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世界杯准备的东西

我对足球没感觉。没感觉的意思是不感兴趣、也不反感。世界杯来了,身边的朋友熬夜看球、没球看的时候玩足球游戏。不管是看球还是玩足球游戏,都不时传出亢奋的高叫声。足球这东西真有能耐,能给那么多男性带来高潮。
 
如果高叫声在凌晨三点响起,就不太妙了。但世界杯期间,每天凌晨都有高叫。如果我不用工作,或许还能舍命陪君子,甚至还饶有兴致看看让那么多人亢奋的比赛。可惜每天都得朝九晚五,更严重的是最近工作没什么进展,上班时间的精力对我更加重要。
 
为了对付凌晨高叫,我买了这玩意儿:
我为世界杯准备的东西
耳塞。我用耳塞的有一段历史了。关于我和耳塞的有趣故事,请参照:
 
这次又买了数对耳塞,我需要它保证我工作时间的精力。
 
说实话,球迷的疯狂真让我受罪。不过这世界没有白受的罪,我决定写几篇文章调侃调侃世界杯。你让我受罪,我调侃调侃你还不成??

【连载】小学朋友(8)——屈午(2)

【连载】小学朋友(8)鈥斺斍纾2)
该讲偷书了。有一次屈午对我说,走,我带你去偷书,就在我爸的工地里头。我说,被逮住了怎么办?他说,没人管的,那些工人都在里面随便拿书看。我一听就兴奋了,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事真是太爽了,简直迫不及待。事实上,那是新华书店的书库,在工地的最里面,大约是太难清理,就没有搬走。偷书那天,我们进去之后,爬上了工地搭的架子,在钢管间搭的木板上晃晃悠悠地走进去。走到最里面,就来到了书库的沿上,下面全是书,一麻袋一麻袋的书,包装好的和散的,堆成一座座的山。我们跳进去,从这座山跳上那座山,在里面狂欢。什么样的书都有:《科学养牛技术》《十八大姐下关东》……我们挑来捡去,像在里面淘金一般。捡了太多书,简直就没有办法带走了——虽然在里面捡书没人管,但是出工地的大门口有个老头,是新华书店的人,被他发现了可不得了。我先带了几本书回去,藏在衣服里带出去,再把我弟带来一起运书,穿了很厚的衣服,然后把兜里,肚子里,衣袖里都藏了书带回去,回去之后的那种心情就像江洋大盗抢了很多宝藏一样。偷来的书种类繁多:有很多彩色的连环画,什么几只小猪、白雪公主之类的,有一本比较奇特的字典,里面有很多画,还有袖珍视力表、太极拳练习手册等等等等,不胜枚举。印象比较深的,其中有一本叫《猴孩》的书,讲一个在森林里长大的小孩的故事,很有意思,我看了好多遍。还有一本《世界文学奖作品连环画》,里面有《伊豆的歌女》,川端康成说看到了远处的浴池,那些歌女在里面洗澡,那个小歌女看见了他,就来到阳光下,踮起脚尖,伸长了身子,他看到之后就感到一股清泉流进了心里。那页纸还画了这样一幅画,一个拉长身子的女孩的清新秀丽的裸体身影,看到这幅画,我也觉得什么东西流进了心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后来在想,文章获奖的原因是不是就因为有这样的描写呢?屈午的书里面,有一本讲鲸鱼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里面有讲一只雄鲸如何征服了一只雌鲸,把它的什么什么插进了雌鲸的体内。对了,还有一本书叫家庭医生啊什么的,说如何给小孩当家庭医生。里面讲到如何给小孩洗澡,就画了一个漂亮年轻的妈妈赤裸着身子在给小孩洗澡,我就牢牢记住了页码,不时地翻到这一页来欣赏。为了介绍小孩的各种病症,免不了要画出小男孩小女孩的裸体。让我觉得不公平的是,小男孩的鸡鸡很自然地就画出来了,但是小女孩的关键部位,总是会用树叶之类的东西挡住。

其实屈午的家是相当远的,他住在工地,是为了离学校更近。我也经常去他家玩的,去他家要走40多分钟的路,一直走到郊区,但是为了玩,这一点也难不倒我,我还经常带我弟一起去。当然,走累了我也会劝屈午,劝他家早些搬家,这样我就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了。他家也是有游戏机的。魂斗罗、采蘑菇、彩虹桥……打起来非常过瘾,一直要玩到下午五六点才舍得回去。有一次回家的路上我突发奇想,想数数电杆上、墙壁上贴的那些淋病梅毒广告有多少张,于是就这样一路数回去,数到了一百零几张。一直到上初中,我都经常到他家里去玩,有一次和他玩录音,我们想方设法地怪叫,录下来,再放出来听,听了之后哈哈大笑。第二天,班主任就说大家玩的时候要寻找有意义的玩法,别去怪模怪样地录音啊什么的。我就怀疑我们的这种玩法是不是被班主任知道了。

上了初中之后,虽然在不同班了,我们每天早晨都一起吃早饭,如果他的作业没做完,我就过去帮他赶,赶完了一起去吃饭。一起吃饭的习惯也一直保持到了高中。

如今,屈午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贵州酒厂工作了。大学期间,很想找放假时间和他聚聚,但是应酬太多,却总是错过。错过了就得再等一年,一年一年时间就过去了。

但是,我们也偶尔写写信,上网聊聊天。

我想,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是,有些却是时间永远改变不了的,比如,童年的友谊。

其他同学
还有好多好多同学,没有办法一一写了:吕涛、唐波、肖辉、朱斌、鲁春霜、易智勇、李犹来、杨小东、杨关波、李君鹏、唐锴、彭光荣、郭以凤、肖艳、黄荣……

不知是在初中还是高中,一次回家的路上,一个人很惊奇地抓住我,相当惊喜,我却迟迟想不起他是谁了。由于急着赶回家,就这样匆匆错过了。现在想来,他应该是我的小学同学吧?我一直没怎么变,他却变得太大了,大得我怎么都认不出来了。我想我不是忘记了,而是实在无法从他现在的样子推断出他是我小学的哪位同学了。

从他的表情,我们小学一定玩得不错。但愿他别认为我把他忘了,没有,肯定没有。我记得太多关于小学的事,这些回忆,是很难忘记的,上面写出来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就把这部分回忆,当作对小学岁月的留念吧。

2004年6月1日-14日

【连载】小学朋友(7)——屈午(1)

屈午
屈午是我小学最要好的朋友。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和他玩得好应该就是类聚吧。我和他有不少共同的特点,一样矮,一样喜欢书法,一样喜欢画画。

和我一样,他也属于那种“死不长”类型的,又小又矮,不过头发却又浓又黑。

写了这么多同学了,还没有一个胖子,因为我们班根本就没有胖子。对于小时候如此瘦小的我们来说,看到现在的小孩一个赛一个白胖,觉得相当不可思议。现在的小孩,才念小学就窜得老高了,又白又胖,体重说不准比现在的我还重,笑起来倒挺憨厚的,脑子里古灵精怪的东西却多得让人难以想象。

