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婚论嫁

谈婚论嫁
 

今年据说是个结婚的好年头,因为今年有两个立春——由于润月的原因,明年的立春在今年的腊月。无数人瞄准这个好年头,结婚。数数我身边,结婚的就有六七对。

 

我所认识的好些美女朋友都结婚了,看了她们的结婚照片,无比幸福,祝福她们永远这样幸福。没有结婚的,也谈婚论嫁了。八字没有一撇的,也在全方位搜寻如意 郎君了。

 

突然觉得,这世界变得很不好玩了。结婚的,越来越疏远了;谈婚论嫁的,张罗着自己的未来婚姻去了;待嫁闺中的,物色如意郎君去了。想要找个美女出来玩玩,都很难了。

 

回想十年前,可以因为对某个美女有好感,就和她一起玩,而不考虑更多。女生也大方地邀约,到我家玩吧。于是就去了,疯玩。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岁月这东西真不可爱。如果现在,我对某个有好感的异性说,我想和她玩,她八成觉得我想追她。不,是十成。如果我说自己只是想和她玩,没有追她的意思。她会想这个人怎么怪怪的。一切好感与意图都与谈婚论嫁扯上关系,这就是长大之后的可悲之处。

 

十年前,就算谈恋爱,也觉得婚嫁无比遥远。两个人在一起,仅仅是因为喜欢,多么单纯的理由。长大后的恋爱,仿佛只是为了替婚嫁奏响序曲。恋爱带着强烈的目的、强烈的意图,恋爱成了一个手续,成了不得不做的一件事,成了例行公事,因此而乐趣大减。

 

想起一些美好片断,罗列出来,往事只能回味:

 

初中的一天美女团支书何萌萌在上面值日,我和同桌在下面比赛写“我爱何萌萌”,看谁写得快。比完为到底谁赢了争得面红耳赤,何萌萌下来问我们到底在干嘛,我们把自己的大作拿出来,让何萌萌评判到底谁赢了。何萌萌要没收我们的大作,我说这是情书,你拿去也好。

 

还是初中的时候,下课后陈猫猫问我去哪儿,我说去厕所,她说她也去,于是牵着我的手,一起朝厕所奔去,上了厕所再拉着手奔回来。

 

仍然是初中的时候,有人抢王芸芸东西,王芸芸的手向后躲闪,击中我的要害。我大叫吃亏,要以牙还牙。为此事追了她好几天,没能得逞。当我放弃的时候,一天她却故意来挑逗我:你不以牙还牙了吗?

 

说件高中的,一天下晚自习碰到妞妞,她仰着头走,我问她干吗呢,她说今晚很多星星。我说我是近视眼,看不到。她就用手指着天上,那里、那里……都是星星。然后她问我:送我回去吧?我于是一路陪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直到走到她家门口。

 

……

 

这些往事中涉及的姑娘,基本都谈婚论嫁了。没有谈婚论嫁的,也成天嚷着要找个好男人。这样的事实让我感到迷惑,岁月的魔力真是恐怖,以前那些可爱的小姑娘们怎么就成熟成这样了?

 

今天,一位小我10岁的小女孩过生日。对她而言,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啊!这个年龄,什么样的事都能发生。她却嫌自己老了。哪老了,年轻着呢,正在发育!趁谈婚论嫁离自己无比遥远,好好享受这美好的一切吧!

 

(文中涉及的名字都是化名)

你这人怎么这么没规矩?

你这人怎么这么没规矩?

从小开始,这个世界就给我们套上了太多规矩。比如一进幼儿园,就告诉你发言要举手,课堂上不能随便讲话,坐着要挺胸抬头,双手平放桌上。为了普及和实现这样的规矩,还制定了奖惩规则:做得好有大红花,做得不好关小黑屋。在这样软硬兼施、软磨硬泡、尝甜头吃苦头的威逼利诱下,祖国的花朵们被钳制在规矩之中,渐渐逆来顺受。

 

幼儿园还只是以后漫漫长路的铺垫,小学、中学、大学……接受的规矩越来越多。不过有了幼儿园的铺垫,当越来越多的规矩强加于身的时候,也就麻木了,麻木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身上被强加了越来越多的规矩。于是,做什么都中规中举,对谁都唯唯诺诺。平庸死板,毫无新意。

 

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依旧不知道一些规矩。一遇到这些事情,我就想:这是他妈谁立的规矩?

 

一次坐公交车,我背着一个大包,公交车拥挤,我的背包碰到了一位老太太。 那位老太太把我上下一打量,发话了:“有你这样坐车的吗?”我怎么了我?“你看谁坐车不是面朝窗外?哪有你这样反着站的?没规没矩!”原来是骂我站立方向和众人相反。原来站在公交车上也得讲规矩,得面朝窗外。

 

还有一次在校园里骑自行车,道路上没人,就骑起了夸张的S形,夸张得自行车在倒与不倒之间摇晃,相当刺激,自己则乐在其中。没骑多远,遇到一中年妇女,指着我就骂:“有你这样骑车的吗?亏你还是大学生!”我一直没弄明白,自己这样骑车碍她什么事了?

