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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我小,却成了我姐。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她常常走在一起,那天碰巧被土豆看见了,我想给土豆打个招呼,土豆笑了一下,溜了。后来土豆告诉我,我和她走在一起就像一个大姐姐带了一个小弟弟,告诉我的时候,土豆笑得相当灿烂,笑容撑起了脸上圆溜溜的肉,仿佛这是一件相当滑稽的事。
她长得相当高的,至少对于一个女孩来说,高成这样很难能可贵;我却不怎么高,这不能怪我的,要怪只能怪我父母。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头往右转,看见的一般是她圆润的耳垂和白皙的脖子,这样叙述,你便知道我到底有多高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她叫韩萱。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韩萱,没想到她也笑得相当灿烂,咯咯咯地几分钟没停,仿佛这是她一辈子听过的最开心的事,然后她就逼着要当我姐,否则就一辈子都不理我。我的胆子刚刚变大不久,还不怎么会耍赖皮,于是没有成功,最后的结果是她当我姐,但每天得买棒棒糖给我吃。
喜欢吃棒棒糖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那时家穷,吃糖也不容易,一般是在爷爷领工资的那天,我拥着爷爷去哑巴的店里买一块五分钱的棒棒糖。那天是爷爷的节日,也是我的节日,爷爷笑呵呵地把钱用手巾包好,揣进兜里,我则笑眯眯地把糖纸撕开,塞进嘴里。那时的棒棒糖相当劣质,一根细竹棍,上面顶一块黄糖,外面裹一层发油的纸,不过却是我最爱吃的东西,放在嘴里能抿上大半天。
吃棒棒糖的习惯伴随了我的成长,而且随着棒棒糖越做越精致,这个习惯也越演越烈,以致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为了吃棒棒糖,竟让一个比我小的女孩当我姐。
其实吃糖只是很小一部分原因,最重要的是,我怕失去她——我从来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初中我就认识她的,我相信她也认识我,只是彼此都没有打过招呼。那时我们在不同的班里,我能偶尔远远地看见她,甚至和她擦肩而过,但我们的脸上都没有表情。那是一个尴尬的年龄,对自己的样子尴尬,对这样的事也尴尬,我们一般称这个年龄叫青春期。那时我略略地拔了个,声音变得像鸭子一样地难听,腿上和嘴上的汗毛都越变越粗。那时的她皮肤黝黑,但已经相当高了,孱瘦细长的身体顶着一个瓜籽形的脑袋,让我想起了向日葵,不过这株向日葵杆上长出的不是一个大花盘,而是一颗硕大的瓜籽。她的胸部略微的发育了,衣服上撑起两个小尖尖,有一次和她擦肩而过,发现她的衣服上画了一只蜻蜓时,就禁不住想起了小学时念的诗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我于是便觉得自己发现了新大陆,一个星期都处于亢奋之中。
打那以后,一下课我就冲出教室,四处张望,希望能看见她,因为想看她衣服上的那只蜻蜓。如果得逞,我那一天都会亢奋得神经兮兮的,但和她擦肩而过时仍然保持毫无表情,除了眼睛的余光往蜻蜓上猛扫两眼。神经兮兮并不可怕,青春期的很多人都是神经兮兮的。她穿那件衣服的概率并不大,以我的观察作统计,大约是0.25,我由此判断她有四套衣服。在她的衣服上没有蜻蜓时,我便幻想着自己在上面画出一只,而且是会动的蜻蜓,这样一来,她的衣服上有没有蜻蜓,我都会亢奋了。
我们初中的日子就是这样的,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却每时每刻地观察着对方,又不动声色。
读了初中读高中,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你千万不要顺理成章地仍把她看作那株向日葵,除了仍有一丝瘦弱的痕迹,她已经发育得相当标致了,皮肤也白了不少。
我和她分到了一个班,她就坐在我的斜上方,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我是这样知道她的名字的:路过她的桌子时蹲下系鞋带,在下降过程中往她的书上瞅了一眼,于是看到了“韩萱”两个字,很漂亮的名字,也很好记。从我知道她名字的方式,你能够判断,我胆小而害羞。
即使她在我斜上方,我也不敢经常找她说话,倒是她经常转过来,以“问题”的名义闲扯一些东西。她还经常借我的东西:透明胶,橡皮,铅笔刀等等。在我递给她东西的时候,她并不转头过来,而是向后伸出一只手,在空气中探索我手的位置,再在我的手上探索她想要的东西。她经常在我的手上囫囵地摸上半天,才取走她借的东西。这或许是一种暗示,但这并没有使我采取什么行动,只是把文具盒装备得应有尽有,让她有更多的机会来借东西。我很被动的,从小就是这样,饿了就等着吃饭,错了就等着挨打,现在也这样,总等着她能做出些什么,自己却一声不吭。