我们都喜欢画画,所以经常搜集一些画片、不干胶之类的。那时圣斗士风靡一时,我们也就疯狂搜集圣斗士的不干胶。我们搜集不干胶不是用来贴在什么地方,而是用来画画,照着画。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存钱是相当困难的。一版不干胶4毛钱,需要存一个多星期。一个星期的省吃俭用,就为了存足4毛钱去买一版不干胶。一点都不夸张,现在的小孩,身上摸出十多块钱已经是在稀松平常的事情了,当时的我们,节约的钱是以分来计算的。(记得六年级有一次我从身上摸出了一张整的一块钱,还被班主任追问了很久,问那么多钱是从那里来的。被追问完之后,那些同学就围上来了:哇,你娃这么有钱!办招待!请客!)存够了钱就去买不干胶,心里的激动是无与伦比的。来到摊前,在成打的不干胶里,一张一张地挑选、比较,难以取舍、犹豫不决,因为最后只能买其中的一张。对我而言,买到了不干胶还不能带回家,因为被发现了会挨扁的,我就存在屈午那里,放在他家里。但是他老爸偶尔会把我们的不干胶当胶布用,拿去粘东西,搞得我们痛心不已。

我们画画就是临摹不干胶上的图像:像圣斗士啊、街霸啊之类的。我还有一本圣斗士的书,非常难得的一本书,之所以说难得,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钱买书,这本书是捡来的,阴沟边捡来的,皱巴巴的,没有封面,但是对我们而言,已经算是宝贝了。捡回来之后,这本书又被我调皮的弟弟“加工”了一下,他在雅典娜的肚皮下面画了一个细长的椭圆,再在这个椭圆上放射出一些弯弯曲曲的线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这个器官的形状和位置都画得不对,但是对于这些小孩来说,干起这种事来却乐此不疲。

还是说画画吧,最先画画,是缘于一次上历史课,历史老师照本宣科,我在下面很无聊,看到历史书上的一匹马,觉得挺有型的,突发奇想,就用铅笔把它临摹下来了,居然发现自己画得非常像。于是对于画画,就渐渐树立起了信心。

第二幅画,我就画了一个美女,雅典娜,就是照着那本皱巴巴的圣斗士书上画的,是雅典娜背后的一个侧影,能看见雅典娜的半边脸,她瀑布般的长发披下来,只露了一个肩膀在外面。李捷看见了之后就把她的肩带擦掉了,说,你看,你的雅典娜没有穿衣服。我就又给她画上,女神怎能不穿衣服呢?但是不一会儿又被擦掉了。

画着画着就越来越有信心了,几乎每天一幅。屈午每天中午都会到我家来叫我,有了画画的习惯之后,他就每天到我家来画画,在我家的茶几上一起画。画完了自己看,自己看着都觉得好笑就嘿嘿地笑起来了。比如,街霸里的俄国大汉胸部有很多胸毛,但是被我画出来之后,却像胸部盖了一把蒲扇。

【连载】小学朋友(7)鈥斺斍纾1)

画完之后,我们就去学校了,有时候时间太早,没有开门,我们就撬窗户进去。这是一件很惊险的事情,因为教师宿舍就在教学楼旁边,班主任住4楼,我们教室也在4楼,她经常在宿舍的阳台上观察教室的动静,而且她家阳台的花多,她能看到我们我们却不容易发现她。但是,越惊险的事情做起来越刺激。我们在栏杆的掩护下溜到窗户边,屈午摸出他的钢尺,伸进窗户的缝中一点一点地撬,如果对面的教师宿舍有一点点动静,我们马上缩下去,挡在栏杆的后面。好不容易撬起窗户来之后,那一瞬间是最刺激的了:把窗户拉开,翻身进去,又立马把窗户关上——必须动作快,没有声音,做得天衣无缝。做好之后就可以在里面随便怎么玩了,扔粉笔,在黑板上乱画,想干什么干什么。

我和屈午还发明了一种字体,就是用钢笔勾勒出毛笔字型的边界,还尽量做到一笔勾勒完一个字,很考想象力的。比如说“一”字,勾勒出来就像一根肉骨头。有时候上毛笔课我就在想,自己毛笔字写得那么烂,不如先把字的边界勾出来,再把里面涂黑。这种字体在后来我办黑板报的过程中帮了我很大的忙,写大标题时,我就常常这样干。

屈午有一段时间是住在他爸的建筑工地的,他爸是一个建筑队的工人,那段时间,他们的建筑队承包了新华书店的重修工程,屈午于是就住在了新华书店的建筑工地上。那里离我家很近,他每天中午都来找我,每次都告诉我他又吃了二两米的饭,说,二两米煮出的饭是很大一碗的,我听了之后,觉得那是一件很有气魄的事。受他的引诱,我很想叫我妈先称出二两米,再单独为我煮出饭来。

那一段时间,印象很深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早上叫他一起去锻炼,另外一件是一起去偷书。一件一件地讲。五六年级的我们是要锻炼的,因为体育成了升初中考试的必考科目。对于锻炼,我们还很兴奋,早晨5点过,我和我弟就起来了,来到新华书店工地的门外大叫:屈——午——屈——午——一个老头子就披着衣服就来开门了,工地的木头门一打开,我们就跑进最里面的工人寝室,他是和他爸住在一起的,屈午这才从被窝里爬起来穿衣服,然后一起去锻炼。说到工人,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事,有一天我看屈午画画的本子,其中的一幅画怎么突然长出歪歪斜斜的鼻子和嘴巴了——本来那幅画是没有鼻子嘴巴的。他说那是工人画上去的,有个工人看到了他画画的本子,就说,你这幅画画得不对嘛,怎么都没有鼻子嘴巴,就强行给它加上了鼻子嘴巴。他就说这幅画本来就是这么的,这不是人,这是圣斗士的圣衣,本来就没有鼻子嘴巴。于是拿起橡皮把歪鼻子歪嘴巴擦掉,但是擦掉不久,又被工人偷偷画上了。话题说远了,继续说锻炼,叫上他之后,我们就往三中校出发,那是我们的锻炼地点,大约三中校的操场早上也对外开放吧,才能由得我们这些小孩在那里胡闹。有时候,我们是真的会胡闹的,一天早上,我和我弟弟去得太早,没有人,无聊了,我们就玩回声游戏,使劲喂一声,然后听反射回来的回声。不一会出来一个人,把我们逮住了,问我们是哪个学校的,这么早就跑来捣乱?为了脱身,我讲了一个自己比较讨厌的小学,说自己就是那个学校的,还杜撰了两个名字和一个莫须有的班主任,那个老头子还记下了,不知有没有去清查。在那里,我和屈午都练成了引体向上高手。最初是一点都拉不上去的,两脚在空中狂蹬,手臂就是没能弯曲一点,像一个上吊的人在垂死挣扎。一次看见一个老头一口气做十几个引体向上,简直羡慕得要死。后来终于能做半个了,手臂能弯到90度,还是怎么蹬都蹬不上去。平生第一个引体向上是最难做的,也是最有成就感的。在做引体向上的过程中,有一个拐点,相当难以超越的一个点,但一超越了这个点,就拉上去了。最艰辛的第一个引体向上做上去之后,有一种大小便都快出来的感觉。有了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就不难了。我们这样天天练习,一天比一天厉害。到初二的时候,班上的一次测验,我一下拉了30个,大家都以一种崇拜的眼光来看我,仿佛我是外星来的。大学时的一次测验,我想如法炮制,拉完满分18个之后,我继续拉,第19个还没拉完,老师就在下面叫起来了:干吗呀你?个人表演啊?

