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都写了些啥?

休息了整整一个月。因为最近实在太累,太疲惫。调节了一个月,不能说调节过来了,只能说,适应了疲惫的生活。
 
这一个月休息完后,发现错过了自己开博两周年。写了两周年,并没有成就感,因为写到最后都麻木了,我开始反思,这两年都写了些啥。
 
我给自己出了个很苛刻的题目,如果博客遇到了重大灾难,只能保留其中的5篇文章,我希望是哪五篇?
 
想了很久,答案如下:
 
 
列举完后很沮丧,因为前面三篇,都是开博前的文章。也就是说,只有两篇是这两年写的。这两年没完没了地写,值得看的原来就这两篇,这还不够让人沮丧么。看样子要写出好的东西,并不能靠博客。
 
说说前面三篇吧,《姐姐情人》写在2002年,《小学朋友》写在2004年,《空虚日记》在高中的时候初稿(98年左右),2000年重写。
 
还记得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认定我更适合写议论文,因为条理清楚,高中要求写的八股议论文,不就那么回事么?正面说了反面说,分别举那么几个论据,完事。完全就是技术活。我自己更喜欢叙事的文体,也自认为叙事的能力更强,弄得语文老师总是成天叮嘱我,要学会藏拙。他总说我写记叙文没个重点,没完没了。他不知道我是想编长故事,哈哈。
 
于是就有了《空虚日记》,弄着玩,看自己到底能不能虚构,能不能叙事。还成,被班上的女同学们传着看呢,马上就轻飘飘的了。没这篇估计就没有后面的大部分文字。
 
写了这么久了,事实证明,我还是更喜欢自己叙述型的文章。看我挑出来的五篇,本质上都在记叙。
 
遗憾的是,现在没有精力去讲故事了。
 
啥时候能出现下一篇自己舍不得扔掉的文章?我真不知道。随缘吧。

玩笑

    “玩笑”是米兰·昆德拉的一本长篇小说的名字。2004年的夏天,我看了这本书。当时的我刚大学毕业,相当闲适,和女友租了房子住在她学校的旁边,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成天就想着去哪儿吃,到哪儿玩。也看了不少书,《玩笑》是其中一本。
 
    《玩笑》讲的是玩笑改变命运的故事,因为一个不经意的玩笑,主人公的命运发生了改变。他开玩笑的时候可能根本没想到,命运也在对他开玩笑。由于发生的背景是社会主义国家,很多人对小说有政治上的解读。但一本书自发行之日起,你就没办法阻止读者从任何角度解读故事的寓意。或许这本身也是一个玩笑。
 
    很多时候,即使你不开玩笑,命运也会忍不住和你开玩笑。前些天安慰一位失恋的异性朋友,我就这样告诉她,你就当是命运和你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吧。既然只是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对自己笑笑,继续上路。当然,或许这个玩笑对她而言太大了,这几年,她为了这份情感几乎倾尽一切,但最终换来情感的破裂。于是,她的一切付出就化作了一个泡影。对一个女人,自己倾尽一切的情感化作泡影,将是怎样的打击。她能仅仅将这看作一个玩笑吗?我真不知道。
 
    再说我自己吧,自从身份变作博士之后,日子就没有好受过。博士是需要做研究的,探索前人所没探索过的世界。说到这些,总有很多令人心潮澎湃的词汇,比如,开发尚未开垦的处女地,比如,替上帝把脉,也有不少文学作品把这一过程描绘得令人心潮澎湃,但其中心酸,很少有人了解。自从变作博士之后,我的生活几乎就变成了面对一个又一个的失败。刚从一个失败中爬起来,另一个失败又到了,毫不夸张。上帝的脉,没有那么好把的。我们知道得太少了,少得想获知更多的东西,永远只有磕磕碰碰,历尽艰难。我感觉上帝不停地在和我开玩笑,好不容易捕捉到一些东西,欣喜若狂,待真正看清,才发现不过是他老人家布下的一个小机关而已。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当你认准一个目标,不畏万难地走过去,没准等待你的是惨痛的失败;当你把钱投入股市,看着自己的股票节节高升,涨势喜人,没准最终一夜惨绿,被死死套住;当你自认为身体壮得像一头牛,没准第二天就进了医院,打着点滴,嗅着充满药味的空气,等候医生的一纸判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继续举下去,足以让人觉得人生灰暗。
 