课间出去走动或者上厕所,也是经常能看见她的。我很想和她打个招呼,却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往前走——我经常强迫自己干一些不愿意干的事,一直都这样:上课想上厕所,就拼命忍到下课;不愿意吃青菜,还不断地往肚子里灌;想出去玩,却只在屋里徘徊……这时她就故意咳一声,然后佯怒地说:“你又视而不见!”我就结结巴巴地叫一句“韩萱”,她于是满足了,冲我笑笑,回教室去了,我于是也忘记了自己还要上厕所,跟在她屁股后面,回了教室。
讲讲我的脸皮是怎样变厚的吧。学校每天都有扫除的,她和我同一组。我一般是倒垃圾的,最后走,那天她居然也留到了最后,倒了垃圾,教室就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了。她对我说她想帮我,我说不用了,垃圾已经倒了。她说不是这个,我说窗户也擦了,该做的都做完了。她说她想帮我克服对女孩的紧张心理,我就一下子紧张了。她走过来,把我的手按在她的手上,还要我直视她的眼睛。当时我的手在抖,心在跳,眼睛周围的肌肉都快抽筋了。最后我手心出的汗把她的手都浸湿了,还沾上了大扫除留下的脏东西,她就笑了:“你差点就尿裤子了。”
以后的每次大扫除后都有这样的“课程”。脸皮的厚度大概以每次几微米的速度增加,不怎么显著,但量变总会转化成质变,到最后我就脸不变色心不跳了。本来这门课程还可以继续的,可我自己一不小心把它结束掉了。这门课程是这样结束的:那次大扫除后只剩我们两人时,我熟练地把手放在她的手上,然后看着她的眼睛。不到一分钟我就觉得无聊了,于是问了一句:“这种情况我已经适应了,有没有更刺激一点的?”她把手抽开,半笑半怒地说了一句“你去死”,然后离开了。我就愣在那里了。我不害羞不胆小了,但我仍然不懂女的。
第二天她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从来没有听你说过这样大胆的话,看样子你已经毕业了。
从那天开始,大扫除之后,她就再也没留下来了。倒了垃圾后,我就靠在她靠过的那张桌子的旁边,抚摸那张桌子,然后问自己是不是喜欢她了。
平时她对我倒没什么变化,只是我真的胆大了不少。她找我借东西时,我常常把一只空拳头伸向她,她探出手来在我手上摸来摸去,最后都摸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回过头来“哼”我一下,我这才笑嘻嘻地把东西给她。
上学放学的路上也是经常看见她的,我会悄悄地走到背后,哇她一声,她被吓着之后,就追着来打我。当然,我也免不了被她吓着,她有身高优势,悄悄走到我背
后之后,能够把嘴凑到我耳边再哇,耳朵里面便嗡嗡地响好半天。我们就这样相互捉弄,捉弄完后就肩并肩地一起走。
然后不小心,就被土豆看见了,再然后,她成了我姐。
再然后,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我嘴里叼一个棒棒糖,就更像她的小弟弟了。
再然后,班上传出了我和她谈恋爱的谣言,而且越传越夸张,有人说我每天都在桥头等她一起上学,有人说我的抽屉里有她写给我的情书,有人说每次大扫除后我和她都在教室里抱在一起……
我开始担心这样的谣言会传到哪个老师的耳朵里,平时动作起来免不了提心吊胆的,感觉却更加刺激了。
高二的校运会上,我在一间办公室里编辑《体坛快讯》。关于《体坛快讯》,它主要用来记录田径场上学生的表现,各个项目的排名。一般是没有人看的,倒有很多人垫在屁股下坐。我身体不高,而且略显瘦弱,没办法上田径场,只能干这样没前途的工作。她则有身高上的优势,于是参加了跳高。
她告诉我跳高时一定要去为她加油,我说会的,她于是笑了,很幸福的样子。她的项目是在早上10点举行,临近10点时,我正在画一幅画,然后听到了检录处老太婆用男性化的声音喊着带语病的话:“高二女子跳高,高二女子跳高,到检录处检录了。”我于是知道她快比赛了。就在这个时候,我犹豫了。我怕班上的风言风语会因此更盛,其实同学再怎么乱说我都不怕,我怕他们背后突然钻出一个老师,这才是悬在我脑袋上的达什么什么剑。我于是作了一个小时的思想斗争,等我赶到的时候,比赛早已结束了。
“就是你不来看人家,只得了第三名!”这是她见我的第一句话,“答应人家的事又不做到,不理你了!”这是第二句,没有第三句了,因为她手一甩,跑开了。
这个时候男的是应该追上去的,我却傻呆呆地站在原地,想象她上场时在人群中寻找我的身影的样子,我的身影比较矮的,混在人群中也未必看得出来。于是她助跑跑出的曲线,不是为了起跳时的角度和初速度,而是为了把人群的每个角落看清楚。其最终结果是只得了第三名,当然,也看清楚了人群中真的没有我。她当时的心情我是无法理解的,有一点可以肯定,至少不会开心。
我写了一张纸条,偷偷塞进她的课桌,告诉她我没有去的原因。你也许会说,这是一封道歉信,那是你的看法,随便你怎么说。
说说她的反应吧。
第一天,她没有理我。
第二天,她瞪了我一眼。
第三天,她瞪了我两眼,发现我在看她时,还哼了我一下。
以后的日子,她瞪我和哼我的次数每天都在递增,我就不再一一列举。
那一段时间的我非常沮丧,只有靠不断地做题来消磨这种沮丧。很多时候做着做着就想起她了,于是思考的问题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假设那天我让她生了一定量的气,每次她瞪我一下或者哼我一下都会使气消掉一部分,又已知她每天瞪我和哼我的次数比前一天多一次,那么总共要多少天她的气才能全部消掉?我没能解出答案来,因为我不知道她生了多大的气。