【连载】小学朋友(6)——邹志余

邹志余
名字普查会的时候,他说自己的名字里有个余字是因为自己是“多余的”。他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他还有两个姐姐。在计划生育的时代,两个就多余了,更不用说第三个。

小学的时候,他是娃娃堆里的头儿,一群娃娃围在他周围,很有呼风唤雨的味道。他的眉毛像斧头,我和我弟就称之为“斧头眉毛”,还觉得长这样眉毛的人很厉害。我常常使劲皱着眉头问我弟弟:你看我的眉毛变成斧头眉毛没有?

儿时的我个子小得出奇,再加上有些呆呆的,不管玩什么游戏总是吃亏,他就成了我的保护者,什么游戏都保护我,使我不至于过早淘汰出局。有他罩着,游戏玩起来才有些滋味,否则总是输——谁愿意干总是输的事儿?

整个小学,我们都是好朋友。我、他、还有屈午,我们三个总是打成一堆。他家里买了游戏机,我们就经常星期天去他家里玩。那时只有极少的人家里能有游戏机,他老爸是包工头,经济上比较充裕,加上他是家里的幺儿,才给他买了这么一套游戏机。

去他家里玩游戏机,就像过节一样,经常我弟还跟着我一起去,因为游戏机实在太好玩了,也实在太稀有了。现在还记得那些游戏,街霸、沙罗曼蛇、坦克、魂斗罗……我们是轮流着玩,死掉了就后面的人接着玩。我们经常一玩就是一个下午。他家人对他的同学也非常友善,所以无论怎么玩,他家里也没有制止过一句。

他老爸喜欢养花,他家里有专门的花坛,各种各样的花,至少有数百盆,连废弃不用的花盆也有无数个。这对我而言,是相当壮观的景象——那么多的花,给人相当有生气的感觉。我也是很喜欢植物的,所以看到这种景象,心里也羡慕不已。更令我羡慕的是,他家里有一个鱼缸,鱼缸里养了很多金鱼。看到金鱼在水藻里游来游去,心里更是痒痒的。他跟我说,金鱼要天天换水,换水时得非常小心,不要吸着金鱼了,金鱼很娇气的——有一次他换水不小心,就把一只金鱼的眼睛吸破了。后来,我很久都在想那只破了眼睛的金鱼。

有一次邹志余带了一本书到学校来看,他背后围了无数的人,挤着一起看,那本书就是《童话大王》。我想挤进去看,但是个子太矮,怎么都挤不进去。听着别人讨论里面的内容,那么精彩、那么诱人,心里更是又羡慕又急。我跟他借这本书,但是已经有六七个人在我前面预定了。后来终于有了机会看那么一小会儿,还没看到一页纸,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这种童话和以前看到的童话是不一样的,看了之后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非得一口气看完了,心里面才能甘心。翻到最后一页,故事还没有完,只好眼睁睁地期待下一期。有时候甚至会把书屁股后面的每一个字都看完,才心有不甘地还给他。当时,他还邮购了《郑渊洁童话全集》,还加入了百万读者大军的资料库,在他邮购的全集里面,有一个黑色钢笔书写的号码,据说这个号码是郑渊洁亲笔写的,这是他在百万读者大军的资料库里的编号。

当然,我家里是不会花钱为我邮购这些东西的,更别说加入百万大军了。非但如此,后来还发生了一件现在想一想心里都会不舒服的事情。那天我好不容易找邹志余借了一本《童话大王精华本》,带回去想好好地享受。当然我知道,在家里面看这个是不允许的,在他们眼里,除教科书以外的书都是“鸡儿不肖”的书,是严厉禁止的。为了不被他们发现,我早早地上床了,躲在被子里打着电筒偷偷看那本书。看到这句话,很自然就会知道我的偷看行为后来被发现了。但是为了解释清楚我是怎么被发现的,我还是把我家当时的情况解释一下。我家当时住的是两层楼的房子,木板楼,我和我弟就住在楼上。电视也放在楼上,爸妈晚上会上楼来看电视,但是我和我弟是不允许看的。我们一家人都在床上——我妈和我爸半躺在面对电视的那头,我和我弟就睡在背对电视的那头。但是电视开着,发出的声音老在诱惑我们,我们怎能安安心心睡觉?所以常常会在被窝里露出一双眼睛来偷看。但是那天我没有偷看电视,因为我在被窝里看书。我妈看我今天怎么这么乖,没有偷看电视,早早地就睡了,不过被窝的形状比较奇怪,她就揭开被子看,一看就火了,说我躲在被子里打电筒偷看鸡儿不肖的书,怎么怎么,仿佛犯了天大的错误。我已经忘了那天有没有挨打,至少记得自己非常地气,因为她扬言要烧我的书。是我偷偷买来的书烧了我也无话可说,但是那是别人的书,我还得明天去还人家。我一气就冲到家门外面去了,她在家里骂我有本事冲出去就不要回来。当然,最终还是没烧这本书,我想烧了我就没有办法在班上做人了,我拿什么还人家?赔钱也没有,书摊上是找不到精华本卖的。我想我妈要是烧了那本书的话,她会毁了我,我没有办法在班上立足了,谁还愿意相信我,谁还愿意借东西给我?一个人如果在班上都没有办法立足,今后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我仍在看《童话大王》,这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下学期就研究生了,我想我依旧会继续看,因为《童话大王》里的一些东西,依旧像儿时一样地吸引我,更何况种种迹象表明,《童话大王》的一个新的黄金时代即将到来。

然而和邹志余的友谊,在初中之后渐渐地变淡了。大约人总会长大,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总会不断拉大。当我发现他交的一些朋友我不能认同时,我就渐渐有意识地和他保持距离了,我大约是觉得他开始“变坏”了。后来他也和我谈到过,虽然不多的几句话,但是我觉得自己这种有意识保持距离的做法挺伤他。