    于是就有人看破了人生,既然一切都不过是一场玩笑,那又何必当真,不如游戏人生,把一切不当回事。不少人把看破人生视作一种境界,我却不然。在我看来,看破人生的活法,浪费了仅有一次的生命。即使一切都如一场玩笑,即使到头来一场空,那又如何。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一个结果的。如果为结果而活,生命的结果不过是死亡,这一生又有什么可活。生命的精彩在于过程的精彩,在于结果不管是什么,我们都努力追求我们所渴望的东西:成功、财富、爱情……即使明天你就变成穷光蛋,即使爱情永远于你无缘,即使所有的一切你都得不到,但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最美的东西。
 
    所以,当活在地球上的人为可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东西努力时,我不感到荒谬,也不感到可笑。我感到奇妙,这是怎样的让人感叹而又感动的努力,我觉得生命在发光。我想即使是善于和我们开玩笑的上帝,此时也会肃然起敬。

一只小狗

    这是一只捡来的小狗。它追着丈人的车跑了四五站地,不离不弃。丈人于是把它捡了回来。养着。给它起名字的时候,叫它拉登,没反应;叫它布什,居然跑到跟前摇尾巴。于是,它就叫布什了。

    我一直想象一只小得可怜的哈巴狗追着一辆汽车狂奔四五站是什么情形。是什么让它选择了这样一辆车并不离不弃地追下去?它显然不是一只野狗,是什么致使它原来的主人抛弃了它?但是它没有了人类已经无法生活,它得寻找新的主人。用一只狗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高楼大厦,车来车往,到底谁才是能够再次给它庇护的主人?

    当然,最终有人领养了它。它的那种罕见的执着让人无法拒绝。

    我到了丈人家,于是看到了这只小狗。用人的眼光看狗,狗都长得一个样。我试图把它的一张狗脸想象成人脸,得出的结论是,它长得并不好看。你会认为一个地包天的人好看么?还露出一颗小暴牙。不知这只小狗在追女狗的时候是不是经常被人嫌弃、抛弃?甚至最终都被主人遗弃。真是可怜的小狗,但它的身世没准练就了它罕见的执着,察言观色的敏锐,以及超强的自制力。从人的眼光看,一只狗能拥有这些本事是多么可爱。

    甚至,它那地包天的嘴型在人的眼光中也是可爱的,配上它那楚楚可怜的眼睛以及不停摇晃的尾巴,这只狗还是怪让人动心的。

    它很聪明,从我进屋的第一秒钟它就判断出我的身份,并朝我摇尾巴表示欢迎。不像有的狗,主人都和客人打成一片了它还在一旁呲牙咧嘴地咆哮。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它。如此小心,是有前车之鉴的。以前的某次,去一个朋友家,看他家的狗温顺可爱,就伸手去摸,在手掌离狗头两寸之际,那只狗突然跳起来狂吠,并试图咬我的手。布什不一样,它仰着头任我抚摸,仿佛我们早就熟悉了。

    待我坐定之后,它就跑过来,伏在地上,望我。它很喜欢人类的抚摸,最喜欢的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让人给它挠痒。这种晾开胸部的姿势表示一种信任,就像人和人之间的拥抱。为什么朝别人敞开胸怀是信任?因为对哺乳动物而言,最重要的脏器,都在胸腔里,胸腔是需要保护的部位,把胸部暴露给对方,除非你非常确信对方值得信赖。

    这只狗就这样躺着,生殖器周围皮肤赤裸,生殖器上却被毛。它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尽管看上去它依旧很小。

    和我呆了不到一天,它居然骑到我的小腿上,做出性交姿势,用它那长满狗毛的鸡鸡磨蹭我的裤管,还对我的裤子又撕又咬,仿佛我的小腿是一只母狗。弄得我一天郁闷不已,难道是我在哪里沾染上了母狗的气息?后来才知道,它仿佛对休闲裤的布料情有独钟,谁穿了这样的裤子它都要上去捣蛋。难道休闲裤的味道和母狗的气息如出一辙?