我真的希望,她能变回以前那样,但是看她每天哼我的样子,觉得似乎一辈子都不可能了,除非某天发生奇迹。于是每天睡觉之前,我有了一门新的功课,那就是祈祷奇迹的发生。
奇迹是这样发生的:
大约两个星期以后的一天课间,我在课桌里找书时发现了一只棒棒糖,很特别的一只棒棒糖,晶莹剔透的杆子上撑着一个圆圆的大脑袋,糖被一层漂亮的糖纸裹着,在糖和糖杆交界的地方,一根金色的线束着那层糖纸,这样打扮的棒棒糖,像个可爱的布娃娃,更像日本卡通里的晴天公仔,而糖纸上用笔画上的眼睛和嘴巴,正冲我微微地笑着。我抬起头看她,她正看着我,然后她笑了,很甜。那一刻,我惊异地看着她,看着奇迹的发生,渐渐地,感觉心里什么东西融化着,正要从眼眶里溢出来。
“借一下你的透明胶行吗?”她问我。
我把透明胶递给她,她仍像以前那样,向后伸出手来在空中寻找我的手,找到之后,她没有拿走透明胶,而是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我们的手就在空中纠缠在一起。
然后班上就起哄了,有人像原始人那样呕呕地叫着,有人拍着桌子,有人手舞足蹈……我们的手仍然紧紧握在一起,久久没有松开。
那天放学我和她又走在一起了,她说她其实早就不恨我了,只是看我一天到晚说不出半个字的样子,也就赌气不说话了,心里难受的时候,就转过来瞪我两眼或者哼我一下。直到昨天下午,她拾到了我写给她的纸条。我于是纳闷了,我的纸条两个星期前就塞进她的课桌了。她说她的课桌里有个洞,大概漏出去了。那天下午往教室走的时候,她发现地上有一张糖纸,方方正正地叠着,上面似乎还有字迹,她认得那张纸的,那是两星期前她买给我的棒棒糖的糖纸,她拾起来,正是我留给她的纸条。她说当时我觉得你好傻,你为什么不当时就把原因告诉我呢,我说你已经被我气跑了,她说你为什么不追呢,我就问她当时是不是等着我去追她,她没有回答,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你当时真的作了一个小时的思想斗争?我说是。她说你就是傻在这些地方,她又问为什么比赛都结束了你还跑来,我说我真的想来看你,她就又把我的手握住了。
上学的时候我们也又在一起了,我并不像他们谣言的那样每天在桥头等她,但我每天都能碰见她。我的秘诀是这样的:首先要掐算好她出门的时间,然后出门之前心里不断地念“我一定能碰见她,我一定能碰见她!”,然后出门走着走着她的身影就出现了,我就偷偷地溜到背后准备吓她一跳,如果她的身影没出现,自己就要做好准备了,因为耳边随时随地都可能哇出一声来,然后她就出现了。
我们总能想出办法,做出一些相当有趣的事情来,吓来吓去,那只是其中很小的部分。
比如下雨的时候,我一般是坚持不带伞的,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会带伞。我一边淋雨,一边找她,找到之后,便一溜烟冲进她的伞下,溅得她浑身是水,这时她会一边揩身上的水,一边说讨厌,伞却朝我这边斜了过来。另一种情况是,走着走着,便觉得下着的雨淋不到身上了,抬起头看见伞的一个角落,回过头,便看见她了,正冲着我笑:“你不怕感冒吗?”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天淋了两条街都没有找到她的身影,背后也没有伸出伞来,于是想,今天完了,要淋到学校了,就觉得背后有人碰我。转过头,是她,没有带雨伞,却穿着一件雨衣,得意地笑着望着我:“看你今天怎么着?”我于是嚷着要钻到她的雨衣下面,她却在雨里和我兜起圈子来。当然,最后我还是得逞了,我们俩撑起一件雨衣,嘻嘻哈哈地往学校跑,那天她的雨衣是红色的,她的脸也被映得红扑扑的。
天气渐渐冷了,她穿的衣服上便常常连着一个帽子,走到她背后的时候,我就不再哇她了,而是想办法把她的帽子盖到她的头上。这对我来说有相当的难度,她比我高,所以我不得不像投篮一样地跳起才能成功,有时候把她碰痛了,她就会捏起小拳头追我,她却不能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我的衣服上没有帽子。对此,我表面
4月15号去中关村图书大厦,买到了勃客书。摄像如上。两本,自己一本,另一本送人,送美女。
虽然封面差强人意,里面的装帧还是很到位的,图文排版花了不少心思,用纸也可以和上次的《补画郑渊洁》媲美,所以定价22,也很值。书是宽本,宽本给人感觉很舒服,这一点也要表扬。
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一次印得不多,抢个先,买到手再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绝对值得珍藏。
在中图同时看到了成人荒诞系列《白客》《智齿》《我是钱》,加上《勃客郑渊洁》,这四本都是摆在四楼文学区的。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这本书促成了我和一位美女的会面。感谢老大。
今天看留言,看到两个人怀疑我文字的原创性,无比气愤。
在此严正声明,本博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我的原创。有怀疑者,请找出充分的证据。遇到没有凭据的猜测,我格删无论!