现在仔细想想,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和自己朋友圈子的权力,为什么我当时就认定他“变坏”了呢?中国是一个道德挂帅的国家,凡事都要分个好坏。受道学和伪道学荼毒太深,小小年级的我也成了一个道德迷,觉得他交了些朋友不爱学习,就断定他也变坏了。

我想我真的是被一些虚伪的东西给荼毒了,如果重新选择,我不愿失去这样一个朋友。

男医生与女病人

常常有女病人控告男医生性骚扰。其中一些是女患者自身过度敏感,另一些倒是确有其事。其实,如何界定男医生性骚扰是相当难的一件事,很多被误解的男医生觉得冤屈,也有很多被骚扰的女患者忍气吞声。
 
最难当的是男医生,最难堪的是女患者。处在此行业中的男医生,必须不断接触女患者,一些接触性的检查中,常常会有过于敏感的女性患者认为医生依据章程的接触检查是性骚扰,这让无数男性医生无比为难。而女性一生中免不了要当几回患者,检查乳房,检查私处,都可能碰到男性医生,甚至可能遭遇接触性的检查,比如检查乳房是否有肿块是需要动手的,检查私处,遇到某些妇科疾病,是需要指检的,甚至照个X光,都有可能被要求脱光衣服,而对于身体的某些部位,女性向来是将其看作隐私的地方。
 
对于女性患者,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男性医生看作中性人,对于医生的合理要求,积极配合。不过,女性患者也有自身权利,实在觉得难堪或者医生有性骚扰倾向的时候,要及时拒绝。譬如实在不适应男医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女性医生;再譬如,照X光的时候被要求脱光上衣,如果自身衣服合符规格,也可以拒绝这一要求——X光透不过金属,所以带有金属片或者金属纽扣的衣服需要脱掉,带有钢圈的胸罩也会影响X光效果,但如果你的衣服不含金属,是可以要求不脱光的。
 
其实,《医师法》中的一条规定,是可以避免掉很多无谓尴尬的。但这条规定,患者知道的极少,连好多医生自己都不知道。今天做个普法工作,列出这条规定:
 
男医生为女患者做检查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旁。
 
多么伟大的规定啊!是法律就应该执行,所以男性医生应该自觉执行此规定,女性患者在此规定没得到实施的时候有权利提出抗议。
 
女性朋友应该牢记此规定,在恰当的时候,用它保护自己。
 
不过中国的普法状况实在堪忧,询问了近10人,没人知道此规定,就连我自己也是刚刚得知的。
 
用来实施的法律应该普及得众人皆知,而不是窝在一处发霉发烂。

想过儿童节

真想过。
 
可惜,年龄比两个儿童都大了。
 
尽管自认为想象力还没耗尽,好奇心依旧强烈,可还是被无情的岁月打上了很多烙印。
 
最重要的是,要上班!!!再好的节日都被扼杀了。
 
要有个儿子,他还能过节。
 
可惜没有,只有将来可能变成儿子的小JZ,它们想过节吗?

人类的乱搞情结

先做一道选择题,有一个奇怪的成语叫做“风马牛不相及”,它的意思是:

A 风和马和牛是完全不相干的三种东西;

B 风通疯,指发疯的马和牛不会相互争斗;

C 风指发情,发情的马和牛不会干在一起;

D 风指失散,失散的马和牛不会踏入对方的领地。

 

没准你拿定了某个答案,但这道题没有标准答案。C和D各有支持者。不用惊讶,这世界上有太多问题都没有标准答案,还有更多问题的标准答案不断被推翻。另外要告诉你的是,AB是我胡诌的,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出来。

 

关于风马牛不相及的CD解释,这二者的争论请看:

http://blog.sina.com.cn/u/537b8137010003yk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692735.html

http://landofmyth.blogbus.com/logs/2005/05/1201302.html

 

小学学这个成语的时候,学到的解释是道貌岸然的D。当知道还有C这个解释之后,无比抓狂,继而对这个解释死心塌地:发情的马和牛也不会干在一起!!多么牛比的解释!!《左传》里面记载,楚国被齐国扁了,楚国就派使者去游说:“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意思是说,你们齐国在北边,我们楚国在南边,发情的马和牛都不会干在一起,你们怎么还大老远特地跑来干我们?这个使者说话真是强悍。

 

古文有以点概面的特点,术语叫啥来着?忘了,谁能告诉我。从这个角度理解的话,马和牛不仅仅指马和牛,更指不相同的两个物种。意思是不同种之物,发情了也干不到一起。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来,这样一延伸就不对了。因为:

 

风马驴要相及,相及之后生出骡子。

 

风狮虎要相及,相及之后生出狮虎兽。

 

人类自己受严厉的伦理约束,不能乱来,便把杂交的癖好施展到动物身上,生产出各种杂种:

 

先说狮虎兽吧,这个彪悍一些。这是人类喜欢乱搞杂交的一个证据。狮和虎本是水火不相容的动物,非要把它们养在一起,干在一起,还要生出后代来。狮虎兽根据父母不同其实是分为“狮虎兽”和“虎狮兽”的。野生环境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的物种,这种变态是人类强迫干出来的。人类用伦理约束自己,却让别的物种干违背伦理之事。明明水火不容的动物,为何非让它们交配?而且其后代不能生育、寿命短,于人类也无什么用,为何无数动物园、动物专家却万分热衷于此?万分不理解。

想看狮虎兽的照片请去以下地址,别吓着:

http://it.sohu.com/20060316/n242309283.shtml

 

再说骡子,骡子是分两种的。公马母驴所生为驴骡;公驴母马所生为马骡。我问过一个农村人马骡驴骡哪个好?回答说当然马骡好。大约后代遗传母亲特性更多,马骡因而更为高大健硕。说实话骡子真是个奇迹,两类染色体数目都不一样的动物居然能生出后代来,而且后代还集合了父母的优点。幸好骡子不能生育,否则马和驴岂不就被淘汰了?尽管骡子特性优良,并默默服务大众,我依旧不相信人类让马和驴搞在一起的初衷是为了生出骡子服务人民。骡子不过恰好乱搞出来能服务人民罢了,像狮虎兽这样极难产生、又无法服务人民的怪物,人们不是一样卯足了劲搞么?

 

一开始我以为骡子现代才有,没想到一搜索,这玩意儿自古就有了。我还以为要人工强烈干预才会出现骡子,野生状态无法存在。没想到百度一下“野骡”,竟找到了1850篇相关文档。我的天,难道在野生情况下,情欲难耐的马和驴也会不顾种族差异搞在一起,还会搞出生命来??

