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小恐
【糟蹋诗歌】硬是喜欢你
我硬是喜欢你啊
我打包票
我说的
全部都是真的
哪个
要是哄你
哪个
就是——
龟
儿
子
发《小学朋友》前的废话
——摘自同学麻某的博客
——摘自师兄魏某的博客
日子
吃了早饭上学了
放学了回家了
吃了晚饭睡觉了
朝九晚五
说说我现在的情况:研二了,进了实验室。很多人都以为,读研究生的几年都是上课,不是的,至少对于理工科的学生来说不是。一般第一年是上课,剩下的日子就在实验室混了。很多人想到实验室就觉得是一个堆满瓶瓶罐罐的地方,把瓶瓶罐罐里面的东西倒来倒去,变色、冒泡、爆炸……计算机专业的实验室不是,里面只有计算机。现代的办公室大家估计都见识过:一个大房间,隔成一个一个的小区域,放着电脑,堆着资料,前面坐着人。我的实验室大致就是这样。在里面做什么?看论文、做项目、编程序、写论文……反正就是做一切能让人头疼的事情。成天对着电脑,多么乏味啊。昨天看了《人物》的跨界对话节目,拉兹卡诺的实验室才叫好玩,至少有瓶瓶罐罐给他捣腾。
我的朝九晚五其实是朝八晚六,实验室离宿舍很远,需要坐班车,提早去,延后回。班车每天早晨拉一车人过去,傍晚又拉一车人回来,中间的时间,就蹲在那里,就这样,过上了有组织有纪律的生活,典型的上班生活。
过上这样的生活后才发现以前是多么自由。上课的时候,课程并没把每天塞满,课程之外,就是自由时间。不同课程之间的内容肯定不一样,至少每两小时可以换一次脑筋。爱听就听,不听睡觉,或者逃课,自己掂量着办就成了,别搞挂就好。所以无论是周几,无论想做什么,几乎都能腾出时间来。现在不成了,周一到周五的时间,被钉得死死的,像十字架上的耶稣,所有的事情,大到会朋友,小到取钱,全都堆积到周末一起做。周末的两天就显得相当珍贵,也相当拥挤,把需要做的事情一件一件处理完,就几乎没什么时间了,新的一周就在不远处朝我微笑了,这种微笑真让我战栗。
周一去实验室的班车上,很多人有说有笑,情绪高涨,而我异常沮丧。我不明白,是真的不明白,上班的生活这么令他们快乐和向往吗?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妈的,又要去狗日的实验室了。
对我这样散漫惯了的人,这种日子真是煎熬。我不断地喝水,增加上厕所的次数;我不断地倒水,增加离开座位的次数。不为什么,因为走动着,感觉更自由。有时候环顾四周,觉得荒唐,我更像一个工薪阶层的人了——当上课变成了上班,当导师变成了老板——这不是工作了么?只可惜我没有工薪,只有尚能果腹的补助。
计算机的实验室,最不缺的就是电脑了,每台电脑都开着,每台电脑的辐射都加在一起,将是一个多么强大的辐射网络啊。有人统计过,中关村电脑人士是一帮短命鬼,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成天置身在这样强大的辐射网络中,不短命才怪。我可不想那么早挂掉,我想当千年老妖,只可惜在这样的地方,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我环顾周围的人,有的人头发秃了,剩下寥寥几根在挣扎;有的人肚子冒了起来,因为成天坐着体型走样;有的人形容枯槁,只有精神还算尚好。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于是更加勤快地喝水,不断起来走动,第一个冲进食堂吃午饭,吃完出去逛老大一圈,回来再想办法睡他一觉。这样过着,还真像是在混日子,随便怎么看,我只是想尽量和死板的朝九晚五抗争,争取更多的自由。
或许,朝九晚五算不上什么,如果忙碌被严格束缚在朝九晚五之内的话,还勉强可以接受,不能接受的是没朝没晚。在北京这个地方,有多少人为生存而挣扎着啊,除了吃饭、睡觉,全在工作,工作甚至开始侵略睡觉和吃饭的时间:早餐在交通工具上搞掂,午餐靠公司的食堂,一整天都难得回家吃一顿饭,住房退化成睡觉的窝,睡觉的时间却越来越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窝外呆着,讽刺的是,这样的窝的造价却得花二三十年来偿还……
我一直想,从高空看,北京真像一个巨大的蚂蚁窝,无数的蚂蚁忙碌着,奔走着,不亦乐乎。我也渐渐能够明白,为什么蚂蚁窝中的蚂蚁,总是那么匆匆忙忙,从不闲停。同样是社会,人类一样,蚂蚁也一样。
写不动了,累了,就写这么多吧。困了,明天还要继续早起呢,朝九晚五,做一只大城市的小蚂蚁。
偶的身体是多么强壮挖!!