 

再就是三天前,在长椅上躺了躺,被人拿素质说事。

 

相关的事情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稍微有一点不循规蹈矩,就有捍卫规矩的人出来质问:“你这人怎么这样没规矩?”

 

活在这样的世界上,有一种感觉,就是各式各样的规矩把一个人绑得死死的。不管干什么,都得循着规矩来,当你脱离了这样的规矩,就会有人拿你说事。

 

受够了这样的规矩,再次用郑氏语录捍卫自己立场,郑渊洁在《奔腾验钞机》里说:“这是一个禁忌相继崩溃的时代。没人拦着你,只有你自己拦着自己。你的禁忌越多,你的成就越少。人只应有一种禁忌——法律。除此之外,越肆无忌惮越好。”

 

每次见别人拿规矩说事,我就冷笑,每次看人屈服于无事生非的规矩,我就狂笑。这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无聊无趣且专门绊脚的规矩,这是多么可笑!!

 

当然,觉得这些规矩可笑的人太少了。因为在我们尚无辨别能力的时候,这些规矩就强加到了我们身上,被视作绝对正确、理所当然的,并任劳任怨地屈从于它。当你屈从于一条条莫须有的规矩的时候,其实你丧失自由的同时,也丧失了成功的机会。

 

一直以来,不断有人讨论为何各个学科的诺贝尔奖都被老外抢走了,我们一块都抢不到。我们中国人的聪明是全世界皆知的,但是太多的规矩束缚了我们的思维,束缚了我们的想象力,以及行为方式,我们是被捆绑着和别人竞赛,当然比不过。对于一个问题,没有各类规矩束缚的人想到一个奇怪但是可行的解决方法就会说:“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做?”然后他就去做了,没准就成功了,但如果遇上一个规矩太多的人就会问:“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行吗?”然后他就此问题去请教周围的人,周围的人思考后语重心长地说这样做不合惯例。然后此事就此搁置。一个可能的成功机会就这样拱手让人。

 

这就是规矩干的好事。在这个禁忌相继崩溃的时代,依旧有不少王八蛋规矩尚未打破。懂规矩的人被它锁在其中,不懂规矩的被它绊倒在地。

 

不禁想大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狗屎规矩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了,还要借我一把大锤,在行走的路上碰到它,一锤敲烂,再继续前进。

有多少美女是球迷??

有多少美女是球迷??
(图片取材自互联网)

世界杯打破了这个世界的沉寂,每天晚上都能听到高叫连连。万人疯狂,也看到无数美女随之疯狂。我很想知道到底有多少女性是真心喜欢足球,于是,在世界杯期间,特对女性朋友作如下调查。

请问你是:

A真球迷;

B不喜欢球;

C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大家都疯狂的事,我还是关注一下。

 

我将如上调查编辑成短信发送给身边的女性。调查结果发现,选A的很少,选B的也很少,大多数选C。也就是说,真正的美女球迷,极少,真正旗帜鲜明地说自己不喜欢足球的,也极少。绝大部分不喜欢,也不反对,对其的关注只是出自于对热门事件的关注。

 

调查完毕后,我不忘恶搞,立马发送另一条短信:哈哈,你不幸落入了我的圈套,无意中向我透露了机密数据。研究表明,女性对此问题选择的答案和她的罩杯相当吻合,不信请核对一下。这条短信纯属扯淡,但真正让美女泄密不是刚才的调查短信,却是这条扯淡短信,不信看某美女的回复:不一致啊,我选A,但我明明是C Cup啊!

 

扯淡完毕,继续回来说女性球迷的问题。其实很多女性对足球的态度很像对超女不感冒的男性对超女的态度:没什么感觉,但是火爆到这种程度了,总得关注一下吧,连厉娜是谁都不知道也太落伍了。对了,现在不叫落伍,叫火星。在网络上,很容易就被人扣上火星的帽子:楼主是火星人,鉴定完毕。

 

A的美女很厉害。因为我不是球迷,对足球说不出一二三,若有美女在我面前侃得头头是道我立马五体投地。对于选B的女性,我非常敬佩。态度鲜明,不含糊,不伪装,我很喜欢和这样的女性做朋友。选C的女性也不容易,世界总在变化,这波热了热那波,赶上这时代太不容易。更何况选C的美女也并非对足球没有一点感觉,她可能因为喜欢某个帅气球星而爱屋及乌开始支持他所在的球队。

 

其实热闹的事情总和美女脱不开关系。售车有车模,卖房有房模,踢球有足球宝贝,有美女拉拉队,还有疯狂的美女球迷。因为这些美女,火爆的更加火爆,疯狂的更加疯狂。

 

郑渊洁说世界杯越来越像奥斯卡。当今的市场经济其实是眼球经济。能吸引眼球才能吸引市场才能制造经济增长点。世界杯变异成奥斯卡就是眼球经济的产物——奥斯卡更以眼球为中心。而美女云集世界杯更是眼球经济的产物——最能吸引眼球的,其实是美女。

 

感谢美女同胞拉动伟大的市场经济!