 

如果这真是事实,有一天某变态要提出人兽交合法化,他可就找到依据了:自然界里跨种族交配是存在的,野骡就是一个证据,虽然这只是极少数情况,但我们要尊重这个事实,并保护捍卫弱者的权益。

 

其实就算种族阻隔,人类也期望从其它种类身上提取一些于自己有用的东西,并纳入自己体内。艾滋病不就是如此从猩猩身上移民过来的吗?据说是这样的:非洲一些部落有从猩猩身上抽血注入人体的习俗,号称这样能使男性在性方面无比威猛。不知道威猛有没有奏效,倒是HIV暗渡陈仓,祸害起人类来。

 

还有一个笑话,说一个富翁阳痿后,为重振雄风,移植了一对猩猩的睾丸。不久其夫人喜得贵子去医院生产,富翁到医院询问小孩是男是女,医生说不知道,因为小孩吊在天花板上不肯下来。

 

说这么多,就是想证明,即使有伦理束缚,人类也有无比强烈的乱搞情结。有这样的乱搞情结作后盾,再加上先进的科技作后盾,指不定哪天,风马牛就相及了。这世界上于是多了一种叫马牛兽的动物。

 

但愿相及的只是风马牛,而不是风人×。但愿永远都不要有人×兽。

抄袭就是可耻

郭的抄袭案件尘埃落定了,抄袭就是抄袭。这么难以判决的抄袭案件都判决下来了,说明抄袭痕迹无比严重。
 
抄袭是可耻的,但似乎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认为。最近两天看相关博客文章,看到不少大脑糊涂的粉丝,在即使抄袭成立的前提下,依然认为小郭无比正确。摘录一些如下:
 
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就不要再关注他就好了,没必要去咒骂,和阻止别人去喜欢他。
按照此意:如果不喜欢剽窃,不要关注它就好了,没有必要去咒骂,也没有必要阻止人家喜欢剽窃。
 
其实梦本身很讨人喜欢,它本身的一些东西已经不是抄袭不抄袭能覆盖的了。
按照此意:他抄袭了一部让人喜欢的好作品,所以抄袭不抄袭已经不重要了。
 
小四的才华确实是有目共睹的,连续新概念的两届一等奖,没有两把刷子拿得下来吗?
按照此意:他是有才华的,所以他抄袭了也就不重要。
 
……
 
诸如此类的头脑不清傻瓜留言太多,一个抄袭案已经够让郭羞愧的了,不明是非的粉丝更让旁观者都脸红。
 
就事论事,是最好的态度。抄袭是可耻的,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观点,会被越扯越糊涂?
 
还有人说,庄羽借此时炒作。这种目的论的腔调仿佛在证明抄袭没错,错的反而是把抄袭者告上法庭的行为。如果她真在无事生非炒作,那就告啊,有人气有影响还得理,没有打不赢官司的道理。
 
还有一点想不明,如果真是自己的原创作品,郭为什么不上法庭捍卫自己作品的贞洁?《梦》好歹算郭的代表作。
 
提供一个故事供参考:当年,有人控告迈克尔杰克逊的Billie Jean抄袭,杰克逊上法庭为自己辩护,阐述自己是在什么情况下获得Billie Jean灵感的,以及是如何制作这样单曲的,将整个法庭变成了音乐聆听会,让全场人陶醉其中,最终大获全胜。
 
对于一个创作的人,自己的作品就想自己的孩子,所以庄羽将郭告上法庭是情理之中,郭不上法庭为自己辩护倒是情理之外。如果真得理,为何不上法庭为自己辩护,有能耐也能将法庭变成一个作品听证会,并大获全胜。自己最了解自己作品,不为自己辩谁为你辩?
 
最让人汗颜的是郭接受采访的一句话:抄袭之争是成人世界的事,他不想参与。(详见:http://ent.sina.com.cn/s/m/2006-05-24/07351090867.html)靠,难道他还小?难道抄袭是别人干的?
 
抄袭就是可耻,没有谁能改变这点。要么否认自己抄袭,并进行反击;要么承认自己抄袭,并公开道歉。
 
做人要光明磊落,是怎样就是怎样。

吃在食堂

  中学的时候,大脑交给学校,肠胃交给父母。上大学了,大脑交给了自己,肠胃交给了食堂。大脑交给自己是好事,不会再被学校填鸭般地往里面塞东西,肠胃交给食堂,就未必是一件好事了,你永远无法预测食堂会望你的肚子里塞一些什么。
                 
  刚刚到学校的时候,了解比较肤浅,抱怨的往往只是口味之类的问题。
                 
  来学校的第一天,和一个老乡到食堂吃面,觉得面条淡得无法下咽,就大声嚷着加辣椒。食堂师傅说,辣椒没有,辣油可照?于是来了一大碗辣油。不知是火车坐多了口舌无味还是碗里的面条无味,我和老乡每人往面条里加了半碗辣油,方有些许满意,面条吃光,连汤带油也喝个精光。食堂师傅来拿碗时对着一滴不剩的辣油碗望了半天,表情奇特得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描述。后来的一段时间,食堂的师傅们远远看见我就开始相互交流:那个喝一碗辣油的人又来了。
                 
  另外一次去吃饭,要了一个青菜汤,食堂师傅却做成了炒青菜。端上来觉得不对,就问怎么做成炒的了。他说,啊?你要的汤是吧?这还不容易,加一点水煮一煮不就是汤了。我当时眼睛瞪得如铜铃一样,一辈子第一次听说汤是这样来的。10分钟之后,他还真把这样的一碗汤搞出来了,呈在我们面前。
                 
  如果说我对学校食堂有很大的不满,那么,不满就是从这两件事生根的。刚开始,不满还仅限于味道难吃,烹饪粗糙,直到有一天,出了一条特大新闻,才开始考虑这样一个问题:食堂到底在往我们肚子里塞什么?
                 
  那天看报纸的橱窗前面围了一大堆人,前所未有地拥挤,还议论纷纷,人声嘈杂。我以为国际风云有了新的变动,挤近了才知道橱窗里面陈列了一个老鼠头。煮熟了的模样,毛茸茸地裹了一层油,油里面戳出几根胡须。再听旁人的讲解,终于了解到是这样一回事:一位朋友在菜里面吃到了这样一个玩意,万般愤怒之下,就放到了橱窗里,展示食堂的恶行。周围的人不停地骂食堂,我却在研究一个问题:这个老鼠头到底是混在什么菜里面的?通过对脑袋上沾的原料的分析,通过各种可行性假设,觉得混在红烧土豆里最恰当,形状差不多,圆圆的,一刀就切进去了。
                 
  没过几天,又有人吃出了蚂蚱。有了老鼠头垫底,这件事显得相当的小儿科。但我开始关心起学校食堂的做菜方式来,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往里面加这么多的生猛肉料。学校做菜的地方一直写着操作重地,闲人免近,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窥探。不过却有好心的人告诉我,说做菜的情形是这样的,一个特大的锅,里面一整锅菜,一个人站在灶台上,用一个铲沙的大铁铲使劲搅和。我想起了农村里煮猪草的情形。
                 