靠!我需要靠复制别人的东西来博出位吗?在这些年的所有作品中,随便找两篇都比这篇牛比多了:
中篇小说《姐姐·情人》:在首届五泄杯全国网络文学大赛中获优秀奖。
《一夜情》:这已经是一本随处可以搜到的电子书。
我没把这些贴出来,是不想在这里炒旧饭,这里的所有文字,都是新鲜的原创!
平生最讨厌剽窃行为,没本事就滚蛋,剽人家的算什么??如果我有一天写不出来,自会关了博客知趣走人!
《卷笔刀和铅笔的爱情故事》创作于数天前,前后花了三天时间,取材于我和GF的短信聊天记录,绝无借鉴任何东西!
再有无凭怀疑者,删无赦!!!
牛牛和比比是一对情侣。
当无聊的时候,他们喜欢一起编故事。这是他们的特别爱好,对他们而言,思维相互碰撞产生灵感比身体相互纠缠产生快感更有意思。
今天,当满天的风沙迫使他们取消了外出游玩的计划后,他们呆在家里发呆。窗外的天黄蒙蒙的,飘着来自蒙古的沙尘。
“世界被黄沙主宰了,哪都去不了,一起编故事玩吧。”比比说,“我知道你有大男子情结,就把故事主动权交给你,从你那里开始。”
“好吧,那我就地取材。”牛牛看着书桌上的文具盒说,“他是一支铅笔,她是一枚卷笔刀,他们住在同一个文具盒里。”
“文具盒里住着那么多铅笔,但是她就爱他……”
“等等,为什么又是爱情故事?为什么不是武侠?”牛牛不满意故事的定位。
“上次杯子和勺子的故事就被你编成了武侠,再怎么算这次也应该是爱情故事了啊。”比比叫屈。
“爱情故事……好吧,依你,下次一定得依着我。”牛牛无奈妥协,“那么多铅笔,她就爱他,因为他插进她洞里的时候,她特别爽。”
“色情狂啊你!”比比生气了,“表面依着我,其实却给我的故事捣蛋!”
“卷笔刀爱铅笔,不是因为这个,还能因为什么?我倒要看看你说是为什么。”
“她就爱他,因为他进入她体内的时候,特别温柔……”
“这不一样么?”
比比白了牛牛一眼,继续自己的描述:“别的铅笔进入她体内的时候,粗俗鲁莽,常常疼得她钻心。唯有他在乎她的感受,每次进入,她都能感受到他的体贴和温柔,她不再感到疼,她感到的是美妙的结合。他们融为一体的时光,像诗,卷出的木屑像花瓣一样漂亮,卷出的石墨像春泥一样细腻。”
“其实,比我还色情……”牛牛撇嘴,“卷笔刀只愿意他进入自己的体内,然而却无从选择。主人会将磨钝的每一支铅笔插进她身体。和别的铅笔结合的时候,她无比痛苦,但她咬牙挺着,她知道,她总能等到和他结合的时光。”
“有一天,当别的铅笔进入她体内的时候,她听到了他的叹息。当她好不容易解脱出来之后,她对他说:‘我不愿再让别的铅笔进入我身体了,我想把自己的每一次都留给你。’‘不,我叹气不是介意你为别的铅笔服务,是心疼你在这个过程中所承受的折磨。’‘为啥主人不为每支铅笔配备一枚卷笔刀呢?’卷笔刀无奈地问。”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的这个问题,沉默良久,他望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们叛逃吧。’当天晚上,趁主人没关严文具盒,他们逃了出来。翻下书桌,来到门边,门关着,很严实,出不去。他们在门边寻找蔽身之所,决定等明天主人开门之后趁机溜走。”牛牛有意使故事情节朝自己向往的方向偏离。
“第二天,主人起来之后,发现铅笔盒半张着嘴,里面少了卷笔刀和一支铅笔。他四处搜寻,当他在门边的隐蔽处找到卷笔刀和铅笔时,他感到惊讶。抹干净他们身上的尘土,他把他们重新放回文具盒里。从那以后,每晚文具盒都被关得严严的,再没了叛逃的机会。”比比为故事情节拨乱反正。
“为啥你不让他们逃离出去,浪迹天涯,过幸福的日子呢?”牛牛问比比。
“才不上你的当,他们逃出去,这故事肯定被你演绎成历险记了。”比比不入圈套,她对牛牛的想法心知肚明。
“还是拗不过你,好吧,继续爱情。在铅笔盒里,他们重复着以前的生活,卷笔刀承受着其他铅笔给她带来的痛苦,但她心甘情愿地承受,因为每隔那么一段时间,她总能享受到与他结合的幸福……嗯……我还真不知道这故事接下去该怎么走了。”牛牛犯愁。
“爱情故事还是我在行。”比比颇得意,“然而即使这样,美妙的时光依旧是短暂的。他每进入一次,他们结合的次数就少一次。每次结合之后,卷笔刀都会无比愧疚地望着铅笔,她知道,是自己让他又短了几分。”
“当铅笔的身材缩减到原来的一半时,卷笔刀不愿意再与他结合了。为了与他永远生活在一起,她宁肯放弃结合的美妙。当主人再一次将他插入她体内时,她小心翼翼地收起自己的刀片。卷动良久,铅笔纹丝未动,主人再次百思不得其解。无奈之下,主人找来水果刀越俎代庖。水果刀闪着寒光,刀刀入骨,主人习惯了使用卷笔刀,无法驾驭手中的新家伙,水果刀趁机在铅笔身上恣意摧残,削完之后,铅笔足足短了半寸,没有流血,但伤痕累累。”
“你可真够狠心的,听得我心寒。”比比皱眉,“当卷笔刀看到自己对他的保护换来的竟是这样的折磨时,哭得声嘶力竭。她终于明白,自己对他最好的保护是继续和他结合,尽管这种结合依旧让他逐渐变短。”