    大秋天的,这小狗居然还能发春,不是说动物发春都是季节性的么?只有人才是一年四季都能发情的动物。想必这只小狗和人相处久了,也沾染上了人的恶习。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只不错的小狗,从不在家里大小便,从不乱翻垃圾篓,放在桌上的东西,对它诱惑再大,它都能忍着秋毫不犯。很能察言观色,你喜欢它的时候,它就和你分外亲密,你要是对它生气了,它就有分寸地和你保持距离,直到你再次对它表示善意,它才会小心翼翼跑到你身边。

    只要在家里,它就会像守护神一样跟在你身边。你不许它进客厅,它就一只在外面候着,客厅之外的任何地方,只要你卖出步子,它就会判断你会往哪儿走,并在前面给你带路。我住楼下,从它知道之后,只要我一走进楼梯间,它就会引着我下楼,等在我房间的门外,等我关门就寝之后,它才回自己的狗窝安睡。

    狗儿睡得都浅。深夜里,它要是听到了远处同类的叫唤,也会跟着叫唤。我一直以为它是一只哑巴狗,到深夜,终于听到它叫唤了。仔细听,原来是和远方的狗吠一唱一和,人家叫两声,它也跟着叫两声。它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和同类交流吗?它们都在交谈些什么?它们各自依附着自己的主人,失去了和同类交流的机会,也就晚上还能这样吠上两声。

    它还是一只胆小狗。听说一次遛狗的时候,它被一只大狗咬了,还咬出了血。从那以后,只要远远看见了大狗,它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非要主人抱着它过去。甚至连比自己小很多的老鼠,它都捉摸不定自己到底斗不斗得过。一次我去三楼阳台晾衣服,它跟了上来。阳台上有一只老鼠,见我来了,就抬头望我,没有一丝要躲的意思。布什走过去,好奇地望着老鼠,仿佛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老鼠,伸出爪子想要拨弄拨弄,又怕老鼠咬了它,就又缩了回来。那老鼠也望着它,仿佛一辈子没见过狗。一只狗和一只老鼠大眼瞪小眼,这场景把我逗乐了。我下去叫女友上来看好戏。上楼之后,老鼠不见了,它还在原地嗅它的气息。我奇怪地自问道:老鼠呢?它就领着我到一个柜子下面,自己趴下朝里面望。我也蹲下往里面看,那老鼠果然缩在里面,随便我怎么摇晃柜子,它就是不出来。我笑着对布什说,哈哈,你把它赶到这下面去了?幸亏不是它把你赶到下面去了。它疑惑地望着我,不知我是在夸它还是取笑它。

    就这样和这只小狗相处了几天,看它或前或后地尾随身边,我想我们之间一定已经诞生了伟大的友谊。没想到当我离开的时候,它正要尾随而来,主人扔给它一根火腿肠,它就围着那根肉肠团团转,再不理我。

回眸一笑百媚生

    用一个诱人一点的名字,其实今天想谈的是很传统的东西。

    如果去街上做个抽样调查,问行人“回眸一笑百媚生”描述的是哪一位美女,出自那一首诗?我估计正确率不会超过30%。今天兴致大发,突然想谈谈这位美女和这首诗。

    这位美女就是以胖为美的杨玉环,这首诗就是《长恨歌》。尽管近年减肥发展到了变态的程度,我依旧钟爱丰满的姑娘,能让唐玄宗从此不早朝的杨玉环正合我的胃口。而《长恨歌》对此的记载,让这段故事有了别样的韵味。对了,此《长恨歌》非彼《长恨歌》,它不是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也不是郑秀文和梁家辉主演的电影《长恨歌》,而是那写诗妇孺能懂的白居易的《长恨歌》。和老白的《长恨歌》相比,前面二者不在一个重量级。