  过了一段时间,食堂又暴出新的猛料,用装过有毒化学药品的容器装油。学校的油桶我是见过的,黑漆漆的油腻腻的大铁桶,一个人搬不动就放倒下来用脚蹬着在地上滚。一个化学系的同学就在这样的油桶上辨认出了前盛装物的化学分子式,当对化学分子式分析得出有毒的结论后,全校哗然。
                 
  很多事情不到一定的地步不会有人去解决。也是到了这一步,学校才痛下决心要整顿后勤。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条例措施,说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整顿我们的后勤工作。学生还自动成立了食堂监督委员会,监督食堂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细则:如果在饭菜里吃到头发等细小物品,更换饭菜一份,如果吃到什么什么,按多少倍赔偿,等等。那一段时间里,生猛肉料少了,食堂的师傅变得异样地热情。打饭的时候,还有个头头模样的人,有模有样地走来走去,表明是在监督。
                 
  讲一讲更实质的东西吧,营养。我不知道学校的饭菜有没有营养,我没有办法去分析其中蛋白质多少,淀粉多少,维生素多少,我不是干这一行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每年我的体重都在减少。对于一个女的来说,这些许是好事,但我是男的,所以我越来越没有分量了。开始我没有在乎这些,直到有一次,室友的老爸来了,把我拉到外面问我:你缺不缺钱?缺就告诉我,不要紧。我被搞得莫名其妙,忙说不缺。他却一直坚持:还说不缺,看你面黄肌瘦的,是不是饿了饭?说老实话,看我平时大本大本买书,就知道我肯定不缺钱,动辄几十元的书都买得起,还没钱吃饭?问题不在有没有吃饱,而在饭菜里有多少的营养。
                 
  三四年食堂吃饭的生涯,就这样过来的。前些我天吃东西,又吃出了新花样,炒生菜里吃出了蜗牛。我仔细端详那个蜗牛,壳里往外露着肉,已经熟了,让我想起了炒田螺。是不是又该制定什么细则了?我在想。
 
2002.12.16

【连载】小学朋友(5)——刘凌

刘凌
 
这是我徒弟,我妈妈经常笑说他是我的“马货徒弟”,马货,重庆话,指劣质或质量不好的意思。这句话有点分数歧视的意思,但是分数歧视,却是中国一个特有的现象,从学前班到大学都在比考试分数。听说在国外,读到PH.D.(博士)才会被人耻笑,中国不一样,文凭越低越被耻笑。

刘凌长得白胖胖的,不懂得怎么考取好的分数,通俗一点说,成绩比较差,我这样说并不代表我有分数歧视的意思。老师为了有个人辅助他,就把他分到我旁边坐,我就有了这样一个徒弟。

有一段时间,我的家里有一套明信片,上面全是漂亮的女星。当时我也不太懂,只觉得上面的阿姨挺漂亮的,就带到学校来玩。他就抢去看,一张一张地看,不厌其烦。他说里面有个笑起来嘴巴很岔的女的很好看,又是重庆话,大约是指那个女的笑起来嘴巴向两边伸展得很开。我看他看那些“阿姨”的目光和平时不太一样,就收起来不让他看了。他就经常软硬皆施地要我给他看,看那个“岔嘴巴”,看了他就满足了。经常,做了一道题或者什么的,就要我给他看一下“岔嘴巴”,不然就缠着我不放。有一天看图片的时候他突然伸手来摸我鸡鸡硬没有,发现没有之后很失望,然后告诉我他鸡鸡硬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他有些“流氓”了。后来,性觉醒之后,我发现自己也有些流氓了。发现自己居然会有些流氓之后,我就很内疚了,觉得自己对不起祖国、对不起社会、对不起老师父母、对不起一切。后来又上了初中,我发现比我流氓的人大有人在,又知耻而后勇,奋起直追。现在觉得,不是自己对不起社会,而是社会的环境对不起我们,关于性的疑问,我们只有通过流氓的方式获得。

大约在六年级的时候,他和社会上的混混染上了一些关系。有一天见他忙忙慌慌的,还往衣服里塞一张硬纸板,我问他什么事情,他说校门口外面有人要杀他。他把硬纸板塞进衣服,当成了护体盔甲。他还把一些铅笔垛削得很尖揣在兜里,他说那是他的飞镖暗器,打不赢的时候就向他发飞镖,自己就跑了。

初中之后,他就真的在外面混了。有这样一个在外面混的徒弟,对我来说,是相当有利的,因为这样我就有了后台。有一年正月,我和我弟在桥头放火炮(鞭炮),突然有一个小崽儿跑过来要挟我们:“哪个喊你们在这里放火炮的?跟老子滚!”那个小崽儿看上去还不到一米一,六七岁的样子,居然对高他两个头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我一听就火了:“你算老几?老子放火炮关你屁事!”他挤了挤裤兜,凸现出一把刀的形状,对我们说:“你们跟老子等着!”然后朝桥那头走了。我们料想他叫人去了,心想就这样等着岂不吃亏。想走了就此息事又气不过,就去找刘凌,说有个小崽儿兜里揣把刀唬人,要他拉人去扁那个小孩。刘凌在他家里被他妈管着,不好请人,也不好出门,就跟我们说,碰到那个崽儿,就跟他说,×××你晓不晓得,就是老子后台。我们又去了桥头,准备先说这句话,再修理修理那个小孩儿,不过那崽儿再也没有出现了。

其实在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有好些人都在外面混了。其实仔细想想,在外面混的人,不外乎寻求一种安全感。因为在外面混有人罩着,有人罩就没人敢随便拿你怎么样。没在外面混的人,碰到事情只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窝囊。当然,在外面混是要付出代价的,向老大进贡些东西、处好兄弟的关系,做事情讲毅气,打群架不许躲,老大说了算,愿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得干,除非你不想混了。当然,不想混是相当惨的下场,很多人会鄙视你整你。我徒弟也向我抱怨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话,我想,在他抱怨的时候,他已经想退出来了。

当然,很庆幸的是,我徒弟还是慢慢退出来了。他上了初中之后就没有读书了,开了一家卖衣服的店子。几年之后,他和一个女孩结婚了,那个女孩是他一直喜欢的。现在他已经当上爸爸了。这不外乎是一个很好的结局,我徒弟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至少过上了安稳的生活。

有一天我碰到了他,说了两句,没什么说的了,就祝他生意越做越好,他想了想,也笑嘿嘿地祝我学习进步。

另外有一次,我妈很高兴地告诉我,她在我马货徒弟刘凌那里买了内衣,还香茵(重庆话,便宜)了几块钱。

误闯女厕所,成了准流氓

误闯女厕所,成了准流氓

每个人都有犯迷糊的时候,但迷糊的时机不对,可能无比尴尬。前些天,我就迷糊了,迷糊到错入了女厕所,一辈子所积清白皆失。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我前去为我们部门和另一个部门的篮球赛加油,小组第一的争夺赛,两队不相上下,我嗓子都喊哑了,灌了不少矿泉水。中场休息的时候,尿意来了,球场旁边的楼里就有厕所,我路过时看见的,于是直奔而去。

