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太太帮们遭遇安徒生

鲁迅先生说(大意),有人看到女性的手臂,就会联想到脐下三寸。这似乎不算什么,我遭遇到了更厉害的,那些太太们,看到几个干巴巴的词语,居然能联想到少儿不宜的龌龊画面。女人的手臂,好歹是女人身体的一部分,脐下三寸也是,联想者如果过于饥渴,顺藤摸瓜,总能达到那个地方。但是像这样的一些词语:痔疮、遗精……我觉得都是些干巴巴的学术词条,非常中性,但是有人看了却能惊声大叫,仿佛看到的是不堪入目的A片交媾场景。这样的太太们,如果不小心瞥着了男性的胡须或者喉结,不知道能把脐下三寸那条形器官琢磨几十遍?
 
郑渊洁真是无辜,遭遇到了这样的饥渴怨妇,因为这样的几个字眼,就对他死死纠缠,无礼胡闹,仿佛真非礼了她们一样。那种理直气壮,仿佛她真代表了全世界的女人。
 
今天突发奇想,假如安徒生还活着,这帮怨妇太太们会做些什么?不想不要紧,一想觉得毛骨悚然。幸亏老安死得早,要不,指不定皮都被她们拨掉了。
 
随便举出两点,就够吓人的了,太太帮们容忍得下么??
 
第一,安徒生有手淫的习惯,还在日记中如实记录自己手淫的次数。相关情况,请看光明网的报道:
http://www.gmw.cn/content/2005-08/04/content_70847.htm
靠,了得吧?太太帮们估计已经举起了剪刀,准备把安徒生的那话儿阉割掉而后快了。你一个堂堂儿童作家,手淫做什么?还如实记录下来,这不是分明想把全世界的儿童教坏么??你这道貌岸然的安徒生,看我娘子军们先剪了你的鸡巴,再联合全世界妇女一起抵制你的作品。
 
第二,安徒生可是有同性恋倾向的。我这种说法属于轻描淡写,一般的文章里,都是一锤定音地指出:安徒生是同性恋者!不信?请去搜索引擎中输入安徒生和同性恋两个字查看大量相关文章。靠,你这死不悔改的安徒生,手淫也就够了,你还搞什么同性恋?你这死鬼分明就是居心不良,想把全世界儿童都教唆成同性恋!!看我们娘子军们拨了你的皮,焚了你的所有作品,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第三……我还敢说第三么?幸好安徒生已经死了一百多年,安寂地下了。不过,我估计太太们都已经操起家伙,准备把安徒生的坟掘了把骨架子拉出来鞭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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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第一、本文对自慰和同性恋没有任何歧视。
第二、本文所列举的两条都有据可查。有人会不相信我所指出的东西,这我是知道的,因为有人不相信任何真实的东西,永远只相信被粉饰了的一切。

毛毛与娟子们的淫者自淫

我不认识毛毛,也不认识娟子,更不知道太太帮是什么东西,但是最近知道了,还见识了这帮人的恶心嘴脸。
 
想出名也不能这样。听了郑渊洁的发言,觉得不能接受。就天天折腾,没完没了,十足怨妇。出名了,踩着郑渊洁出名了,爽吧?在这之前,我真不认识你们。我调查了周围的十人,在这之前,他们都不认识你们。出名了,目标达到了,满足否?
 
郑渊洁在新浪博客颁奖上的发言我听了,非常认真地听了五遍。我为什么听五遍?我看了你们的文章,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惜,五遍下来,我听到的和你们听到的还是完全不一样。与你们相反,与你们完全相反。你们说郑渊洁亵渎了博客精神,可惜我觉得郑渊洁讲了十多分钟,讲的都是一个主题:博客精神。什么是博客精神?五讲四美三热爱?操他奶奶的。博客是什么东西?博客是让任何一个会上网的人都有权发表文字的东西。要不然,为什么叫“博”客?这种精神就是自由的精神。博客就应该起到这样的精神,让每个人都能说话,让每个人都说自己想说的话。如果博客不能让每个人都说话,不能让人说自己想说的话,如果博客上看到的还是现实中那些假大空的虚伪东西,还是操他奶奶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粉饰生活,粉饰一切,博客存在还有什么狗屁意义??郑渊洁说了十多分钟,说自己怎么接触并喜欢了这样一个东西,让每个字都赚钱的他居然上瘾写这种不赚钱的文字,居然有傻子看不出来郑渊洁说的是博客这玩意儿带给他的,而刊登他文字的刊物所不能带给他的:自由。郑渊洁的高明,就在于他说了十多分钟,始终没提这俩字。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聪明,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这种高明的表达方式。有的人只有别人把每个字都说出来了,才能明白别人在表达什么。这种人理解低下,只得一个字一个字盯人家的说话,难怪会盯上那样几个字眼。
 