月亮
九个疤(8月1日日记)
大约一年多以前,左边小腿的皮肤上出现一个小的凸起,不痛不痒,像多出的一小块皮。我经常用指甲去抠,想把那一小块皮抠掉,这是一种本能,谁都希望自己皮肤光滑无异物感。但是,抠掉它又会长起来,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变大。当时直径不过一毫米多一点,现在直径大约有四毫米了,有硬硬的角质,还生出两三个小孩。
回家后,被父母看见了,就建议我去医院烧掉。在家上医院可比在北京便宜多了,我同意了。
8月1日星期一,早晨老妈带着我去人民医院。挂号去皮肤科,有意思的是皮肤科和性病科在同一房间,共用一个主治医生。墙上挂着让人作呕的性病图片,全是溃烂的男性生殖器和流脓的女性阴部。另一边墙上贴着数张奖状,内容千篇一律地是该医院性病科某某年在性病预防治疗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初到时,一位中年妇女正在看病,忧心忡忡地叙述自己的病况,听口气,应该是久治不愈的性病,该病折磨得此妇女形容憔悴。
墙上的画和活生生的病例更使我今后万事用套的决心无比坚定。
主治医生看了我脚上的凸起,告诉我这病方言叫鱼鳅痣(音),学名叫寻常疣,属于病菌感染,但是不痛不痒,对身体亦无大碍,不过会长大,还会发出更多的小疣子。
在性病病房听到叫“疣”的字让我极不自在,我首先想到的是尖锐湿疣,然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尽管自己患的只是一种很平常的皮肤病。
医生说最好的办法是用激光烧掉,不过夏天作后要避免接触水,以防感染;冬天不宜感染,但是得敷药。
由于我早已看不惯腿上的数个凸起,早想除之而后快,当即决定把它作掉。
医生大约数了数,四粒,于是买三送一,当作三粒,一粒手术费15,合计45。
进入激光室,让我脱鞋躺下,在腿上消毒之后,注射麻药,小部分麻醉。麻药生效很快。在强光照射下,医生拉过旁边的一支细长铁臂,瞄准凸起。我看到青烟冒了起来,还闻到了烧焦的味道。我抬起头看到激光烧到处,血肉模糊。医生多次用棉球擦拭模糊的血肉。
大约是强光下观察更仔细,医生又发现了五粒刚发芽的小疣,然后当场将之灭掉。这五粒,是在没打麻药的情况下进行的,每一下都是灼热的刺痛,还真疼。
手术完,观察烧灼处,小的直径不到一毫米,已焦黑,大的3-4毫米,外沿焦黑,中间焦红。擦上药,我走出病房。
我对自己说,有伤疤才是男人,今天赚到了,买三送一变成了买三送六。但是没有麻醉剂的那五下疼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
想想这可恶的东西,平时不见它长,不知不觉,已经发展到九粒,还真恐怖。去年就该把它扼杀掉。不好的东西,越早根除越好。

最后,附上名医暗河的医嘱和我的回复如下:
引用:
原文由 暗河魅影 发表:
记得不要用手抓这个是病毒引起的。可以自身接种。越抓越多。
以后大家在身上发现什么痣,小包之类的也不要随便抓。
现在我手上的两个病人居然都是慢性前列腺炎的。晕倒~
就是就是
这个医生也说了
不能抓
抓了会越发越多
抓到皮肤的破处,病菌到那里之后,就会在那里发芽
最后,补充一句
男人,请爱护你的前列腺!