“‘不怨你亲爱的,以我现在的长度,还能和你结合五六次,我已经很满足了。’铅笔忍着疼安慰她,‘对我而言,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书写文字,在于和你的每一次结合。有这些和你水乳交融的日子,我没有白活。’就这样,虽然越来越短,铅笔依旧尽情享受着和卷笔刀的每一次结合。直到有一天,主人嫌铅笔短得无法把握,将它扔进了垃圾篓。”
“失去铅笔的卷笔刀悲痛欲绝,她觉得自己活着没有了意义,她想再次逃离,去寻找那短得让她心酸的铅笔,却依旧被牢牢关在文具盒里。更糟糕的是,她依旧无法逃避其它铅笔的折磨。没有了他,其余铅笔的摧残更加肆无忌惮。她疯了,悲痛、绝望化作歇斯底里,她调动刀片恶狠狠地对待折磨她的铅笔。那些铅笔被她削得木屑横飞,笔芯碎裂。”
“这样的歇斯底里也在损伤着她的身体,终于有一天,刀片完全钝了,她再也削不动任何铅笔。正如主人对待她心爱的人儿那样,她也被扔进了垃圾篓,只是,垃圾篓里早已没了他。”
“他也曾在这里躺过,她想,当他被抛弃到这里,永远无法再见到我时,他绝望吗?现在的他呢,又在哪里?我还能见到他吗?她想他,想得心疼。她的思念拽着破碎的心漫无目的地飘荡,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是否还好,身在何方……”故事继续到这里,比比的眼睛蒙上忧伤。
“亲爱的,这只是一个故事。”牛牛安慰比比说,“现实中都有奇迹发生,更何况在故事里。纵容我一次吧?我想将它变成喜剧,因为我不愿意我亲爱的不开心。”
“好吧,我真希望,每一份爱情都是一个喜剧。”
“嗯,这样的希望,让我演绎到故事里……最难料到的,是命运的安排。当她再一次见到他时,她感到惊讶,她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他了,命运却将她送到了他的身边——当她被废弃物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主人拎着垃圾篓将它们倒入垃圾桶,垃圾桶里的垃圾又被倒入了垃圾车,垃圾车一路驶向回收站——就在那里,她见到了他。尽管他脏得一塌糊涂,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不顾一切地,她将他紧紧拥住。铅笔,不,他已经是铅笔头了,像做梦一样地呆呆望着她:‘真是你吗?’‘嗯,是我,我真以为再见不到你了……’卷笔刀将铅笔头完全拥入自己的体内。‘不,我太脏了。’他努力从她体内抽离出来,却被她拥得更紧:‘再脏我也不嫌弃!’铅笔头浑身颤抖:‘好吧,就让我死在你的体内吧!’卷笔刀拥着他,很认真地对他说:‘不会的亲爱的,你不会死。我们再剧烈地结合,你也不会再有一丝磨损,因为我的刀片已经钝了。’‘那么……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是的,让我们尽情结合,肆意享受这云雨之欢吧!然后我们一起远走高飞,浪迹天涯……’”叙述到这里,牛牛望着比比笑了,“故事就到这里结束吧,亲爱的,卷笔刀和铅笔终于又结合在一起了——我们呢?”
“噢,亲爱的……”比比将牛牛紧紧拥住。
1
曾经,我那么纯情。如今,我如此色情。
一开始,都是纯情,到最后,只剩色情。
2
想制造一枚糖衣炮弹。
纯情与色情,谁做糖衣,谁做弹核,百思不得其解。
纯情做糖衣,色情做炮弹,貌似这是最普遍的形式。小伙儿追姑娘,不就这样吗?纯情只是伪装,当追到手之后,纯情这层糖衣化掉,只剩赤裸裸的色情。
我却不喜欢这种方式,纯情沦落成伪装,还叫纯情吗?虚情差不多。我更希望用色情做糖衣,纯情做炮弹。让色情沦落成诱饵,招徕顾客,轻解罗衫,里面却是柔弱无骨的纯情。让即使是色狼看后,也发现,这世界上居然依旧存在能触及内心的致命情感。
纯情太柔弱,所以需要色情包裹起来。
3
愿色情包裹下的我,依旧纯情。
今天和美女们一起回味了偶02年写的一篇小说。
当年的偶真是纯情啊,纯情得可爱。如今呢,只剩下色情了?希望别是。
纯情是需要的,如果大家都不纯情,都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这世界将无比可怕。啥都是需要的,单一才是最恐怖的。正如老大用老姜打的比喻:如果全是老姜,这将是多么辛辣的世界。
爱情也是需要的,尽管这年代,很多人已经不相信爱情。物质的引诱,也让单纯的爱少了很多。但如果真没了这玩意儿,生命将失去多少色彩啊。渐渐明白为啥那些电视剧总是谈恋爱了,当现实不能让人轰轰烈烈的时候,至少也能在电视里过瘾吧。
最近和爱情铆上了。春天来了,偶也发春了。
但是偶已经老大不小了。人越大,谈起恋爱来越像谈婚论嫁。年轻是多么美好啊,能像偶小说里男主角和韩萱那样无忧无虑地嬉闹,每天只想美好地爱着,只想两人如何开心地游戏,是多么幸运的事。
其实偶已经挺幸运了,能在不再幼稚又不算大龄的时候遭遇爱情,很幸运了。
但愿爱神早日射中今晚和我一起分享这个故事的美女朋友们。
其实偶很爱妳们。

祝福爱情。
