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椟还珠式婚姻

【注:此文老生常谈,不喜者趁早离开。】

    这是个物质时代。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从来没像今天这么疯狂过。仿佛物质充足,就一切无忧。在这个时代,婚姻也成了物质条件的契约。双方是否相爱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在物质条件上是否能彼此满意。

    这个年代,婚姻问题上对物质条件的追求比任何时候都苛刻——从各大BBS的征婚帖就可以窥得一斑——征婚的重点往往都在“有车有房,父母双亡”等赤裸裸的物质条件上。我没事爱到各大BBS的征友网站溜一圈,以图找找乐子。但一圈下来,往往乐子没找到,倒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婚姻何时变得如此赤裸裸血淋淋了?

    处在物质至上的潮流中,似乎每个人都相信,两个人只要条件上差不多,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所谓幸福,就只是物质上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吗?有了物质就有了幸福吗?我们的物质需求,从来没有如此急切过,我们的精神生活,从来没有如此匮乏过。

    在这个荒谬的时代,很多荒谬的傻事热火朝天地进行着,大家却信以为真。比如减肥。比如条件婚姻。或许只有深受其害的时候,才会觉得这些事情是多么地傻。前些天,有深受减肥毒害、得了厌食症的名模拍摄瘦骨嶙峋的恐怖全裸写真,以控诉减肥危害。而婚姻上有条件却没有幸福的情况,我也见到两例了。

    第一例比较远,那是某天我在婚姻版看到一个帖子,发帖人感叹地说:原来两个人在条件上都对,也可以不幸福啊。我想也许这样的人也许并不少吧,以为条件上的保障就是幸福的保障。到自己真正开始婚姻的时候才发现,什么都有,可就是没有幸福。

    第二例离我更近,正因为更近,我了解得更深,也更印证了我的猜测。

    有一次因为一些事情打电话询问一位已经四年没有联系的异性朋友。询问完了,自然该叙叙旧。就聊到了近况,聊到了她的婚姻。任何人问及她的男人、她的婚姻,她都会说不错。但那一天,不知什么原因,她对四年没和她联系的我说了实情。她的婚姻不幸福,可以说是相当地不幸福。也许是我所接触的所有已婚同学中最不幸的一个。

    她的男人是她母亲介绍的,两家人是认识的,觉得条件挺不错,就介绍给她了。交往几年下来,也不冷不热。然后人就大了,该结婚了。她妈就对她说,对方条件也挺好的,你们也认识好几年了,差不多了就把婚结了。一直到结婚前,她似乎都挺不甘心。可觉得父母肯定是为自己好,哪有父母害亲生孩子的,于是就结了。

    结了才发现,对方与自己心目中的老公相去甚远。抽烟打牌、夜不归宿,回家就嫌她没把屋子收拾干净。两人争执起来,那男的就说:要再结婚,绝对不会找她这样的知识型女生,连家都操持不好;而她自己也说,自己要再选择,绝对不要这种满身恶习的男人。她有多痛苦呢?她甚至告诉我,她希望对方某天丧生车祸,这样两人都解脱了。我说,都到这地步,你还准备一直这样拖下去?离了吧。她说,离了婚的女人会掉价。我说,趁没掉多少另择新欢吧,别等到将来一文不值。

    她第二天告诉我,在我的鼓励下,她找她妈说了离婚的事。一晃几个月过去了。至于现在是什么情况我没好再问。但每每想到一段只有条件没有幸福的婚姻可以如此可怕,我就心里不是滋味。

    婚姻到底是什么?是两颗心的结合还是条件的结合?是寻找一个合适的人过一辈子,还是通过找一个人来获得能满足自己物质需求的生活条件?