 

由一个门进入,中间是洗手台,左右各一个厕所,左边厕所门开着,看不到标志,右边厕所门关着,没有标志。按照惯例,男厕所在左边,按照惯例,开着的是男厕所,于是两步朝自认为的男厕所走去,还没到门口,却听到里面传来了女生的声音,吓得我赶紧退后,朝右边的厕所奔去。由于依旧不确定右边的才是男厕所,我推门小心翼翼,探个脑袋进去查看有没有男厕所特有的装备,装备没看到,却看到隔间里面一位女士正在提裤子。

 

这才意识到,自己探了半个身子进去的是女厕所。当然,隔间的门是关着的,只在隔板上面看到露出的一个脑袋。但这已经极其尴尬,我立马退了出来。

 

慌乱中,没注意到那女生是谁,退身出来回想,那不是我们部门的谁谁谁吗?错入女厕所,碰到有人已经相当尴尬了,更尴尬的是,碰到的人恰好认识,尴尬中的尴尬,和那人只是点头之交,却抬头不见低头见地同在一个部门。如果女厕所没人,就直奔真正的男厕所,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如果女厕所有人,但不认识,离开之后,也没有太大问题,因为今后再次碰见的机会也不大;如果女厕所里的人特别熟悉,这尴尬也可以化解,找个时间,向她特别解释这件事也就完了;最尴尬的,莫过于我碰到的情况,平时也就打声招呼、没有交流的女士,却在人家方便的时候推门探了进去……我能怎么办呢?难道专门找人家说,那天我不小心进了女厕所,是因为什么什么?这不是把事情弄得更尴尬吗?

 

肚子里的尿还憋着,朝真正的男厕所走去,发现里面没有女生,仍有女声。原来女声是从男厕所的窗户外面传来的——中场休息,两三个女生正在离厕所不远的球场旁边谈论正欢。无语,这样的事也能碰到。

 

对于这件事,我唯一能做的,似乎就只能把它当作什么都没发生;我唯一期待的,就是女厕所里那位没看清我是谁。但我的期待似乎破灭了,比赛完后回去的路上,我碰到了她,她看我的表情相当怪异,像审视什么。我浑身发毛。

 

后来,和好几位熟悉的异性朋友谈到这事,她们问我的第一句竟都是:你确信你只是走错了,不是故意的?靠,我这才明白,自从踏入那半只脚,伸进那一个脑袋,我已经不再清白了。不是流氓,我也至少成了流氓嫌疑犯。也突然想到,厕所里那位女士后来审视我的表情,就像审视流氓嫌疑犯!

 

谈话过程中,一位美女诉说了她走错厕所的经历,在某知名KTV,她错入了男厕所,和三位正在小解的男性大眼对小眼。然后呢?我问。她说,反应过来就出来了呗。我大叫,靠,男性和女性的待遇就是不平等!为此,我还列举一二:第一,要是一个男的进了女厕所,还和里面的女生,即使提好裤子,大眼对小眼数秒,里面绝对会传来尖叫;第二,女生误闯男厕所,不管看到啥了都只是误闯,出去了就没事,男生误闯女厕所,即使啥也没看到,也是准流氓,怎么也洗不清。在这个问题上,我真想振臂疾呼男女平等。

 

我继续询问她们,如果在厕所里的你们碰到了误闯女厕所的男性,你会怎么样?只有一位进行了回答,她开玩笑般地回答,她会说欢迎光临。这毕竟只是玩笑,真的突发了这样的事,还会有这样的幽默感么?要想在事发时反应如此,脑袋里必须不断地转悠一句话:小恐就要进来了,小恐就要进来了……对于没有回答的,我想心里面至少都会有一些不舒服,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厕所里来了男人,紧张和尴尬是难免的,对误闯者产生厌恶心理,也是情理当中。遗憾的是,我就当了这样的误闯者。

 

对于自己突然和流氓扯上了嫌疑关系,我大为不满,甚为冤屈,但又怨不得别人,因为整个事件都是自己导致的。如果我真是一个大混蛋——没事到街上露露下体,去地铁拥挤的地方揩揩油水,甚至像王朔小说里写的,去公交车上刷刷浆糊——和流氓扯上关系倒是名至实归。可惜的是,我从小就胆小如鼠,不能做的事,决不敢做,即使贼心偶起,也自我掐灭在萌芽状态,这一切,都是为了远离一些难听的称谓,没想到即使这样,也误打误撞和这称谓扯上了关系。见鬼的是,我这人本质上胆小如鼠,表现出来却大大咧咧,毫无顾忌,无所不谈,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相信我的清白呢?

 

立马又是新的一周了,我真怕那位女生继续用审犯人的目光看我,我更怕我的流氓行为在部门的女士之间越传越开。

 

走错一次厕所,就真的这么不得了么?我禁不住想起了另一次错入女厕的经历。

 

那一次是在北京火车站,厕所位于火车站东厕,免费。接人的我有了内急便往那里冲。对于普通的厕所,一般从同一个门入,进去之后再分道扬镳,各入各的门。但火车站的厕所不是这样的,男女厕所分开,中间还隔着一个店铺。我看到一个厕所门,便以为对了,冲进去再说,结果里面全是女性,从洗手槽往里只有一个入口,进进出出都是女性。还没等我纳闷,就有妇女同胞用标准的北京腔叫起来了:走错了,走错了!我在里面不知所措,却有妇女同胞热情地过来为我指路:男厕所在那边!从女厕所出来,我心理充满了温暖,我们首都人民真是热情啊,对于错闯女厕的男同胞都是如此!

 

可惜的是,这一次我再没了这样的待遇,享受到的,只有尴尬。同时还感冤屈,冤屈自己的清白尽失。不过当我把回忆放得更远些,心里反而舒坦些了。因为若真要寻根究底,我的清白,早在幼年时期就没了。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一次走在街上肚子疼了。我妈便把我往女厕所带,我死活不肯,要进男厕所,我妈怕我在男厕所有所闪失,活生生把我拽进了女厕所。让我脱了裤子蹲在那儿拉。一些和我长得不大一样的妇女同胞在厕所里一边聊天一边方便,我一言不发,浑身尴尬,肛门紧闭,表现得相当有志气,就是不在女厕所拉!可身边的妇女却没感受到我的这种志气,一边排泄一边笑眯眯地望着我说,这娃娃长得真可爱。

 

不管我当时表现得再有志气,那天的确看到了我所不该看的一些东西。所以从那天起,我本质上就已经是一个小流氓了。这样想来,我欲图保持的清白,早在二十几年前就没了。因此,我不用再抱怨天不遂人愿了,因为早在幼年时期,天就不遂人愿地让那么有志气的我不再清白了。

 

不再清白的我还那么自以为是地保持了20多年的清白,相当好笑。

 

末了,想起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一些女权主义者、一些专家、一些学者呼吁男女同厕,其中著名的性学家李银河就对此事相当支持,说这样体现了男女平等,相互尊重。而大众对这件事,褒贬不一,支持的人,能列举出千般好处,反对的人,能列举出千般不好。当时的我也觉得男女同厕在目前的国情下有些欠妥,不过如今已然有些心理障碍的我,却对此事相当期盼了,因为这至少有一个好处:不用再担心是否走错厕所了。

 

现在的我有多大阴影?至少碰到陌生的公厕就战战兢兢,生怕错越雷池一步。因此我无比冲动地又要振臂疾呼了:让男女同厕早日来临吧!