回眸一笑百媚生

    回归正题,该借着诗歌谈美人了。

    话说唐玄宗时期,社会很和谐,皇帝很清闲。这是多好的日子啊,美中不足的是,后宫三千佳丽都姿色平平,没一个唐玄宗能看上眼。这情况,大约有些像周星驰《大内密探零零发》里皇帝的惨状。唐玄宗于是叫高力士私下去宫外物色美女,高力士办事,皇帝放心,于是找来了一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杨玄琰家的女儿杨玉环。有多美,诗中如此描述:

    回眸一笑百媚生,后宫粉黛无颜色。

    皇帝很高兴,专门辟出了华清池温泉赐她洗澡。美女出浴时,娇媚无力,柔弱得无法披上一件衣裳,我想是男人都禁不住如此诱惑: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回眸一笑百媚生

    于是乎,夜夜春宵,依旧嫌春宵苦短: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玄宗不理朝政了,杨玉环也升级成为了杨贵妃。一个美人,真正意义上的美人,都不止相貌上那么简单。她除了千姿百媚,还聪明伶俐、言谈机巧,在玄宗还没开口之前就能揣测出他的心思,善于巧言奉承,很懂讨玄宗欢心。玄宗宠爱她到了不再正眼瞧后宫三千的地步: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也因为杨玉环深受宠爱,她的家人鸡犬升天,姐妹都被封为国夫人,叔父兄弟都被封为侯爵,家中富可敌国,以至于民间生女成为一种潮流: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但好景不长,美女没犯事,他哥哥折腾出大事来了。杨国忠窃取了丞相的职位,蒙蔽皇帝,把持大权。这时,一直居心谋逆的安禄山借机叛变了,打着讨伐杨国忠的名义一路杀将过来(给个注解:古时候,谋逆是非常忌讳的,造反一定要有非常正当的理由,一定要顺应天意,否则就是师出无名,会遭到报应,下场很惨。而杨国忠的把持大权恰好给了安禄山师出有名的机会。)

    叛军来了,皇帝外出避乱,逃到马嵬坡的时候,随从都不肯前进,跪在马前要求杀了祸乱朝纲的杨国忠,因为是他引发了这次叛乱;杨国忠被诛杀路边,随从依旧不满,要求也杀了杨贵妃,因为是她让皇帝不思朝政,使得小人掌权只手遮天。此时的杨贵妃,皇帝也保不住。(再给个注解,谈谈为什么玄宗也保不住杨玉环:尽管古时候的皇帝自视高人一等,尊为天子。但头上有天,脚下有民,要想维持统治必须顺天抚民。如果出了什么事触怒了上天,激起了民愤,也会危及统治。为了维持统治,通常的做法是杀掉罪人以泄天愤,平民怨,方能扭转局势。因此当随从提出杀掉被视为红颜祸水的贵妃时,皇帝也无力回天。)

    一代绝世美女就这样红颜薄命,在兵荒马乱之中香消玉殒。贵妃被杀的时候,玄宗举袖掩面,心如刀绞: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第二年,玄宗的儿子肃宗终于杀了叛乱的安禄山,玄宗才从避乱的四川返回长安。返回路上,路过马嵬坡时,想起贵妃香消玉殒的一幕,玄宗不胜伤感: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儿子继了位,玄宗成了太上皇。但面对同样的景色,却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玄宗常常忍不住垂泪: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而一旦听到当年杨贵妃初次觐见时所奏的《霓裳羽衣舞》,玄宗就愁容悲恸,旁人也随之叹息。