    答案不言而喻,但很多人却不这么选。结婚的对象是人,不是物质条件。如果没了人,只剩物质,你会觉得幸福吗?幸福永远都和人有关。

    人和物质条件的关系,说白了就是珍珠和盒子的关系。其实我并不排斥物质条件,有了无价的珍珠,盒子越漂亮就越锦上添花。可如果里面是一颗炸弹呢?越漂亮可能爆炸的时候伤人越甚,因为盒子越漂亮,越会让人爱不释手地抱着这颗炸弹。

    这也许不是某个人的悲哀,而是这个时代的悲哀。人人都惦记着那个漂亮精致的盒子,却忘了它应该承载的珍珠。买椟还珠的毛病,我们比古人错得更甚。

 

末了,附上上校扫描的一段话。这段话出自郑渊洁的《舒克和贝塔历险记》。这段话简单到两分钟能够看完;也深刻到有人一辈子搞不明白

买椟还珠式婚姻

异地恋的成功率比你想象的高

    其实,我不是太愿意再谈有关自己感情的事,女友也叮嘱我尽量别再写我和她的事。我也不想写,感情本不是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自己默默体会就好。我讨厌没事就炫耀自己那点破事的人。但遇到一些傻逼言论,还是忍不住表达一些观点。
 
    就说这异地恋的事吧,不但现实中有人到处散播异地恋成不了功的傻逼观点,在网上这种傻逼更是多到了极致。不信你去搜索引擎搜一搜“异地恋成功率”,只要有人在网上问及异地恋成功率有多大,就有一个傻逼很负责任地跳出来告诉你,异地恋成功率几乎为零。
 
    不知道是那些傻逼没看到成功的例子,还是我太幸运了,我所见识到的异地恋,都很成功。举一些例子吧:
 
    我有三位非常要好的异性朋友,其中有两位是异地恋,不但异地恋,而且网恋,女孩子在重庆,男孩子都远在东部城市,三年了,这两对感情非常好,已经到了见父母定终身的程度了。
 
    大学一位关系很好的异性朋友,她和他男友大学之后就分隔两地,男方在北京读研,女方去了新加坡。我笑他们是跨国恋,一年也见不了两次。如今,他们已经非常幸福地结婚了。为庆祝他们的婚姻我还录制了一段视频。
 
    同样是大学里面的一对,毕业后,男方留在了本校(合肥),女方到了北京,如今他们异地已经四年了,感情依旧如故。
 
    再说研究生时候的同学。因为前途关系而异地的简直太多了,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人口流动性特别大的社会,这种流动性说明社会充满了活力。实验室有两位男生,他们的女友都在家乡,而自己在北京年研究生,确切些,博士,来京两三年后,他们回家和女友举办了婚礼。
 
    最后说同一个寝室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是异地恋。我的那位室友,前些天刚回家和女友完成了婚礼。当然了,另外一个就是我,和女友异地四年多,拥有着比大多数同地恋更为坚固的感情。时间是最好的见证,它会继续见证一切。
 
    上面我所举的例子,只是我知道的一部分。全部举出来我就不用写别的了。至于网上的例子,那就更多了。给几个链接,有兴趣的去看吧:
    这位姑娘在感叹异地恋居然会成功(有啥好感叹的,例子多着呢):
 
    这位姑娘和她男人是异地恋,已成正果:
 
    提及一个异地恋:
 
    这里面也有:
    异地六年:
 
    网恋加异地恋:
 
    回帖中有不少例子:
 
    再列举下去,我自己都要抓狂了。列出这么多例子也好,看今后还有谁睁着眼睛说瞎话。
 
    其实,两个人最终是否认能在一起,和异地无关,和这个人是否适合你相关。异地和同地的差别在那儿?差别在于,同地的两个人即使不太适合也可以凑合着过过,但异地的两个人,不适合是永远走不到一起的。
 
    异地恋的要求是严格的,所以它的成功率比同地低一些理所当然。但绝非你想象的那么低。我举的例子已经够多了。两个人只要真的愿意在一起,距离有多大问题?在这个打电话就能听到对方声音,接通视频就能看到对方容貌,坐一晚火车就能牵手逛街的年代,距离哪有你想象的那么恐怖?整个地球不都变成一个村子了么?
 