我为世界杯准备的东西

我对足球没感觉。没感觉的意思是不感兴趣、也不反感。世界杯来了,身边的朋友熬夜看球、没球看的时候玩足球游戏。不管是看球还是玩足球游戏,都不时传出亢奋的高叫声。足球这东西真有能耐,能给那么多男性带来高潮。
 
如果高叫声在凌晨三点响起,就不太妙了。但世界杯期间,每天凌晨都有高叫。如果我不用工作,或许还能舍命陪君子,甚至还饶有兴致看看让那么多人亢奋的比赛。可惜每天都得朝九晚五,更严重的是最近工作没什么进展,上班时间的精力对我更加重要。
 
为了对付凌晨高叫,我买了这玩意儿:
我为世界杯准备的东西
耳塞。我用耳塞的有一段历史了。关于我和耳塞的有趣故事,请参照:
 
这次又买了数对耳塞,我需要它保证我工作时间的精力。
 
说实话,球迷的疯狂真让我受罪。不过这世界没有白受的罪,我决定写几篇文章调侃调侃世界杯。你让我受罪,我调侃调侃你还不成??

【连载】小学朋友(8)——屈午(2)

【连载】小学朋友(8)鈥斺斍纾2)
该讲偷书了。有一次屈午对我说,走,我带你去偷书,就在我爸的工地里头。我说,被逮住了怎么办?他说,没人管的,那些工人都在里面随便拿书看。我一听就兴奋了,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事真是太爽了,简直迫不及待。事实上,那是新华书店的书库,在工地的最里面,大约是太难清理,就没有搬走。偷书那天,我们进去之后,爬上了工地搭的架子,在钢管间搭的木板上晃晃悠悠地走进去。走到最里面,就来到了书库的沿上,下面全是书,一麻袋一麻袋的书,包装好的和散的,堆成一座座的山。我们跳进去,从这座山跳上那座山,在里面狂欢。什么样的书都有:《科学养牛技术》《十八大姐下关东》……我们挑来捡去,像在里面淘金一般。捡了太多书,简直就没有办法带走了——虽然在里面捡书没人管,但是出工地的大门口有个老头,是新华书店的人,被他发现了可不得了。我先带了几本书回去,藏在衣服里带出去,再把我弟带来一起运书,穿了很厚的衣服,然后把兜里,肚子里,衣袖里都藏了书带回去,回去之后的那种心情就像江洋大盗抢了很多宝藏一样。偷来的书种类繁多:有很多彩色的连环画,什么几只小猪、白雪公主之类的,有一本比较奇特的字典,里面有很多画,还有袖珍视力表、太极拳练习手册等等等等,不胜枚举。印象比较深的,其中有一本叫《猴孩》的书,讲一个在森林里长大的小孩的故事,很有意思,我看了好多遍。还有一本《世界文学奖作品连环画》,里面有《伊豆的歌女》,川端康成说看到了远处的浴池,那些歌女在里面洗澡,那个小歌女看见了他,就来到阳光下,踮起脚尖,伸长了身子,他看到之后就感到一股清泉流进了心里。那页纸还画了这样一幅画,一个拉长身子的女孩的清新秀丽的裸体身影,看到这幅画,我也觉得什么东西流进了心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后来在想,文章获奖的原因是不是就因为有这样的描写呢?屈午的书里面,有一本讲鲸鱼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里面有讲一只雄鲸如何征服了一只雌鲸,把它的什么什么插进了雌鲸的体内。对了,还有一本书叫家庭医生啊什么的,说如何给小孩当家庭医生。里面讲到如何给小孩洗澡,就画了一个漂亮年轻的妈妈赤裸着身子在给小孩洗澡,我就牢牢记住了页码,不时地翻到这一页来欣赏。为了介绍小孩的各种病症,免不了要画出小男孩小女孩的裸体。让我觉得不公平的是,小男孩的鸡鸡很自然地就画出来了,但是小女孩的关键部位,总是会用树叶之类的东西挡住。

其实屈午的家是相当远的,他住在工地,是为了离学校更近。我也经常去他家玩的,去他家要走40多分钟的路,一直走到郊区,但是为了玩,这一点也难不倒我,我还经常带我弟一起去。当然,走累了我也会劝屈午,劝他家早些搬家,这样我就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了。他家也是有游戏机的。魂斗罗、采蘑菇、彩虹桥……打起来非常过瘾,一直要玩到下午五六点才舍得回去。有一次回家的路上我突发奇想,想数数电杆上、墙壁上贴的那些淋病梅毒广告有多少张,于是就这样一路数回去,数到了一百零几张。一直到上初中,我都经常到他家里去玩,有一次和他玩录音,我们想方设法地怪叫,录下来,再放出来听,听了之后哈哈大笑。第二天,班主任就说大家玩的时候要寻找有意义的玩法,别去怪模怪样地录音啊什么的。我就怀疑我们的这种玩法是不是被班主任知道了。