从隐秘到公开的小破事

十多年前的暑假,我还在上小学的暑假。我妈到别人家打完16圈麻将,笑眯眯数着赢的钱正准备离开,看到人家儿子强强在写日记,像发现了新大陆,回来立刻告诉我,从今天起,每天要写一篇日记。
 
我就喊冤了:我们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日记。我妈说:你们老师可以布置作业,我就不可以?不但写,每天还要交给我检查!我继续喊冤说不会,老师没教过。我妈本想说老师没教过她教,可是一想似乎她也不会,只好说,把人家强强的日记借过来学学不就会了。
 
我到强强家时,正在写日记的强强一手捂住日记本:干什么?我说我妈让我来借你的日记。强强说:我写的东西凭什么给你看?不借!我就表面灰头土脸心里幸灾乐祸地回来告诉我妈:他不借。我妈说她不相信就借不到,去找了人家老爸,碍于邻居面子,真把儿子的日记借了过来。
 
我拿着人家日记一看,原来日记是这样写的,从早到晚吃喝拉撒数落一遍,就是日记了。于是模仿着写起了自己的第一篇日记:
 
1990年7月23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早上,我7点过就起床了。上了厕所后洗脸刷牙,然后吃早饭。
上午做了两个小时作业,吃了午饭后又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出去玩了。
吃了晚饭后看电视,看完电视洗脸刷牙上厕所,就上床睡了。
 
我妈看了很满意,说:以后每天都要写一篇。
 
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之后,我妈觉得不对劲了,说:你怎么每天写的日记都差不多?我很犯愁:本来就是这样过的啊,要不怎么写啊?我妈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所以然,就和我爸商量。
 
第二天中午饭桌上,我爸就开腔了:为啥子你写的日记每天都七八十个字,一模一样?一天和一天哪里会一模一样?就拿吃饭打个比方,昨天吃的菜和今天吃的菜,就不一样。同样是菜,有你喜欢吃的,也有你不喜欢吃的,哪里会一模一样?所以说啊,写个日记也不动动脑筋。从今天开始,日记要超过100字,晓得了不?
 
我妈很佩服地看了我爸一眼。我也接收教导般地点点头。从这天开始,为了凑够100字,我开始在日记中数落中午吃的饭菜:
 
今天中午的饭菜有:青椒肉丝、番茄炒鸡蛋和黄瓜汤。我喜欢吃青椒肉丝,吃饭的时候,我泡了黄瓜汤。
 
当天,他们看我的日记后,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再次发现这样写的问题,又是好几日之后了。
 
……
 
我真正明白日记怎样写,是四年级。那天放学回家,我幸灾乐祸地告诉我爸妈:你们教我写日记教错了,老师说写日记不用从早上写到晚上,写一件事就够了。还拿出《雷锋日记》给他们看:人家每天就只写一件事。我妈不知道怎么反驳,就说:你老师放的屁都是香的。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你起码半年都没写日记了,你不说我还忘了,从今天开始,继续每天一篇日记!——这就是我幸灾乐祸的代价。
 
写一件事比从早写到晚难多了。我根本不知道一天下来到底该写什么:洗脸刷牙还是吃饭?做作业还是看电视?无比痛苦,只好拿出《雷锋日记》仿写,写出来就成了《记一件好事》的模式,今天扶李奶奶过马路,明天帮张姥姥打扫卫生,末了不望附上一句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我爸妈看得无比高兴,可这一招过不了老师的关。不久后老师也要求写日记,我如法炮制后交上去,老师把我叫起来,问我星期二是不是扶李奶奶过马路了?星期三是不是帮张姥姥打扫卫生了?我既点头又摇头,不知所措。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写那些伟大的事情,它可以是生活琐事、也可以是心里面的一些想法,重要的是真实。怕我不明白她的意思,还专门念了两篇范文。
 
关于写日记,有一点我和强强是一样的。那就是如果写日记的时候有人走到身边或者背后侧目观看,我会一把捂住日记本,如果那人不走,我就会大叫:妈,有人影响我写日记!那人一边离开还一边说,你这个娃儿还拽哟!直到离开很远,我才有心思写下去。
 
我反感任何人看我日记,要上交给父母和老师那是迫不得已,当然没有父母和老师,我绝对不会写日记。这种反感甚至到了觉得别人看我日记是对我的侮辱。有人看了我的日记我会委屈、难受,甚至撒赖、哭闹,我受不了别人看我日记的折磨。
 
这种症状在渐渐长大后有所缓解,但即使在自己喜欢上写东西之后,仍然不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的很私人的东西。所以,当出现了博客这种东西,有人把自己的日记往博客上贴的时候,我感到惊讶。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把自己的小破事贴到网上。对我而言,日记体的东西,不管是吃喝拉撒,还是生活琐事,都不过是一些私人的小破事。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把私密的小破事公布到网上,想不明白贴出这些小破事的行为有什么意义、承载这些小破事的博客有什么价值。所以一开始,我一点都不看好博客这个东西。
 
我期待博客这个东西不断萎缩,最终消声匿迹,但是它却在出现两三年后火了起来。我大惑不解,于是研究那些火起来的博客,才发现上面写的,未必是私人破事。
 
虽然博客是按照日记本设计的——有日历,日志按照从新到就排列——但这个允许任何人书写也允许任何人观看的笔记本,也满足了任何人在其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欲望。这样的博客更像私人媒体。既然是私人媒体,受不受关注,就有着和媒体同样的特质。受人欢迎的媒体各有各的特点:娱乐、八卦、搞笑、深刻、共鸣……而这些特质,才是真正吸引人的所在。
 
受这些媒体的诱惑,我居然也蠢蠢欲动。从不屑一顾到蠢蠢欲动,因为博客已然不再只是一个记录吃喝拉撒的日记本。
 
如今,我已勃了半年多,发表日志100多篇,而其中真正的日记,不过两篇。这再次证明了博客不只是个记录吃喝拉撒的日记本。
 
这篇文章的标题叫做《从隐秘到公开的小破事》,发展到最后,已然名不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