裙子
小说,偶钟意你
其实偶的文体概念不强,比如,偶实在分不清散文、杂文和随笔这三种文体到底有什么差别。对偶而言,就两种文体,小说和非小说。前面那三种看成非小说就得了,再细分差别,偶真的头晕。
小说对我而言,就是编故事的文体。所以童话也是小说,童话也是编故事,不过对象是儿童罢了。仅此而已。
在我看来,能编出漂亮的故事,是一种无比伟大的能力。
这种能力,偶在接触《童话大王》的时候,就深深感受到了,并无比折服。那种感觉,很难形容,用当时那个年龄的话说就是,这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看的东西,真是太伟大了。
第一次看文字的东西就有这么精彩的遭遇,让我对编故事这种文体无比喜欢,对编故事这种能力无比崇拜。所以打小就固执地认为,能编出精彩的故事,其伟大不亚于科学家造出聪明的机器人。第一次的影响力是巨大的,第一眼的感受是决定性的,决定着一个人对某种事物直接的观点。偶看到了老大的童话,偶就喜欢上了编故事的文体;偶第一次踢球不知道规则,把球踢进自家的球门,偶就再也对足球这种运动热爱不起来。这就是决定性的力量。不久前得知消息,老大准备出《皮皮鲁总动员》丛书,并希望它成为启发孩子阅读的“第一本书”。在这一点上,偶没有丝毫怀疑,至少老大写的故事,就是偶的第一本书,它在偶身上所起的作用,是震撼性的,对文字由衷的好感,也从那时就开始了。
看多了就蠢蠢欲动,有自己编故事的冲动。记得初中自己编了一个啥故事,结果居然被班上的好多同学传看,甚至有不少同学还鼓动偶去发表,偶倒是极有自知之明,说,写着玩的,烂,发表不了。有个要好的同学把我的文章抢过去,说,你不用管了,我帮你寄,就真的寄出去了。结果半年以后退了回来,上面批了几个字:此文离发表尚有一定距离。但不管怎么,同学的传看行为对我的自信心是极大的滋养,让偶自信自己也能编出故事来。这种自信,到现在还没被现实磨损完,所以现在偶尔也敢编一编小说。
同时我还想到另外一件事,我大学一个同学,说当年也产生了自己编故事的极大冲动。稀里哗啦写出个,给自己的老爸看,老爸看后带着蔑视的笑容,把他的文章推往一边,不置可否。他说他老爸的反应让他备受打击,他从此再也不想写任何东西了。这又是一个例子,证明第一次的遭遇对一件事物感受的决定性。
说回来,随着成长,慢慢的,除了看老大编的故事,也开始看别人编的故事。才发现并不是所有故事都那么好看。好看的东西让人爱不释手,不好看的读起来有得了厌食症的感觉。不好看的就不例举了,好看的也很难一一例举。抽取一二吧:像《聊斋志异》我觉得好看,大约总有漂亮狐狸精自己送上门来的缘故;像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余华的《活着》我觉得好看,大约描写的是中国人真实的生活状态;像小波叔叔的故事我也觉得好看,大约小波主张有趣,我也喜欢有趣。
高中那一段比较空白,因为时刻都处在紧张状态,看东西的时间不多,写东西的时间更少。只记得自己写过一个关于自己高考落榜,沦落到街边卖烧烤,邂逅当年初恋情人的故事。
大学时间宽松些,看起书来就来者不惧,从古典小说到色情小说,啥都看,像上面例举的书,大部分就是在大学看的。也写一些东西。但是,大约对编故事这种追求太过执着,导致想编小说的时候过分认真,适得其反,常常便秘。比如有一次想写一个叫《洋娃娃》的小说,一开始就想着要写成什么样什么样,结果,越写越便秘,最终便不出来,只好另起炉灶,抱着玩玩的态度写一个叫《姐姐·情人》的小说,反而相当顺畅,写了三万多。后来还在首届五泄杯全国网络文学大赛中获了个屁奖。这好像是偶在编故事这件事上获得的最光辉的成就。
越来越大,越来越赤裸裸地直面生存压力,也就有越来越多现实的问题需要面对。不只一次想过收敛起来,花更多的心思在自己的专业上。但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心里总是惦记着,无比矛盾。倒是女友宽慰我:自己的喜好,为什么要荒废?指不定哪天它还能发挥你意料不到的作用呢。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指望这些喜好为我带来什么。人对自己的喜好是无比痴心的,即使不能因此获取什么,也忠心不二,大约,在喜好的过程中,自己就获得了欢乐,而有这种欢乐,就够了。
不过有了女友这句话,我不再逼自己收敛了。想读就读,想写就写。反正朝九晚五之外,也得寻思一些东西来消遣。像最近,就写了不少:诗,随笔(散文?杂文?偶还是分不清),小说,啥都写,甚至还画画。写诗偶总觉得自己在糟蹋诗;写随笔,像是在发泄;画画,只是搞着玩。只有写起小说来,最当回事儿。像最近写《巨靠青春》,就太过认真,又有了便秘的感觉。
啥事儿都不能太过认真。太过认真追女孩成功的可能性都绝对低于两个人随着性子玩成功的可能性。所以,还是随性最好。更何况,喜好,本来就是一件很随性的事情。
嗯,就这样,随着性子喜欢,否则就背道而驰了。
勤劳的骨灰!!