上了初中之后,虽然在不同班了,我们每天早晨都一起吃早饭,如果他的作业没做完,我就过去帮他赶,赶完了一起去吃饭。一起吃饭的习惯也一直保持到了高中。

如今,屈午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贵州酒厂工作了。大学期间,很想找放假时间和他聚聚,但是应酬太多,却总是错过。错过了就得再等一年,一年一年时间就过去了。

但是,我们也偶尔写写信,上网聊聊天。

我想,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是,有些却是时间永远改变不了的,比如,童年的友谊。

其他同学
还有好多好多同学,没有办法一一写了:吕涛、唐波、肖辉、朱斌、鲁春霜、易智勇、李犹来、杨小东、杨关波、李君鹏、唐锴、彭光荣、郭以凤、肖艳、黄荣……

不知是在初中还是高中,一次回家的路上,一个人很惊奇地抓住我,相当惊喜,我却迟迟想不起他是谁了。由于急着赶回家,就这样匆匆错过了。现在想来,他应该是我的小学同学吧?我一直没怎么变,他却变得太大了,大得我怎么都认不出来了。我想我不是忘记了,而是实在无法从他现在的样子推断出他是我小学的哪位同学了。

从他的表情,我们小学一定玩得不错。但愿他别认为我把他忘了,没有,肯定没有。我记得太多关于小学的事,这些回忆,是很难忘记的,上面写出来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就把这部分回忆,当作对小学岁月的留念吧。

2004年6月1日-14日

【连载】小学朋友(7)——屈午(1)

屈午
屈午是我小学最要好的朋友。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和他玩得好应该就是类聚吧。我和他有不少共同的特点,一样矮,一样喜欢书法,一样喜欢画画。

和我一样,他也属于那种“死不长”类型的,又小又矮,不过头发却又浓又黑。

写了这么多同学了,还没有一个胖子,因为我们班根本就没有胖子。对于小时候如此瘦小的我们来说,看到现在的小孩一个赛一个白胖,觉得相当不可思议。现在的小孩,才念小学就窜得老高了,又白又胖,体重说不准比现在的我还重,笑起来倒挺憨厚的,脑子里古灵精怪的东西却多得让人难以想象。

我们都喜欢画画,所以经常搜集一些画片、不干胶之类的。那时圣斗士风靡一时,我们也就疯狂搜集圣斗士的不干胶。我们搜集不干胶不是用来贴在什么地方,而是用来画画,照着画。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存钱是相当困难的。一版不干胶4毛钱,需要存一个多星期。一个星期的省吃俭用,就为了存足4毛钱去买一版不干胶。一点都不夸张,现在的小孩,身上摸出十多块钱已经是在稀松平常的事情了,当时的我们,节约的钱是以分来计算的。(记得六年级有一次我从身上摸出了一张整的一块钱,还被班主任追问了很久,问那么多钱是从那里来的。被追问完之后,那些同学就围上来了:哇,你娃这么有钱!办招待!请客!)存够了钱就去买不干胶,心里的激动是无与伦比的。来到摊前,在成打的不干胶里,一张一张地挑选、比较,难以取舍、犹豫不决,因为最后只能买其中的一张。对我而言,买到了不干胶还不能带回家,因为被发现了会挨扁的,我就存在屈午那里,放在他家里。但是他老爸偶尔会把我们的不干胶当胶布用,拿去粘东西,搞得我们痛心不已。

我们画画就是临摹不干胶上的图像:像圣斗士啊、街霸啊之类的。我还有一本圣斗士的书,非常难得的一本书,之所以说难得,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钱买书,这本书是捡来的,阴沟边捡来的,皱巴巴的,没有封面,但是对我们而言,已经算是宝贝了。捡回来之后,这本书又被我调皮的弟弟“加工”了一下,他在雅典娜的肚皮下面画了一个细长的椭圆,再在这个椭圆上放射出一些弯弯曲曲的线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这个器官的形状和位置都画得不对,但是对于这些小孩来说,干起这种事来却乐此不疲。

还是说画画吧,最先画画,是缘于一次上历史课,历史老师照本宣科,我在下面很无聊,看到历史书上的一匹马,觉得挺有型的,突发奇想,就用铅笔把它临摹下来了,居然发现自己画得非常像。于是对于画画,就渐渐树立起了信心。