    当然,两个人如果真要最终在一起,得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同时,因为异地,其中一方可能需要一些牺牲。但是只要决定了这些,最终在一起只是意料中的事。到最后出了问题,只可能是:你们已经不爱对方了,或者你俩根本不适合。这些原因,都和异地无关。
 
    很多时候,异地都成了个替罪羊,成了恋爱不成功的借口。异地的两个人,一旦感情出了问题,肯定把理由归结到异地身上。这很不负责人,失败的人,你到底有没有想过,你为她付出了多少?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何必把责任推到异地上?同地就不会失败了吗?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异地恋看上去成功率不高了。因为只要异地的恋情失败了,都会有人出来抱怨,并把原因归结到异地上。你见过同地的两个人感情失败后有人出来抱怨并把原因归结到同地上吗?另一方面,异地成功了,不会有人出来兴奋地宣布:我是异地,哦也,我成功了!因为也没有必要出来炫耀。感情的本来就没什么好炫耀的,每人都会拥有感情,自己好好拥有就行了。这样一来,异地恋就出现了报忧不报喜的局面。只有人报忧,没有人报喜,听上去一片惨烈。其实,大多感情失败的根本原因都不是异地。
 
    当很多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异地恋的时候,我却从异地恋身上看到很多美好的品质。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太少了,异地恋却独占不少:信任、默契、心灵相同、执着、厮守……试想,不在一个城市的两个人为了一份感情相守、努力,并最终喜结连理,相伴终身。这是怎样的一种美好?如果你是异地恋,并最终和另一半走在了一起,你将拥有普通恋情所不能拥有的更多珍贵的东西。
 
    那么,异地累吗?就我自己这四年多的经验,一点不累。不知谁说的,累的感情都不是好感情。同地也有很多费神费力不讨好最终破裂的感情,只是没人出来以同地的名义讨伐而已。两个人一起相处都觉得累,怎么去过一辈子?
 
    说了那么多,只要你们真的合适,即使暂时在不同的城市里,依旧可以走得很好。当然,你得首先得确定你们俩真的合适。
 
    在这个流动性那么大的社会里,异地恋的数量真不少。浏览网上,发现不少人因为异地而不安而惶恐。送给这些朋友一句话吧,如果你们能看到的话:
 
    别让异地成了你们的紧箍咒。如果你们真的爱对方,并想最终在一起,请先把这个紧箍咒一脚踢开,再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愿你们幸福。

一件小事

    有一个人,谈及异地恋,总是不容置疑地说:异地恋的成功率为零。仿佛决定人家恋爱成功率的不是两人的努力,而是他这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
    第一次我没在意,第二次我欲言又止。
    这一次,我忍不住了,问他:“你确定么?”
    他说:“确定。”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这样吧,我们打个赌,赌金也别太大,十万人民币就成。我想我今后一年再怎么倒霉也能赚个十万吧?就赌我一年的工资,我赌得起。我就是异地恋,如果几年后,我和女友结婚了,你输我十万,谢谢你为我的婚礼贡献巨额红包,我请你喝喜酒;否则,我输你十万,我心服口服。”
    丫不干了。
    我说:“你这算确定啥呀?别他妈把自己的嘴当成了屁股!”
    丫脸色铁青,愤然离开。
    我讨厌这种嘴巴像屁股一样的人,张着一张嘴信誓旦旦,但没有一句话经过了大脑。这种人除了这不行那有问题地打击人,一无是处。
    恰好丫一而再再而三撞我的枪口,表面温和本质巨靠的我终于忍不住了,朝其发飙。我可不好惹,撞到枪口上这就是下场。
    他也许并不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什么样的话,你对着一个恋爱的人说人家铁定不会成功,这不是和对着一个小孩说人家一辈子铁定没有出息本质一样么?妈的隔壁,你嘴再臭,也在这种情况下积点德啊。幸好我一辈子什么鸟语都听过,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也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并对自己所做的事无比自信。要换其他人,这句话估计就会像咒语一样的伴随了。
    其实,我已经很少暴露自己本质巨靠的一面。在温和的伪装下,很少有人能看到我绵里藏针的锐利。那根针冒出来蛰人,只因遇到不知分寸的傻逼。
    人活在这世界上要足够的牛逼,才会不为傻逼的闲言碎语所动,坚持自己所要坚持的东西。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所坚持的东西,你永远不会成功。
    牛逼,是一种生活态度。就像有人把傻逼当一种生活态度一样。