你不明白就不明白,不吭声没有人把你当傻子。可惜傻子不甘自己是傻子,好不容易发现了几个敏感字眼,就拿着鸡毛当令箭,大嚷特嚷起来,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聪明,把她当傻子了。盯上了这些字眼,就像发现了郑渊洁这个名人的把柄一样,成天在那里捣鼓,嚷嚷,没完没了。
 
可惜,我不愿意相信你们这些自作聪明的小妇人们是傻子。我宁肯相信你们相当聪明,但是聪明的你们听了这样的讲话之后——有人还是在现场听的,比我们更清晰,更明白——居然什么都没听到,而只听到这样几个词汇,我就得好好地怀疑怀疑你们了。中国有一句话,叫做淫者自淫。淫荡的人,只会接收到淫荡的东西。不是么?假定郑渊洁每秒中说两个字,十多分钟,保守估计,也一千来字。你们听来听去,就听了那几个字。不是淫者自淫是什么?可惜,自己淫荡了,却还想立牌坊,表明自己的无比清白。于是乎,一看到名人嘴里说出了这些字眼,就像处女一样地惊叫起来了,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受了天大的骚扰,一边自作主张代表全中国妇女儿童索要道歉,一边嚷嚷着要抵制某某某,生怕教坏你们淫者自淫所生出来的孩子。靠,孩子要坏早坏了。郑渊洁说得好,教孩子不是用言语去教育,是用行动去教育。你们的淫者自淫,就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我向来讨厌两种人:没完没了的怨妇型女人,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自作聪明之辈。很可惜,你们都是。
 
最后,推荐你们看一篇文章,李银河的《反性与道德优越感》,非常适合你们阅读。链接如下:
http://blog.sina.com.cn/u/473d53360100010t

【连载】小学朋友(3)——古克波、喻军

古克波

圆圆的脸,经常流点鼻涕。

他是很喜欢看童话书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他都有,经常拿到学校来看。我于是经常凑到他身边去瞅两眼。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走开去,一个人看。

有一次我和屈午观察他,发现了他看童话特有的习惯:看着看着就不知不觉把手指伸到鼻孔里挖,挖到东西了再放到嘴里面吃掉,一边吃一边看得津津有味。我们就在旁边笑了,一见他吃我们就笑。他望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于是继续看书,当然了,也继续习惯性动作。

他妈妈是卖鸡蛋的,有一次看见了他,他老远就冲过来和我拥抱。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他陪他妈妈去卖鸡蛋。远处,他妈妈正提着一竹篮子鸡蛋走过来。真是个好孩子。

喻军

 
他仿佛是我的幼儿园同学,关于这点,我已经记不清。但至少和我的幼儿园老师有些关系,因为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幼儿园老师家,他也在那儿。

不知是学前班还是小学的时候,实行轮流值日制度。那天他课前值日,他突然宣布,他摸到谁,谁就不守规矩。于是两手伸平,像飞机一样飞来飞去。同学都躲着不让他摸到,但是我想,我规规矩矩的,被摸到又能怎样呢?于是就没有缩回来,被摸到了,自然就违纪了。可是,谁会去记童年的仇呢?现在想想,只是觉得当时我们的无知与好玩。

但是渐渐大了之后,他就越发努力起来。他家里比较穷,穷人家里的孩子比较早慧。学习很刻苦,指定背诵的课文,他总是第一个背得。

他考上了荣昌中学,荣昌的第一学府。但是天妒英才,他英年早逝。他是在初二的时候去游泳被淹死的。他们班的几个同学拉他去游泳,他不怎么会,但是禁不住诱惑,还是去了。观音桥头的河水很急,不会凫水的他就被冲走了,被淹下去之后,还冒起来了两次,然后,再也没有能力自己冒起来了。和他一起的同学被吓坏了,来到他家门口晃了好几次,被他家人问到,还支支吾吾地敷衍,最后不得不说了,才告诉他家人。