第二幅画,我就画了一个美女,雅典娜,就是照着那本皱巴巴的圣斗士书上画的,是雅典娜背后的一个侧影,能看见雅典娜的半边脸,她瀑布般的长发披下来,只露了一个肩膀在外面。李捷看见了之后就把她的肩带擦掉了,说,你看,你的雅典娜没有穿衣服。我就又给她画上,女神怎能不穿衣服呢?但是不一会儿又被擦掉了。

画着画着就越来越有信心了,几乎每天一幅。屈午每天中午都会到我家来叫我,有了画画的习惯之后,他就每天到我家来画画,在我家的茶几上一起画。画完了自己看,自己看着都觉得好笑就嘿嘿地笑起来了。比如,街霸里的俄国大汉胸部有很多胸毛,但是被我画出来之后,却像胸部盖了一把蒲扇。

【连载】小学朋友(7)鈥斺斍纾1)

画完之后,我们就去学校了,有时候时间太早,没有开门,我们就撬窗户进去。这是一件很惊险的事情,因为教师宿舍就在教学楼旁边,班主任住4楼,我们教室也在4楼,她经常在宿舍的阳台上观察教室的动静,而且她家阳台的花多,她能看到我们我们却不容易发现她。但是,越惊险的事情做起来越刺激。我们在栏杆的掩护下溜到窗户边,屈午摸出他的钢尺,伸进窗户的缝中一点一点地撬,如果对面的教师宿舍有一点点动静,我们马上缩下去,挡在栏杆的后面。好不容易撬起窗户来之后,那一瞬间是最刺激的了:把窗户拉开,翻身进去,又立马把窗户关上——必须动作快,没有声音,做得天衣无缝。做好之后就可以在里面随便怎么玩了,扔粉笔,在黑板上乱画,想干什么干什么。

我和屈午还发明了一种字体,就是用钢笔勾勒出毛笔字型的边界,还尽量做到一笔勾勒完一个字,很考想象力的。比如说“一”字,勾勒出来就像一根肉骨头。有时候上毛笔课我就在想,自己毛笔字写得那么烂,不如先把字的边界勾出来,再把里面涂黑。这种字体在后来我办黑板报的过程中帮了我很大的忙,写大标题时,我就常常这样干。

屈午有一段时间是住在他爸的建筑工地的,他爸是一个建筑队的工人,那段时间,他们的建筑队承包了新华书店的重修工程,屈午于是就住在了新华书店的建筑工地上。那里离我家很近,他每天中午都来找我,每次都告诉我他又吃了二两米的饭,说,二两米煮出的饭是很大一碗的,我听了之后,觉得那是一件很有气魄的事。受他的引诱,我很想叫我妈先称出二两米,再单独为我煮出饭来。

那一段时间,印象很深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早上叫他一起去锻炼,另外一件是一起去偷书。一件一件地讲。五六年级的我们是要锻炼的,因为体育成了升初中考试的必考科目。对于锻炼,我们还很兴奋,早晨5点过,我和我弟就起来了,来到新华书店工地的门外大叫:屈——午——屈——午——一个老头子就披着衣服就来开门了,工地的木头门一打开,我们就跑进最里面的工人寝室,他是和他爸住在一起的,屈午这才从被窝里爬起来穿衣服,然后一起去锻炼。说到工人,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事,有一天我看屈午画画的本子,其中的一幅画怎么突然长出歪歪斜斜的鼻子和嘴巴了——本来那幅画是没有鼻子嘴巴的。他说那是工人画上去的,有个工人看到了他画画的本子,就说,你这幅画画得不对嘛,怎么都没有鼻子嘴巴,就强行给它加上了鼻子嘴巴。他就说这幅画本来就是这么的,这不是人,这是圣斗士的圣衣,本来就没有鼻子嘴巴。于是拿起橡皮把歪鼻子歪嘴巴擦掉,但是擦掉不久,又被工人偷偷画上了。话题说远了,继续说锻炼,叫上他之后,我们就往三中校出发,那是我们的锻炼地点,大约三中校的操场早上也对外开放吧,才能由得我们这些小孩在那里胡闹。有时候,我们是真的会胡闹的,一天早上,我和我弟弟去得太早,没有人,无聊了,我们就玩回声游戏,使劲喂一声,然后听反射回来的回声。不一会出来一个人,把我们逮住了,问我们是哪个学校的,这么早就跑来捣乱?为了脱身,我讲了一个自己比较讨厌的小学,说自己就是那个学校的,还杜撰了两个名字和一个莫须有的班主任,那个老头子还记下了,不知有没有去清查。在那里,我和屈午都练成了引体向上高手。最初是一点都拉不上去的,两脚在空中狂蹬,手臂就是没能弯曲一点,像一个上吊的人在垂死挣扎。一次看见一个老头一口气做十几个引体向上,简直羡慕得要死。后来终于能做半个了,手臂能弯到90度,还是怎么蹬都蹬不上去。平生第一个引体向上是最难做的,也是最有成就感的。在做引体向上的过程中,有一个拐点,相当难以超越的一个点,但一超越了这个点,就拉上去了。最艰辛的第一个引体向上做上去之后,有一种大小便都快出来的感觉。有了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就不难了。我们这样天天练习,一天比一天厉害。到初二的时候,班上的一次测验,我一下拉了30个,大家都以一种崇拜的眼光来看我,仿佛我是外星来的。大学时的一次测验,我想如法炮制,拉完满分18个之后,我继续拉,第19个还没拉完,老师就在下面叫起来了:干吗呀你?个人表演啊?