2007年10月14日日记:美女与野兽

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晴

    都说饱暖思淫欲,如果一个人饱暖之后却不思淫欲,这是不是表示他已经老了?我目前正遭遇这样的状况。看到再漂亮,再火辣的美女,仿佛都与我无关。即使是欣赏她,那种目光,也不像男人欣赏女人,而像老爷爷欣赏花花草草。也就是说,欲望的那一部分销声匿迹。

    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

    我想我是忙坏了。大头晕头转向,小头也半身不遂。

    到周末,终于又能抽离出来两天,而我的蝾螈,也刚刚从夏眠中苏醒过来。经过三个月的夏眠,其中一只瘦成了绳子。虽然有水循环系统,缸里的水也变成了褐色,黏糊糊的。

    昨天对缸进行了彻底的清洗,水全换了,沙子翻来覆去地洗,沉木也冲了好几遍,水循环也拆开冲洗。整个缸子终于清爽了不少。

2007年10月14日日记:美女与野兽

2007年10月14日日记:美女与野兽

    算起来,这对蝾螈已经养了半年了。半年一晃就过去了。时间是以加速度的方式运行的,人越大,时间过得越快。

    该让清醒出来的蝾螈吃点东西了,我于是坐车去官园桥。

    车上,身边一直站着一位美女,我用老爷爷欣赏花花草草的眼神欣赏她。其实不能算美女,因为她的美只在细节:睫毛虽然短,但很翘,头发很精致,脸庞通过化妆的修饰,衣着很特别。我努力通过想象还原出她没化妆是什么样子,还原的结果是相当普通,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难怪都说美女是打扮出来的。细节的修饰居然能让人焕然一新。焕然一新,靠,这个词用在这个地方真奇怪,那美女以前很旧吗?但我找不到更好的词。

    下了车又倒车,路上三部一哨,五步一岗,任何车站,必有警察同志。警察同志都很紧张。好久没见这样的阵势,难道今天在抓逃犯?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原来伟大的十七大将在明天召开。

    到了官园桥,满街是遛鸟的老爷爷。市场前面停满了车。挤了半天才挤进市场。

    我喜欢逛官园桥,在这里,经常能看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怪兽。上次就看到一只长达两尺的蜥蜴。这次也没失望,在第一家就看到两只变色龙,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是高冠吧。变色龙很有意思。四肢都只有两个指头,它就靠这两个指头夹住树枝,爬行,一顿一顿的。那两只变色龙在打着哈欠晒太阳。

    一路很多乌龟,我分不清乌龟的种类,只知道最猛叫大鳄龟,因像鳄鱼而得名,四肢和头都不能伸进龟甲里。很多龟看着馋人,但养不起,我哪去给它找那么多肉?现在最贵的就是肉。还是吃素好。接着就看到两只吃素的龟,在抢一片菜叶子,几分钟的功夫就把叶子吃得精光。

    然后就看到蝾螈了,两种,小的是东方蝾螈,就是我养的这种。大的一开始我也判断成了东方,我说谁那么厉害把东方养得这么肥,肥得我看了都要起鸡皮疙瘩。于是问老板你这种也是蝾螈吗?老板说是。我于是又问是什么种?东方?老板说:大鲵。

    我靠,大鲵不就是娃娃鱼么?居然堂而皇之摆在地上卖。任何东西,有需求就有市场,难怪前段时间某动物园园长说,只要有钱,大熊猫也卖。

    再走了几步,看到一个人摆了一个摊,没卖宠物,摊子上摆了一些像盗版光碟一样的东西,还印着裸女,丰乳肥臀的,壳上印的名字也很诱惑:什么粉红女郎、印度神油。半天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是春药。

