人乎。我不相信有人能做到如上两条,因此,这种教育的目的也就是天方夜谭。

 

我这辈子看的第一本“禁书”叫做《童话大王》(详见岁岁年年)——当年教科书以外的一切书籍在我家都被列为禁书,连童话都不放过。我压在教科书下看,躲在厕所里看,打着电筒在被窝里看,好不惬意。有了这样良好的开端,我对这本杂志永远爱不释手,以至于陪伴我至今。

 

真正意义情节上十八禁的书,是从初中开始的。当时这样的书在同学之间广泛传。这样的书有两个特点,“啊”和“哦”特别多,省略号特别多。由于我是所谓的好学生,这样的书传到我手里的机会不多,因此,我至今对自己好学生的这张皮深恶痛绝,因为它,我错失多少良机啊!那些禁书给我留下的印象不多,有本书里面将一个男子又细又长的生殖器描写成一根竹竿,这似乎就是唯一的印象。

 

高中的时候,这些18禁的书在住校生群体广泛流传,我未住校,因此又与之无缘。

 

大学以后,这些机会渐渐多了。不但有禁书,还有毛片。对于性欲旺盛又长时间处于性压抑的大学生,这些资源就是宝贝,一听到谁手里有这等资源,眼睛就会放出绿光。不过绝大多数人有贼心看没贼胆买,为数不多的书被大家轮着看,幸好更多的人已将性趣放在了毛片上,要轮一本书也不算太久。看过的书中有一本印象深刻,书名叫《艾曼纽》,其中一个故事描写一个女人在国际航班上和陌生男人做爱,看得我心潮澎湃。

 

后来得知,我所看的不过是些小禁书,大禁书还一本都没看过。中国有十大禁书,世界也有十大禁书。于是觉得,如果不把这些大禁书看一看,这么多年的禁书真是白看了。

 

这些大禁书倒是常常摆着卖,一套一套的,用盒子装着,包装精美,动辄数百元,真让人望而却步。每次看到,我都流着哈喇子经过,一步三回头。后来终于被我逮到了机会,在潘家园旧书市场,我买到了世界10大禁书中的八本,才花了不到20元钱。如获至宝。

 

这套书印得很考究,淡黄的纸,蓝色的字,封面是一个裸体美女翘臀扬胸。但是看起来,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情节冗长,过多不必要的叙述,该大刀阔斧开干的时候,却寥寥数笔,一带而过,让我大失所望。并且内容也不吸引人。更有甚者,翻译得不知所云,读起来无比痛苦。《好色一代男》就是这样的一本,一眼瞟过两句,似乎还觉得它文词优美,但通篇读起来,词不达意,不知所云,连根本的情节都理不清楚。即使性致勃勃,两页看下来也阳痿了。这就是所谓的禁书么?这套书就这样搁置起来,再也没耐心翻。

 

再后来,在另一个书市,看到了一系列的中国古代禁书,名曰《禁毁艳情小说》,心想,外国禁书不成,中国禁书总成了吧?立马精挑细选了数本回来。把这几本书拎在手里让我好生兴奋,边走边跳,还吹着口哨。

 

回来一看,也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有的全是古文,看两行字得一刻钟,关于性的描写晦涩得无以复加,甚至看过了也不知它在写性。半白话的稍微好些,但是该大刀阔斧描写的地方,依旧无比晦涩。摘录出其中最露骨的句子,如下:

 

一手搂住二娘推在凳上,两下云雨起来。任三管与花二大不相同,一来标志,二来知趣。二娘十分得趣。怎见得:

色胆如天,不顾隔墙有耳。欲心似火,哪管隙户人窥;初似渴龙喷井,后如饿虎擒羊。啧啧有声,铁汉听时心也乱。吁吁微气,泥神看处也消魂。紧紧相偎难罢手,轻轻耳畔俏声高。

 

靠,我憧憬了半天,就得到这样的东西。更操蛋的是,所谓禁毁小说,连《金瓶梅》《肉蒲团》《灯草和尚》等标志性的著作,都不收录,这算什么禁毁小说?

 

拧着脑袋看完一个故事,再也没有欲望看下去。一夜睡去,第二天醒来给老婆发短信成了这副德行:

娘子,吾昨夜梦得与汝敦伦,呜呼!人生一大快事也!

 

就这样,这套书也搁置起来了,再也不想翻。唉,禁书啊禁书,为何都让我如此失望!

 

唯一残存的希望,就是《金瓶梅》《肉蒲团》《灯草和尚》等标志性著作了。最近见有人在炒《肉蒲团》,听说其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渔,又听说李渔此人极善房中术。不禁对禁书的喜好死灰复燃,产生了相当浓厚的兴趣。

 

于是决定一定要想方设法搞一本《肉蒲团》在手,弄不到书,搞个电子版也成,但愿此书别再让我失望。

给来这里的朋友办画展

承蒙这么多朋友厚爱,到蔽舍做客,并留下真迹。今天,专门将其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办一个画展,以答谢大家的光临。
 
画展分为人物类、景与物、后现代三部分,分别如下:
人物类(1):

给来这里的朋友办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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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类(2):

给来这里的朋友办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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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与物:

给来这里的朋友办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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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

给来这里的朋友办画展

整理完不久,涂鸦板上又出现了两幅相当不错的画,将它们放入了人物类(2)中。
 
通过涂鸦板看到访朋友的真迹,很有意思;将里面的画组织陈列出来,更有意思。
 
待新的涂鸦积蓄到足够多的时候,会继续这样的画展。太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