    这样的痛苦思念,连续三年,丝毫不减。直到从四川来了一个精通招魂的道士,欲招来贵妃的魂魄,以减轻玄宗的痛苦,可是他上天下地,用尽一切法术,却没有成功: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最后,他听说东边的海上有一座仙山,上面住着美貌的仙女。抱着一丝希望,他一路向东,到了东边最远处的蓬莱仙境,在那里找到了一位名叫太真的仙女,而她正是贵妃(又注:贵妃姓杨名太真,玉环只是小名)。道士说明来意,使得仙境中的贵妃又想起了尘世间的玄宗,满脸忧伤,泪水纵横。无奈两人天地相隔,情缘已绝。贵妃拿出旧时的金钗钿盒,分作两半,嘱咐道士捎给玄宗,当作旧日恩情的留念。

    道士接过信物,却很犯难,如何才能让玄宗相信这是贵妃所留呢?贵妃于是告诉道士,她和玄宗曾立下过誓言,这事只有他俩知道,那年七夕,夜半无人的时候,她和玄宗在长生殿感叹牛郎织女的遭遇,于是相互立誓: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说完,再次伤感惆怅。对过往恩爱的回忆也让天国的贵妃动了凡念,无法在蓬莱久住。她告诉道士,今后她会再次回到凡间,与玄宗再续前缘。但玄宗在人间的时日不多,请他不要过于悲哀,保重自己。

    道士将信物和贵妃的话带回,玄宗听后悲喜交加,情绪大起大落,更加沉湎于对贵妃的思念,不久就撒手人寰。

    《长恨歌》在最后这样感慨地写道: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而至于贵妃有没有再次回到凡间与玄宗再续前缘,不得而知。

 

参考资料:白居易《长恨歌》

          陈  鸿《长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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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我们从小就背诗,我们的古人写出的诗歌太多了,其中有多少广为传诵的佳句?与浩淼的诗歌总量比起来,太少了,只能算凤毛麟角。但《长恨歌》是一个例外,一首诗里出了那么多佳句,相当罕见。

    这样的一首诗,没读过实属遗憾,附上全文如下:

 

长恨歌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姊妹弟兄皆列士,可怜光采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翅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

天旋地转回龙驭,至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金阙西厢叩玉扇,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髻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你以为的爱或许是害