没有比做春梦更让人愉悦的事了。几乎每晚都祈祷,能做个美梦。
昨晚终于有了机会,但是一个美梦胚子,最后被我的忠贞给破坏了。
梦里邂逅了一个美女,几乎算一见钟情,美女对偶也如胶似漆。发展极为顺利,没两天,美女竟然主动提出,我们去宾馆玩吧?我知道该来的就要来了。抗拒不住诱惑,答应了。一起去了宾馆,居然住在宾馆的楼顶,直面天空。一阵缠绵,互吻互摸,水乳交融,身上的衣服也褪得差不多了。
但心里一直堵着,总觉得一些话必须在发生之前说出口,在最后关头还是说了:“有句话我一直没来得及跟你说,但是今天非说不可了:我有女朋友了,你不介意吧?”那美女望着我,面容转为愠怒,说:“不介意。”从兜里掏出一把避孕套,放在我面前,全是用过的,还盛着精液。一股恶心的腥臭向我扑来。美女挑出一个最脏的,往我JJ上套,说:“今天就用这个吧。”
我往后躲闪,砰地撞在墙壁上,生疼。
醒了。
外出是因为不愿成天呆在电脑前。最无聊的人生,估计就是在电脑面前呆一辈子的人生。电脑真是一个黑洞,吸走了我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以至于在外面看着行人和车辆都不习惯了。
终于摆脱了这种无聊,出门了。楼下的摊上有卖余华的《兄弟(下)》,问价,10元,正版否,正版,严重怀疑。纸张还不错,也没见错别字,就封面有些奇特,有压膜胶皮,这让我想起了小学课本,我总爱把那一层胶皮撕下来,都什么年代了,不会有这么傻的装帧了吧。
骑车去中关村图书大厦,到那里看真正的正版是啥样。一路躲闪汽车,北京的马路那么宽,骑车的人那么多,就是没有自行车道,自行车与汽车永远在路上浑然一体。这是一视同仁还是嫌贫爱富?
终于见到真正的正版了,果然没胶皮。同时得知余华同志刚刚在此签售完《兄弟(下)》,人走茶未凉。要是来得早些,没准我一冲动就买一本让他签了。既然人都走了,我还是等着当当或者卓越价钱下来之后邮购吧。还是要看的,惦记着里面美女林红的屁股。
看到了徐博客的博客书,说实话,我真不知道徐静蕾的博客怎么就过两千万了,过去看了数次,每次都失望而归。文字难看,充其量算小女生的日记,又没有大幅写真,为啥点击率就那么高?死活不明白。不过博客书装帧得不错,里面正文都有不少彩页,花里胡梢,挺吸引眼球,其中有一张徐静蕾的侧身像,超短的短裤,能看到一点点屁股,浏览完整本书,我就记住了这幅图。
然后看到了老潘的博客书,相比之下,就逊色多了,装帧平平,没啥意思。听说明天老潘还要来签售,真怀疑,拼了命签,也未必能卖出几万本。
博客出书啊,就是卖装帧的。这本来就是个装帧的年代,本来就是个包装的年代,本来就是个买椟还珠的年代。很多时候买一样东西都是在它吸引眼球的包装的迷惑下,不是么?所以,博客出书,包装永远是第一。包装第一,文字就不那么重要了,这个年代,只要是文字都能出书,老徐博客出书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但无论如何,老徐的文字,还没有灌水的嫌疑。突然想起了一次和小武逛中图,她带我翻看一些书,满页全是一些夸张的灌水表情符号,诸如T-T -_- ||| >_<……这样的书,还真出出来了。原来如今裸灌也能出书了。
说小武就想小武了,这姑娘最近在干嘛呢?啥时再能一起玩?这姑娘还有挺多可想的,耳塞啊眼罩啊……一路下去,思维就收不回来了。还是赶紧回来谈正事。
相比之下,老大的文字比那两位博客强悍多了,不是一个档次。但是包装依旧至关重要。文汇出版社听说以出版有品味的书出名,装帧方面厉害吗?这个偶还真没有研究。老大的博客书貌似还没有出来,候着吧。偶想象中老大的博客书封面是这样的:全黑,CT照的骷髅脑袋,然后几个掷地有声的字:勃客郑渊洁,勃字略大于其余几个字,为笔力深厚的行草,这几个字的装帧要特别下功夫,不跃然纸面也要闭着眼睛都能摸出来。会是这样吗?多半是偶一厢情愿。不管出成啥样,偶铁定要买。偶还希望否定三表兄预测的那个数字:八万。好歹二十万吧。如果各方面做到位,这个数字应该没问题。当然,做到位包括很多东西:勃文如何分类、图文如何组织、除勃文外是否加入其它元素:比如是否像四月童大一样顺带刊登《仇象》的前面章节?整体装帧就不用说了,宣传呢?很多出版社宣传新书直接在书店贴海报、立宣传牌,至少得有一些动作吧?……总觉得,自己设想的这些,都是出版社应该反复思考的。不过最终啥样,依旧只能观望。
不管怎样,不久这本书就该面世了。就等着这盖头掀起来了。
另外,逛完回家,路上顺便买了四月的小皮,童大偶就等着邮购吧。
又有一位美女失恋了。
和这美女有12年的美好交情,美好交情自然包括美好回忆,初中的时候,亲过她的脸。初吻啊。
身边的美女频频被爱情折磨,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很奇怪的感觉,这世界到底是爱情泛滥还是爱情缺失?打开电视,所有的电视剧都在讲爱情,仿佛全世界的人都在谈恋爱;再看身边,一个接一个失恋,各有各的原因,最终都分了。
爱情啊爱情,荷尔蒙为何这样地折腾人?