    就这样逛了半天,最后只买了一块钱的线虫。还特意让老板用黑袋子装好。一个帅哥拎着一袋红红的细细的蠕动的虫子,还是挺影响形象的。

    然后直接往寝室杀,嫌公交车慢了,就坐地铁。

    北京地铁现降到两元随便坐了。这真是全世界最便宜的地铁,花两块钱进去,怎么坐都行,一号线二号线五号线十三号线,随便你折腾。没心思瞎折腾,虽然挺有这样的欲望,但想着麻绳一样的蝾螈,就从二号线直奔十三号线打道回府。自从降价之后,十三号线猛地多了好几倍的人。每次排队,我都担心自己被挤下站台,落在铁轨,然后地铁呼啸而来,很恐怖。干嘛不增开呢?比如等待时间从十分变成五分,就能缓解一半的压力。

    奔回寝室,迫不及待地投食,我比饿了三个月的蝾螈还心急。

    但是,那只胖一点的似乎依旧对食物不太感兴趣,难道它还在减肥?瘦得像麻绳的蝾螈终于开食了。自从某次换皮后,它的嘴就张不太开,每次只能进食一两根,真像淑女。哦,不对,它是公的,真娘娘腔。

2007年10月14日日记:美女与野兽

继续DIY:日流量统计图

    十一长假回来之后又开始忙得昏天黑地,这个周末稍微闲一点,不想码字,想折腾些别的,就抽了半天功夫给自己博客编了个日流量统计图(首页右下角点击率的上面)。酷吧?
    用php实现的,我很喜欢php,写起来非常舒服的语言。用GD库画图,从来没用过,今天一边学一边编,折腾出来了,挺有成就感的。
    把这个功能整合进了LAS系统,还在用这个系统的朋友可以玩玩。
   

一只小狗

    这是一只捡来的小狗。它追着丈人的车跑了四五站地,不离不弃。丈人于是把它捡了回来。养着。给它起名字的时候,叫它拉登,没反应;叫它布什,居然跑到跟前摇尾巴。于是,它就叫布什了。

    我一直想象一只小得可怜的哈巴狗追着一辆汽车狂奔四五站是什么情形。是什么让它选择了这样一辆车并不离不弃地追下去?它显然不是一只野狗,是什么致使它原来的主人抛弃了它?但是它没有了人类已经无法生活,它得寻找新的主人。用一只狗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高楼大厦,车来车往,到底谁才是能够再次给它庇护的主人?

    当然,最终有人领养了它。它的那种罕见的执着让人无法拒绝。

    我到了丈人家,于是看到了这只小狗。用人的眼光看狗,狗都长得一个样。我试图把它的一张狗脸想象成人脸,得出的结论是,它长得并不好看。你会认为一个地包天的人好看么?还露出一颗小暴牙。不知这只小狗在追女狗的时候是不是经常被人嫌弃、抛弃?甚至最终都被主人遗弃。真是可怜的小狗,但它的身世没准练就了它罕见的执着,察言观色的敏锐,以及超强的自制力。从人的眼光看,一只狗能拥有这些本事是多么可爱。

    甚至,它那地包天的嘴型在人的眼光中也是可爱的,配上它那楚楚可怜的眼睛以及不停摇晃的尾巴,这只狗还是怪让人动心的。

    它很聪明,从我进屋的第一秒钟它就判断出我的身份,并朝我摇尾巴表示欢迎。不像有的狗,主人都和客人打成一片了它还在一旁呲牙咧嘴地咆哮。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它。如此小心,是有前车之鉴的。以前的某次,去一个朋友家,看他家的狗温顺可爱,就伸手去摸,在手掌离狗头两寸之际,那只狗突然跳起来狂吠,并试图咬我的手。布什不一样,它仰着头任我抚摸,仿佛我们早就熟悉了。