    柳宗元为一个驼背写过一篇传记,叫《种树郭橐驼传》。
    一个能让柳宗元写传的驼背,自然有些能耐。这个郭姓驼背,以种树为业,非常牛逼,所种的树木,没有成活不了的,而且长得枝叶茂盛,果实累累。长安城内,富到赏玩花木的有钱公子,穷到卖水果为生的果农,争相移养他家的花木。有人眼红他的能耐,就暗地观察效仿,但种出的树差距甚远。
    于是有人问他秘诀,他说:“我哪有让树木活得久长得壮产量高的能耐,我不过顺应树木的天性罢了。”怎么遵循树木的天性?种植的时候,一定要用原装土,一定要让根舒展、一定要培土均匀、筑土密实。种好之后,反而就别管了,让它自己由着性子生长。也就是说,栽培的时候,要像照顾小孩一样细心,栽培好了就彻底任其生存。
    郭驼背说,他所干的,只是不妨害树木生长,不抑制和损伤树木的果实罢了。其他人呢?种树的时候粗枝大叶,根是弯的,土是新的,照种不误;种完之后又溺爱过度,没事就去看一看,摸一摸,有不放心的,划破皮来看自己种的树是枯死了还是活着,或者就握着树的根茎晃动,看自己种得松了还是紧了。你说这样种的树能长好吗?表面是在爱自己的树,担心自己的树,其实每一种行为都是害。不择方法的违背天性的爱,其实比害更可怕。
    这篇传记最后落脚到了为官的道理上面(在官本位的社会,读书人写的文章通常都要落脚到为官之道上)。说一些当官的,没事就发号施令,表面上怜惜百姓,其实处处把百姓折腾得民不聊生。吏役没事就来传话,上头有命,你们快些耕种;上头有命,你们快些收割;上头有命,你们快些纺织;上头有命,你们好好繁殖家畜;上头有命,你们好好养育孩子……隔三岔五地敲锣打鼓集合百姓发号司令,百姓招待那些吏役都来不及,哪有心思安居乐业?
    其实,教育孩子不也这么回事?该爱的时候爱,该放手的时候放手。但很多家长做反了。在小孩稚嫩的成长时期,最需要倍加呵护的时候,很多父母却选择让小孩体会最严酷的生存环境,在表现上稍有错误就惩罚,在成绩上不如同龄人就打骂,以为这样小孩就能茁壮成长,出人头地。实际呢?小孩成天都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唯唯诺诺,内心恐惧,到一定年龄,为抗拒这种压力,反叛情绪就呈几何指数爆发。成长过程中所受的扭曲是要一辈子还的。孩子长大后,才最终发现与自己的预期甚远,又生怕孩子冻着了、饿着了,没房子住了,比一生中任何时候都溺爱孩子,心安理得地让孩子当起啃老族,以为这样,自己的孩子就能安稳地过一辈子。
    以爱的名义做违背孩子天性的事,也是好些家长和老师的特长。孩子本来就活泼好动,却一定要限制得规规矩矩,像个小老人;在孩子发展语言天赋的时候,却不许孩子随便说话;孩子是以玩的方式学习和认识这个世界,我们却把学习的过程弄得异常痛苦,让孩子从小就厌恶反感学习。给孩子报名目繁多的辅导班:奥数班、英语班、书法班、钢琴班、舞蹈班……从来不问孩子愿不愿意,孩子一反抗,家长就说这是为你好,且不说孩子到底对这些东西是否感兴趣,即使还有一点残存的兴趣,也被这种疲惫式的学习摧毁了。很多人长大了发现这世上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没有自己愿意从事的行业,不是没有,是从小就被摧毁了。
    教育说白了就这几个字,先爱,再放手;在孩子稚嫩的时候,给他绝对的爱,无条件的爱,没有比爱更能滋养孩子生长的了。而孩子有了自己意愿的时候,就要尊重孩子意愿,渐渐放手自己所操心的东西,让孩子顺应着自己的天性发展。其实一个小孩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先天的资质占很大程度。并非每个孩子都能成名成家,但保护这些资质,并让其自由生长,孩子的潜能才可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最为可悲的,莫过于孩子原本资质非凡,却被父母以爱的名义一一掐断捂死。想想都恐怖,被这样摧残掉的天性,真的不少。而且在爱的名义下,父母往往都不知道自己做了违背孩子天性的事,所以更加理直气壮,更加理所当然,仿佛有了爱,一切都对了,这比知道自己做错事而做错事更加恐怖,因为一个人知道自己做错事时,好歹有所顾忌。如果无所顾忌,还特用劲,这会有多恐怖。
    做父母的,在任何想要武断做决定的时刻都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我这真是在爱自己的孩子吗?
    欣慰的是,就我的接触,现在的父母,已经比老一辈父母更懂得怎么爱自己的孩子了,尽管一些问题可能依旧残留。
    但只要有进步,剩下的就只是时间问题。谁都敌不过时间。

月亮节,一首诗

 
这首诗,在月饼和月亮争艳的时候
被我发给了多位姑娘
有人觉得温馨,有人觉得淫荡
仁者见仁,淫者见淫
 
说实话,我自己很喜欢这首月亮
尽管写它的时候,并非月亮节
遗憾的是,一年多以后
我发现自己,已丧失了构造意境的能力
这意味着,我写不出这样的诗了
 
大概因为,越大,越觉得生活缺乏诗意
没有诗意还吟诗,不是矫情么
矫情的东西我也写过,但不愿再写
自然流淌的,才是好东西
 
其实到了今天,好多传统节日都失去了意义
唯一有意义的,估计就剩下春节
春节大家都回家,与家人团聚
其它的节日,也就剩下商家在狂欢
而我们与本该在一起的人相隔千里,孑然一身
 