【连载】小学朋友(6)——邹志余

邹志余
名字普查会的时候,他说自己的名字里有个余字是因为自己是“多余的”。他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他还有两个姐姐。在计划生育的时代,两个就多余了,更不用说第三个。

小学的时候,他是娃娃堆里的头儿,一群娃娃围在他周围,很有呼风唤雨的味道。他的眉毛像斧头,我和我弟就称之为“斧头眉毛”,还觉得长这样眉毛的人很厉害。我常常使劲皱着眉头问我弟弟:你看我的眉毛变成斧头眉毛没有?

儿时的我个子小得出奇,再加上有些呆呆的,不管玩什么游戏总是吃亏,他就成了我的保护者,什么游戏都保护我,使我不至于过早淘汰出局。有他罩着,游戏玩起来才有些滋味,否则总是输——谁愿意干总是输的事儿?

整个小学,我们都是好朋友。我、他、还有屈午,我们三个总是打成一堆。他家里买了游戏机,我们就经常星期天去他家里玩。那时只有极少的人家里能有游戏机,他老爸是包工头,经济上比较充裕,加上他是家里的幺儿,才给他买了这么一套游戏机。

去他家里玩游戏机,就像过节一样,经常我弟还跟着我一起去,因为游戏机实在太好玩了,也实在太稀有了。现在还记得那些游戏,街霸、沙罗曼蛇、坦克、魂斗罗……我们是轮流着玩,死掉了就后面的人接着玩。我们经常一玩就是一个下午。他家人对他的同学也非常友善,所以无论怎么玩,他家里也没有制止过一句。

他老爸喜欢养花,他家里有专门的花坛,各种各样的花,至少有数百盆,连废弃不用的花盆也有无数个。这对我而言,是相当壮观的景象——那么多的花,给人相当有生气的感觉。我也是很喜欢植物的,所以看到这种景象,心里也羡慕不已。更令我羡慕的是,他家里有一个鱼缸,鱼缸里养了很多金鱼。看到金鱼在水藻里游来游去,心里更是痒痒的。他跟我说,金鱼要天天换水,换水时得非常小心,不要吸着金鱼了,金鱼很娇气的——有一次他换水不小心,就把一只金鱼的眼睛吸破了。后来,我很久都在想那只破了眼睛的金鱼。

有一次邹志余带了一本书到学校来看,他背后围了无数的人,挤着一起看,那本书就是《童话大王》。我想挤进去看,但是个子太矮,怎么都挤不进去。听着别人讨论里面的内容,那么精彩、那么诱人,心里更是又羡慕又急。我跟他借这本书,但是已经有六七个人在我前面预定了。后来终于有了机会看那么一小会儿,还没看到一页纸,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这种童话和以前看到的童话是不一样的,看了之后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非得一口气看完了,心里面才能甘心。翻到最后一页,故事还没有完,只好眼睁睁地期待下一期。有时候甚至会把书屁股后面的每一个字都看完,才心有不甘地还给他。当时,他还邮购了《郑渊洁童话全集》,还加入了百万读者大军的资料库,在他邮购的全集里面,有一个黑色钢笔书写的号码,据说这个号码是郑渊洁亲笔写的,这是他在百万读者大军的资料库里的编号。

当然,我家里是不会花钱为我邮购这些东西的,更别说加入百万大军了。非但如此,后来还发生了一件现在想一想心里都会不舒服的事情。那天我好不容易找邹志余借了一本《童话大王精华本》,带回去想好好地享受。当然我知道,在家里面看这个是不允许的,在他们眼里,除教科书以外的书都是“鸡儿不肖”的书,是严厉禁止的。为了不被他们发现,我早早地上床了,躲在被子里打着电筒偷偷看那本书。看到这句话,很自然就会知道我的偷看行为后来被发现了。但是为了解释清楚我是怎么被发现的,我还是把我家当时的情况解释一下。我家当时住的是两层楼的房子,木板楼,我和我弟就住在楼上。电视也放在楼上,爸妈晚上会上楼来看电视,但是我和我弟是不允许看的。我们一家人都在床上——我妈和我爸半躺在面对电视的那头,我和我弟就睡在背对电视的那头。但是电视开着,发出的声音老在诱惑我们,我们怎能安安心心睡觉?所以常常会在被窝里露出一双眼睛来偷看。但是那天我没有偷看电视,因为我在被窝里看书。我妈看我今天怎么这么乖,没有偷看电视,早早地就睡了,不过被窝的形状比较奇怪,她就揭开被子看,一看就火了,说我躲在被子里打电筒偷看鸡儿不肖的书,怎么怎么,仿佛犯了天大的错误。我已经忘了那天有没有挨打,至少记得自己非常地气,因为她扬言要烧我的书。是我偷偷买来的书烧了我也无话可说,但是那是别人的书,我还得明天去还人家。我一气就冲到家门外面去了,她在家里骂我有本事冲出去就不要回来。当然,最终还是没烧这本书,我想烧了我就没有办法在班上做人了,我拿什么还人家?赔钱也没有,书摊上是找不到精华本卖的。我想我妈要是烧了那本书的话,她会毁了我,我没有办法在班上立足了,谁还愿意相信我,谁还愿意借东西给我?一个人如果在班上都没有办法立足,今后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我仍在看《童话大王》,这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下学期就研究生了,我想我依旧会继续看,因为《童话大王》里的一些东西,依旧像儿时一样地吸引我,更何况种种迹象表明,《童话大王》的一个新的黄金时代即将到来。