    待我坐定之后,它就跑过来,伏在地上,望我。它很喜欢人类的抚摸,最喜欢的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让人给它挠痒。这种晾开胸部的姿势表示一种信任,就像人和人之间的拥抱。为什么朝别人敞开胸怀是信任?因为对哺乳动物而言,最重要的脏器,都在胸腔里,胸腔是需要保护的部位,把胸部暴露给对方,除非你非常确信对方值得信赖。

    这只狗就这样躺着,生殖器周围皮肤赤裸,生殖器上却被毛。它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尽管看上去它依旧很小。

    和我呆了不到一天,它居然骑到我的小腿上,做出性交姿势,用它那长满狗毛的鸡鸡磨蹭我的裤管,还对我的裤子又撕又咬,仿佛我的小腿是一只母狗。弄得我一天郁闷不已,难道是我在哪里沾染上了母狗的气息?后来才知道,它仿佛对休闲裤的布料情有独钟,谁穿了这样的裤子它都要上去捣蛋。难道休闲裤的味道和母狗的气息如出一辙?

    大秋天的,这小狗居然还能发春,不是说动物发春都是季节性的么?只有人才是一年四季都能发情的动物。想必这只小狗和人相处久了,也沾染上了人的恶习。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只不错的小狗,从不在家里大小便,从不乱翻垃圾篓,放在桌上的东西,对它诱惑再大,它都能忍着秋毫不犯。很能察言观色,你喜欢它的时候,它就和你分外亲密,你要是对它生气了,它就有分寸地和你保持距离,直到你再次对它表示善意,它才会小心翼翼跑到你身边。

    只要在家里,它就会像守护神一样跟在你身边。你不许它进客厅,它就一只在外面候着,客厅之外的任何地方,只要你卖出步子,它就会判断你会往哪儿走,并在前面给你带路。我住楼下,从它知道之后,只要我一走进楼梯间,它就会引着我下楼,等在我房间的门外,等我关门就寝之后,它才回自己的狗窝安睡。

    狗儿睡得都浅。深夜里,它要是听到了远处同类的叫唤,也会跟着叫唤。我一直以为它是一只哑巴狗,到深夜,终于听到它叫唤了。仔细听,原来是和远方的狗吠一唱一和,人家叫两声,它也跟着叫两声。它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和同类交流吗?它们都在交谈些什么?它们各自依附着自己的主人,失去了和同类交流的机会,也就晚上还能这样吠上两声。

    它还是一只胆小狗。听说一次遛狗的时候,它被一只大狗咬了,还咬出了血。从那以后,只要远远看见了大狗,它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非要主人抱着它过去。甚至连比自己小很多的老鼠,它都捉摸不定自己到底斗不斗得过。一次我去三楼阳台晾衣服,它跟了上来。阳台上有一只老鼠,见我来了,就抬头望我,没有一丝要躲的意思。布什走过去,好奇地望着老鼠,仿佛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老鼠,伸出爪子想要拨弄拨弄,又怕老鼠咬了它,就又缩了回来。那老鼠也望着它,仿佛一辈子没见过狗。一只狗和一只老鼠大眼瞪小眼,这场景把我逗乐了。我下去叫女友上来看好戏。上楼之后,老鼠不见了,它还在原地嗅它的气息。我奇怪地自问道:老鼠呢?它就领着我到一个柜子下面,自己趴下朝里面望。我也蹲下往里面看,那老鼠果然缩在里面,随便我怎么摇晃柜子,它就是不出来。我笑着对布什说,哈哈,你把它赶到这下面去了?幸亏不是它把你赶到下面去了。它疑惑地望着我,不知我是在夸它还是取笑它。

    就这样和这只小狗相处了几天,看它或前或后地尾随身边,我想我们之间一定已经诞生了伟大的友谊。没想到当我离开的时候,它正要尾随而来,主人扔给它一根火腿肠,它就围着那根肉肠团团转,再不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