但我们仍然需要节日,需要心灵的寄托
否则,这个世界将更加无趣
于是,过节吧,这世上的节日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节日让生活增添一些与众不同的感受
与众不同的本质是延长生命
 
买一个衣着单薄的月饼
没有豪华的包装
扒成裸体,一口咬上,真香
月亮节快乐,帅哥美女小伙姑娘

在挤奶的季节逐渐远去的时候胡扯

在挤奶的季节逐渐远去的时候胡扯    ⊙我决定了,这篇胡扯博文每段前面贴一个象形的奶⊙。小学有个同学,写作文不会写奶字,就这样画个圈打个点:今天,我扶着李⊙⊙过了马路。
 
    ⊙今年流行挤⊙,这个夏天,我除了获得了是女人都有乳沟这样的假象,一无所获。
 
    ⊙是女人都有⊙是真命题,不管⊙如煎蛋还是⊙如木瓜;是女人都有乳沟是伪命题,乳沟全是挤出来的,没见过谁脱光了还有乳沟。越来越流行的股沟倒全都货真价实。可惜我不喜欢。
 
    ⊙今天又见乳沟。在这挤⊙季节远去的时候,乳沟大都过上了隐居生活。没有隐居的,通常都不同凡响。今天这个就是,标致的俩半球,中间的沟看得人快坠进去。那女人就坐在对面吃饭,女人的男人就在身边。而我,一个正值青壮年的男人,又尚未阳痿,怎能对白皙的半球无动于衷。我想了想,还是端着餐盘离开了半球。我的目光表面扫描在半球上,其实扫描在她旁边男人的脸上,那男人的脸被我越描越青。
 
    ⊙听说崔健有首歌是这样唱的:我要,乳房!乳房!乳房昂!乳房!很多女歌迷也跟着全情投入地唱:我要,乳房!乳房!乳房昂!乳房!
 
    ⊙下面说些与⊙无关的事,⊙说多了也腻人。
 
    ⊙每段前面这个⊙就有些挂羊头卖狗肉了。这一个多月琐事太多,天昏地暗,折腾下来轻了七八斤,有想减肥又屡屡失败的美女吗?快来和我一起生活。
 
    ⊙说起减肥,又会扯到⊙上。女人减肥的梦想是,减腰不减⊙,减腿不减⊙。哪有那么好的事,人一瘦,哪儿都瘦,除非你是一块橡皮泥,能把一些地方捏小,另一些地方挤大。
 
    ⊙真的不谈⊙了,再谈是小狗。
 
    ⊙上班让人麻木,琐事让人麻木,朝九晚五让人麻木,朝九不晚五更让人麻木。成天表面上忙个不停,其实已经行尸走肉了。已经体会不到生活的滋味。人如果连生活的滋味都无法体会,那和进了高烟囱的人有何差别?
 
    ⊙闲书让我不麻木。喜欢看的书,能让我触觉重新敏锐,能感知生活的各种味道。这样的文字,不需太多,每天一篇就行。可惜我喜欢看的书,从小就被归为闲书。在我们社会,闲是和不正经,是和浪费联系在一起的。正经的生活太累,生活的本质就是浪费。
 
    ⊙沉淀真是个好东西。妈的,什么东西做多了,都是套路,都是定势,都是自我约束。工作、做爱、码字,皆是如此。一段时间不弄,定势消失了,反而能折腾出新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沉淀,成天折腾一样东西,容易死在自己钻出的角落里,以退为进,抽出来,搁置一些时候,你会发现感觉又不一样了。小别胜新婚。
 
    ⊙前段时间,有个判断博文风格的网页程序,判断的结果是我和木子美的风格最相近;前段时间,有个判断博主性别的网页程序,判断结果我是女性的可能性有60%多了。这世界真实太好玩了,能把我这样一个脸上全是胡子,上半身全是胸毛,下半身全是阴毛的大老爷们判断成女性,真不容易。
 