然而和邹志余的友谊,在初中之后渐渐地变淡了。大约人总会长大,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总会不断拉大。当我发现他交的一些朋友我不能认同时,我就渐渐有意识地和他保持距离了,我大约是觉得他开始“变坏”了。后来他也和我谈到过,虽然不多的几句话,但是我觉得自己这种有意识保持距离的做法挺伤他。

现在仔细想想,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和自己朋友圈子的权力,为什么我当时就认定他“变坏”了呢?中国是一个道德挂帅的国家,凡事都要分个好坏。受道学和伪道学荼毒太深,小小年级的我也成了一个道德迷,觉得他交了些朋友不爱学习,就断定他也变坏了。

我想我真的是被一些虚伪的东西给荼毒了,如果重新选择,我不愿失去这样一个朋友。

男医生与女病人

常常有女病人控告男医生性骚扰。其中一些是女患者自身过度敏感,另一些倒是确有其事。其实,如何界定男医生性骚扰是相当难的一件事,很多被误解的男医生觉得冤屈,也有很多被骚扰的女患者忍气吞声。
 
最难当的是男医生,最难堪的是女患者。处在此行业中的男医生,必须不断接触女患者,一些接触性的检查中,常常会有过于敏感的女性患者认为医生依据章程的接触检查是性骚扰,这让无数男性医生无比为难。而女性一生中免不了要当几回患者,检查乳房,检查私处,都可能碰到男性医生,甚至可能遭遇接触性的检查,比如检查乳房是否有肿块是需要动手的,检查私处,遇到某些妇科疾病,是需要指检的,甚至照个X光,都有可能被要求脱光衣服,而对于身体的某些部位,女性向来是将其看作隐私的地方。
 
对于女性患者,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男性医生看作中性人,对于医生的合理要求,积极配合。不过,女性患者也有自身权利,实在觉得难堪或者医生有性骚扰倾向的时候,要及时拒绝。譬如实在不适应男医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女性医生;再譬如,照X光的时候被要求脱光上衣,如果自身衣服合符规格,也可以拒绝这一要求——X光透不过金属,所以带有金属片或者金属纽扣的衣服需要脱掉,带有钢圈的胸罩也会影响X光效果,但如果你的衣服不含金属,是可以要求不脱光的。
 
其实,《医师法》中的一条规定,是可以避免掉很多无谓尴尬的。但这条规定,患者知道的极少,连好多医生自己都不知道。今天做个普法工作,列出这条规定:
 
男医生为女患者做检查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旁。
 
多么伟大的规定啊!是法律就应该执行,所以男性医生应该自觉执行此规定,女性患者在此规定没得到实施的时候有权利提出抗议。
 
女性朋友应该牢记此规定,在恰当的时候,用它保护自己。
 
不过中国的普法状况实在堪忧,询问了近10人,没人知道此规定,就连我自己也是刚刚得知的。
 
用来实施的法律应该普及得众人皆知,而不是窝在一处发霉发烂。

想过儿童节

真想过。
 
可惜,年龄比两个儿童都大了。
 
尽管自认为想象力还没耗尽,好奇心依旧强烈,可还是被无情的岁月打上了很多烙印。
 
最重要的是,要上班!!!再好的节日都被扼杀了。
 
要有个儿子,他还能过节。
 
可惜没有,只有将来可能变成儿子的小JZ,它们想过节吗?