有人说,爱情更多地是爱自己。假他人之手,给自己无法获取的温柔,可是要找到这样一个人,多难!
爱被滥用了,稀里糊涂,就以为是爱了;爱严重缺失,很多人都不相信爱了。
但是不相信,就真的没有爱了。爱情有个乘法原则,双方都必须付出100%,结果才是100%。一方付出100%,另一方付出0,结果是非常残酷的0。真的,不相信爱情,这世界上就根本没有爱情。
要以相信和付出为代价的爱情,却无比的脆弱,极易破碎。一个人相信和付出不够,必须对方也同样相信和付出,乘法原则导致爱情真正的结果小于等于两个人付出的最低值。即使两人都相信了,都呵护了,一路走来,还得去面对太多的东西。朋友的态度,老板的看法,父母的允许……
都什么年代了?我也以为这个年代够开放,开放得两个人就能决定一切,让我们都能有自己的选择。但是不是,不开放的人就在身边,譬如双方父母。
美女朋友就是这样。她以前可还是班花呢,还是被一些东西打趴了。身高,这能怪谁呢?重庆女生天生娇小可爱;年龄,这又能怪谁?我们也曾经嘻嘻哈哈疯疯癫癫打打闹闹懵懵懂懂少不更事,但为什么一转眼就大了甚至还大龄了?这些谁都不能怪,但很可能对方家长就拿这些东西来怪你。
两个人的事变成两家人的事,这本身就是种悲哀。两个人都难免会磕碰,更何况两家人的复杂关系?有多少人能保证对方喜欢自己的同时对方的家庭成员也喜欢自己?
最悲哀的是,你原本以为这世界够开放了——报纸开放了电视电影开放了网络开放了——但依旧保守得无法想象。身高相貌年龄地位……可能任何一项都会如一记重拳把你打趴,而出拳的人,就在你爱的人身边。以爱他的名义,以为他好的名义,这一拳就出来,流了血,只能往肚子里吞,因为这一拳出来之后,连爱的人也扭头离开了,就剩你一人在舔伤口。
我不知道有多少父母真正在乎子女的感受,真正觉得子女的幸福才是最大的幸福,我倒看到过不少父母,找个媳妇或女婿是为了自己的光彩。为啥不同意,因为觉得配不上自己孩子,不能给自己长光。配不配只有孩子知道,长不长光老人家算得最清楚。
现实,就是这样。可悲的现实。可悲得美好如爱情却在这世界头破血流。
……
发泄完毕,事已至此,还不是自己的事,瞎操心,帮不了忙,一通发泄又有何用?
但是堵着,憋得慌,非要发泄了才开心。
爱情难,完完美美的爱情更难。
如果你有幸拥有幸福美满的爱情,好好珍惜吧。每一份这样的爱情,都真如一个奇迹。它不能给你多带来一分钱,但它能带给你的,绝对比钱多。
想起一件往事。
大三四的时候,班上掀起了出国风,无数人报了GRE,去新东方学习。学完归来,如取得了真经,四处宣扬他们的人生完整论:没考过G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一直认为考G是一件相当无意义的事,要背砖头厚的号称红宝书的词典,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变态词汇,土著老美也不认识上面的绝大部分词语。一遍又一遍地做操蛋题目,做到看不懂题也能选出正确答案,甚至不用看题也能选出正确答案。要真说意义,这件事唯一的意义就是能获取去往美利坚的通行证。除此之外,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一无是处。这件事唯一让我看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不平等,中国人去国外留学,得记那么多一辈子用不着的生僻单词去应付变态考试,老外来中国留学,咱们可没让他们背康熙字典,没让他们写八股文,反而如果一个老外把中文说圆乎了,就像看到了活宝贝一样。为啥呢?因为人家发达,我们不发达。不发达就是吃亏。但真有人相信干了这种吃亏事人生反而完整了。
如果是在中学,我会用议论文的方式例举各种事例,证明这个观点的荒谬性:雷锋叔叔没有考过G,难道他的人生就不完整了吗?董存瑞没有考过G,难道他的人生就不完整了吗?奥运健儿们没有考过G,难道他们的人生就不完整了吗?……把知道的名人例举完之后,然后说,不!他们的人生并未因为没考过G而有所缺憾,他们的人生依旧那样熠熠生辉!因此,这样的观点完全是危言耸听!