骨灰就是骨灰,骨灰被烧成了灰,见不得这么丰腴的躯体,更见不得乳房,所以,就断定偶是流氓。
偶真是太幸运了,要被骨灰瞄上有多么幸运啊。
被骨灰冠上头衔,也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
偶画了这样的画,偶就是流氓啦,偶就随时可能去偷看女厕所,猥亵幼女,奸淫少女……
能从这样一幅画中想出这些的,才真他妈是流氓!
琳琳的:http://blog.sina.com.cn/u/1171851700
小孩的:http://blog.sina.com.cn/u/1132390100
暗河生日那天偶给她的情书

今天是我的处女歌帖,献给你了,希望一次性成功。
是Alizee的I’m not twenty,偶喜欢,不是一般的喜欢。相信你也喜欢。
漂亮,清纯,性感,这小妮子全占上了,不喜欢都不成。
以前就认识,知道她漂亮,也清纯,但不知道还如此性感。都是你的签名照惹的祸,偶上网搜索她的照片,找到了那张翘臀微露的照片,立马就不行了。这样性感的屁屁,真要偶的命。但是这样的露臀,一点不影响她的清纯与可爱。她的性感,都透露在不经意的一瞬间。那样的瞬间相当致命,偶招架不住。
如今,卢浮宫前的表演,是我最爱看的视频,她的举手投足,一个眼神都撩得偶心怦怦跳。偶估计要发春了。
看着这样的一个姑娘,偶总是想,青春真好,真好,真好……
有这样的女孩子,偶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激情。
虽然她都有小孩了,偶不介意。偶喜欢这样由着性子生活的女性,更何况,一些性感,只有生过孩子的漂亮女性才有。
感谢暗河,让偶喜欢上这样一个姑娘!
今天是暗河生日,我却花了这么大篇幅描写自己对Alizee有多抓狂。
没办法,那么性感,偶欲罢不能。
性感,也是偶能从暗河身上体会到的东西。
嘿嘿,偶还有证据,致命证据,不过,偶说过,留着自己独享。
现在的女性,关注自己的性感程度远远超过关注自己的漂亮程度,可惜,性感这东西,不是随便想要就要得到的。
性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
这种气质,偶在暗河身上感受到了。暗河是偶所欣赏的,也是偶所喜欢的。
以前暗河有个帖子,让爱她的人举手,偶举手了,后来索要情书,偶怯场了,米给。
暗河,这个帖子,就是偶对你的表白。权当情书。偶也小器,不愿送人值钱的礼物,所以,就送这样不值钱的情书当生日礼物。
前些天小武笑说,暗河生日那天,送她一个吻,小恐出嘴唇,她出力气。
小武这样说,是因为偶有一次笑她力大如牛。力大如牛,今天可要派上用场了。
偶马上就派出偶的嘴唇,温柔侵犯性感的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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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温柔侵犯,是送给暗河的生日之吻,力大如牛的小武,请你快快用力~
就这样,生日快乐,宝贝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