人类的乱搞情结

先做一道选择题,有一个奇怪的成语叫做“风马牛不相及”,它的意思是:

A 风和马和牛是完全不相干的三种东西;

B 风通疯,指发疯的马和牛不会相互争斗;

C 风指发情,发情的马和牛不会干在一起;

D 风指失散,失散的马和牛不会踏入对方的领地。

 

没准你拿定了某个答案,但这道题没有标准答案。C和D各有支持者。不用惊讶,这世界上有太多问题都没有标准答案,还有更多问题的标准答案不断被推翻。另外要告诉你的是,AB是我胡诌的,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出来。

 

关于风马牛不相及的CD解释,这二者的争论请看:

http://blog.sina.com.cn/u/537b8137010003yk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692735.html

http://landofmyth.blogbus.com/logs/2005/05/1201302.html

 

小学学这个成语的时候,学到的解释是道貌岸然的D。当知道还有C这个解释之后,无比抓狂,继而对这个解释死心塌地:发情的马和牛也不会干在一起!!多么牛比的解释!!《左传》里面记载,楚国被齐国扁了,楚国就派使者去游说:“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意思是说,你们齐国在北边,我们楚国在南边,发情的马和牛都不会干在一起,你们怎么还大老远特地跑来干我们?这个使者说话真是强悍。

 

古文有以点概面的特点,术语叫啥来着?忘了,谁能告诉我。从这个角度理解的话,马和牛不仅仅指马和牛,更指不相同的两个物种。意思是不同种之物,发情了也干不到一起。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来,这样一延伸就不对了。因为:

 

风马驴要相及,相及之后生出骡子。

 

风狮虎要相及,相及之后生出狮虎兽。

 

人类自己受严厉的伦理约束,不能乱来,便把杂交的癖好施展到动物身上,生产出各种杂种:

 

先说狮虎兽吧,这个彪悍一些。这是人类喜欢乱搞杂交的一个证据。狮和虎本是水火不相容的动物,非要把它们养在一起,干在一起,还要生出后代来。狮虎兽根据父母不同其实是分为“狮虎兽”和“虎狮兽”的。野生环境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的物种,这种变态是人类强迫干出来的。人类用伦理约束自己,却让别的物种干违背伦理之事。明明水火不容的动物,为何非让它们交配?而且其后代不能生育、寿命短,于人类也无什么用,为何无数动物园、动物专家却万分热衷于此?万分不理解。

想看狮虎兽的照片请去以下地址,别吓着:

http://it.sohu.com/20060316/n242309283.shtml

 

再说骡子,骡子是分两种的。公马母驴所生为驴骡;公驴母马所生为马骡。我问过一个农村人马骡驴骡哪个好?回答说当然马骡好。大约后代遗传母亲特性更多,马骡因而更为高大健硕。说实话骡子真是个奇迹,两类染色体数目都不一样的动物居然能生出后代来,而且后代还集合了父母的优点。幸好骡子不能生育,否则马和驴岂不就被淘汰了?尽管骡子特性优良,并默默服务大众,我依旧不相信人类让马和驴搞在一起的初衷是为了生出骡子服务人民。骡子不过恰好乱搞出来能服务人民罢了,像狮虎兽这样极难产生、又无法服务人民的怪物,人们不是一样卯足了劲搞么?

 

一开始我以为骡子现代才有,没想到一搜索,这玩意儿自古就有了。我还以为要人工强烈干预才会出现骡子,野生状态无法存在。没想到百度一下“野骡”,竟找到了1850篇相关文档。我的天,难道在野生情况下,情欲难耐的马和驴也会不顾种族差异搞在一起,还会搞出生命来??

 

如果这真是事实,有一天某变态要提出人兽交合法化,他可就找到依据了:自然界里跨种族交配是存在的,野骡就是一个证据,虽然这只是极少数情况,但我们要尊重这个事实,并保护捍卫弱者的权益。

 

其实就算种族阻隔,人类也期望从其它种类身上提取一些于自己有用的东西,并纳入自己体内。艾滋病不就是如此从猩猩身上移民过来的吗?据说是这样的:非洲一些部落有从猩猩身上抽血注入人体的习俗,号称这样能使男性在性方面无比威猛。不知道威猛有没有奏效,倒是HIV暗渡陈仓,祸害起人类来。

 

还有一个笑话,说一个富翁阳痿后,为重振雄风,移植了一对猩猩的睾丸。不久其夫人喜得贵子去医院生产,富翁到医院询问小孩是男是女,医生说不知道,因为小孩吊在天花板上不肯下来。

 

说这么多,就是想证明,即使有伦理束缚,人类也有无比强烈的乱搞情结。有这样的乱搞情结作后盾,再加上先进的科技作后盾,指不定哪天,风马牛就相及了。这世界上于是多了一种叫马牛兽的动物。

 

但愿相及的只是风马牛,而不是风人×。但愿永远都不要有人×兽。

请大家为白永梅投票

好友白永梅参加了博客大赛,到这里为她做一做宣传:
 
请大家去为这位美女投票!
 
白永梅是我欣赏的女性,进入她的博客,不到5分钟,就能为她的魅力所折服,不信去瞧瞧?她的博客地址如下:
请大家为白永梅投票
 
不要犹豫了,为她投上一票吧!
 
她的参赛页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