如果是在大学,谁要鼓吹这样的观点,我一定会反驳他,告诉他这只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催眠,更直白点,意淫!
今天又突然想到这句话:没有考过G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大笑之后忍不住破口大骂:去他奶奶的,没有嫖过妓的人生才是不完整的!
这真是一句大实话,真的,谁要是找出10条理由证明没有考G的人生不完整,我也能找出10条理由证明没有嫖妓的人生不完整。我不是宣传嫖妓,相反,我自身相当排斥这种行为。只是在我看来,没考G人生不完整,和没嫖妓人生不完整,这二者同样荒谬。
去朋友家玩,朋友家养了两只猫。其中一只长相奇特,身体米黄色,但四肢和面部漆黑,像抹了炭灰,乍一看奇丑,活脱脱一个刚从井里出来的煤矿工人。朋友说正因为长成这样,证明它的血统很好。但是似乎我和高贵血统没有缘分,死活记不住这类猫的学名,只好一直称之为煤矿工人猫。
刚到朋友家,往沙发上一靠,煤矿工人猫就过来用它蓝得发幽光的眼睛打量我,然后索性往我身上跳,我吓得赶紧闪开。主人解释说,这猫就是喜欢人,它往你身上跳百分百是喜欢你。我才战战兢兢敢坐沙发,勉强接受这样一只长相奇怪的猫往身上蹭。
见我接纳它了,它就将头往我手里钻,来回磨蹭。见它这样需要人的爱抚,我就从头到尾抚摸它的皮毛。它立马无比惬意,绷紧身子让身体死死贴近我摩索的手。要是我没动静了,它还会转过头来再次把头顶在我的掌心里,来回蹭,示意我继续抚摸它。
我头一次见在人的抚摸下爽成这样的猫。渐渐地,我发现一个细节,每次我从头抚摸到接近尾部的时候,它都用屁股对着我,尾巴直撅撅地立着,仿佛全身的力气都积蓄到了那里。由于没有尾巴的掩护,屁股后面暴露出两粒饱涨的睾丸。我于是开始怀疑,这公猫大约是发情了,但成天关在屋子里,无处释放(另一只也是公猫),只好靠人类的抚摸来消解蓬勃的性欲。
人类不也有这样的情况么?在需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性欲积累的同时,皮肤也会变得异常饥渴,渴望被抚摸,学术上叫做肌肤饥饿感。只要有过性欲积蓄无法发泄的人都应该有这种体会,不用不好意思承认,这种饥饿本能是造物主造就的,既不猥琐也不邪恶。(也有这样的说法,说肌肤饥饿感和性无关,因为小孩甚至是婴儿也会有肌肤饥饿感,渴望被亲人抚摸。但我依旧倾向于相信肌肤饥饿感和性有关,谁又能证明小孩没有性需求呢?获取满足的方式不同罢了。)
发现自己一谈到和性相关的话题就不知会扯到哪儿去。打住,说回来。基本确信那只猫性欲压抑已经相当严重。对抚摸的激烈反应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春天这种性欲压抑相当正常,这不正是猫发情的季节吗?如果在农村,这季节就是猫儿上房的时候了。这样的季节,就算用铁链子也锁不住猫,只要在夜里听到异性的呼唤,拼了命也会挣掉铁链上房顶幽会。猫的做爱地点是房顶,我一直认为这是个相当好的行房地点,直面苍穹,沐浴着月光缔造生命,多浪漫。只可惜猫的叫春声太过难听,鬼哭狼嚎。很小的时候,我家的房顶曾有猫临幸过,夜里瓦片被它们搅得稀里哗啦,哀嚎般的叫春声绵延不绝,够受的。现在城市里的猫早没有这样上房幽会的机会,成天被关在屋里,即使情欲难耐也无人理会。
后来的一些事更证明了我的观点。
没人理会它的时候,它会爬上一张皮椅,用自己的利爪在上面发了疯般地猛抓。那皮椅已被它抓得千疮百孔。要不是压抑之情无处发泄,怎会有这样的举动?
晚上关灯睡觉之后,煤矿工人猫爬上床在我脸上嗅嗅,见我不再理它,就独自玩一粒杏仁,把它抛出去,再猛扑过去摁住撕咬,折腾了整整一夜,偶尔发出的叫声也如婴儿啼哭,与叫春之声相当接近。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位守寡的妇人为了渡过一个个难熬的孤身夜晚。将无数铜钱串成一串,当夜晚饥渴难熬时,就把铜钱拆散扔满一地,再一枚一枚拾起串好,当串好所有铜钱,全身大汗,腰酸腿疼,精力耗尽,自然就不想男人了。
还有,第二天,煤矿工人猫和另一只猫起了争执,就不依不饶地和它打斗了两个小时,另一只猫体积是它的两倍,但它不依不饶,打得人家没脾气了投降了钻被窝了,还在外面疯抓。异常的好斗也是动物发情期的突出表现,这次我算是见识到了。
……
不用再例举了。这只猫发情了,却处境孤独,无处发泄。除了靠人类的抚摸来稍微缓解难耐性欲之外,只能靠好动好斗来销蚀这股造物主决定的异常难缠的冲动。
反观最近,我不也异常地好动好斗吗?稍微遇事,我就无比激动,与人拼命的心都有;即使看着人家的骂战,自己也就嘴皮痒痒着,想骂想发泄想投入其中。难道我也发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