    ⊙木子美喜欢写性爱日记,我码字也不避讳性,我就和木子美同类了?写那个程序的人基本概念没弄清楚,恰好我是作内容计算的,扫个盲:写作内容与写作风格是两回事,内容与实词有关,风格与虚词有关。
 
    ⊙判断博主是男是女倒是和内容有关,男的多发议论,女的多写生活。进男人的博客,你要么觉得在听出租车司机扯淡,要么觉得在茶馆里瞎侃;进女人的博客,总觉得在偷看人家的私人日记。
 
    ⊙也有例外,比如著名的钱列宪,听说就是个美女。
 
    ⊙男的不喜欢家长里短,就算有记录生活的习惯,也不喜欢摆在博客里让人看,最多写成日记自己藏着。举个例子,清朝有个学者,叫李塨,日记记录生活,非常诚实。比如写道:昨夜与老妻敦伦一游。敦伦不是伦敦。敦是两个人干,伦就是伦常,靠,古人真是隐讳,说白了,就是性生活。性生活也是生活,所以那位老哥也把它记入了日子。
 
    ⊙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面,王二没事不就去找陈清扬敦一敦他们的伟大友谊么?没事敦一敦,身心健康。在压抑的年代,这种敦法,更难能可贵。
 
    ⊙有空我也在博客里记录:呜呼,昨夜通宵敦伦!
 
    ⊙女友于是跑来问我:我不在北京,你这是和谁敦的?有暧昧关系的美女也好奇地问:你不是阳痿了么?
 
    ⊙街道大妈则不一样,张口就骂道:流氓!

罐头瓶中的蚂蚱

罐头瓶中的蚂蚱

 
    小时候,我喜欢捉蚂蚱。
    夏末秋初的时候,农村打谷子了,蚂蚱就往城里飞。一早起来,街边的墙上,满是蚂蚱。我就一只又一只地捉,关在罐头瓶里。
    有时候,我往罐头瓶里塞很多草,但只放进去一两只蚂蚱,那两只蚂蚱在里面悠闲自得;有时候,我就扔进去两根草,但蚂蚱叠蚂蚱足足有半罐,那些蚂蚱辛苦地蹦达,踩着同类的躯体往上跳,以求生存的机会,没两天,就死去一大片。
    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的蚂蚱。上帝把我们装在不同的罐头瓶里,有的罐头瓶草多蚂蚱少,那里的蚂蚱就轻松自在,人生很是享受;有的罐头瓶草少蚂蚱多,那里的蚂蚱就成天辛苦地奔命,生存压力逼着它们只有不断地往上蹦达,因为这样才能从不多的生存资源中分一杯羹,否则,只能被人踩在脚下苟延残喘。
    你被放在什么样的罐头瓶里,你没得选,但面对这样的环境,你可以有不同的态度。有的蚂蚱不择手段地将同类踩在脚下,因为它脚下踩的同类越多,它离有限的资源越近;有的蚂蚱灰心绝望,任凭命运蹂躏;有的蚂蚱破罐子破摔,唯恐天下不乱,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人家也休想得手;有的蚂蚱依靠自己的权势,把本来不多的资源霸占,囤积居奇,不顾他人死活;有的蚂蚱承受不了这样的生存环境,想方设法跳到草多的罐头瓶中;也有的蚂蚱一辈子都在努力改造罐头瓶的生存环境,尽量让每个人都能分一杯羹,使生活有所保障。
    最后一种蚂蚱,总让我心生敬意。

一棵和谐的松树

    几年前,去黄山的时候,导游把我们带到一棵古松前,告诉我们:
    “这棵松名曰多子多孙松。它从根部的主干向上分作两枝,代表了我们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再由两枝分作四枝,代表了我们不可动摇的四项基本原则;再由四枝分作八枝,代表了我们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最后一共化作大大小小五十六个枝丫,代表了我们五十六个民族大团结。因此,多子多孙松又叫团结松。”
    我不由得感叹:啊!这真是一棵和谐的松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