最终,他是被捞起来的。那天我也去游泳了,我爸带我去的,在回去的路上,看到了一张草席上抬着一个小孩的尸体,皮肤已经变色了,身体僵硬,俯躺着,这样的一具尸体,已经很难和生命联系起来。一个妇女,哭得相当的凄厉,悲痛欲绝。这样的场景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当时我正在美好的回忆当中——我那天游泳的时候碰到了同年级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认识却未说过话,回去的路上,我正在回忆她换衣服时从泳衣里露出的一点点屁股。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对我爸爸说,这些小孩不会游泳又偷偷出来游,就被淹死了。

第二天,他的死讯就传遍了整个年级。我才明白过来我昨天看到的就是他,而那个悲痛欲绝的妇女,就是他的母亲。这竟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一天多前的月考,他还问我复习得怎么样了,昨天,看到的却是他的尸体,还以旁观者的眼光来打量这一切,再然后,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后来我们学生代表去他家了。他妈妈凄厉的哭声丝毫未减。他家穷,都没有照过好一点的照片。他的遗像是一张打着红领巾的照片。又让我想起了小学时候的他。

耳塞死了

耳塞死了
 
昨晚突发奇想,看耳塞身子脏了,决定给它洗个澡。洗完之后晾在那儿,到用时还没有干,才发现耳塞肚子里吞了很多水。偶把水挤干净,一直晾到今天下班,才发现耳塞已经离我而去了。痛哭流涕中……
 
耳塞就这样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偶试图再把它拧成条状,松开手它却像死鱼一样弹了回来。它已经去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缩成一条等我插入耳道再膨胀了。
 
偶以为它像我一样会游泳,没想到它却是旱鸭子。它不会说话,偶却自做主张,让它进了水,被活活淹死……偶是多么地残忍啊!!
 
虽然偶还有一个3M的耳塞,但是,它并不像离去的耳塞那样尽职尽责,比如昨晚,它就没有挡截所有的声音,害我醒来两次。更何况,偶是一个有第一眼情结的人,第一眼看上的东西,偶就永远认为它是最好的。在它离去后,这种好感更是无数倍地上升……
 
说着说着,偶又快哭了……偶决定挖个坑,把它埋了,有人却提醒我,别污染了环境;偶想要火化,却怕污染了空气。偶决定买个水晶盒子把偶的耳塞装起来。这样,偶就能每天看到偶心爱的耳塞了。
 
安歇吧,耳塞!你的尽忠偶记得,你在偶心中是永远勃起的!阿门。

我吃错药了

我吃错药了
(药山一角)
 
我真的吃错药了,一次两片的吃成了一次一片,一次一片的吃成一次两片。今晚观察,发现感冒药的剂量吃成了正常剂量的两倍。昨晚错服一个多小时后,暴困无比。打电话困,洗脚都差点摔着,感觉小脑已经睡着了,只有大脑还有点意识。倒在床上昏睡10个小时,依旧几乎起不来。今天上班时间,上午下午各睡一觉,没工作。回来后方清醒不久。在重庆,吃错药是骂人的话,一般指人稀里糊涂干了傻事。今日体验,吃错药的人果然稀里糊涂,走路都头重脚轻。
 
图为医院所开药物的一部分,这只是药山一角,另一部分为方便服用拿到实验室去了,要堆在一起,吓死你。幸好有医疗优惠,所有的药加起来还不到四元钱。高兴得我大叫:我爱你,伟大的祖国!!

【连载】小学朋友(2)——邓糕糕、李浆浆

邓糕糕

邓糕糕叫邓勇,矮瘦而个小。这个外号怎么得来,已经无从知晓了。他的瘦小和我有得一比,我一天到晚被班主任骂死不长个,甚至建议我的家长揠苗助长,每天拉扯来辅助发育。他的状况和我也差不多了。

人小手自然不大,但是他抓石子特别厉害。抓石子的游戏在我们那里叫做打子儿,先是抓一颗、再抓两颗、三颗这样一直增加上去。打子儿玩法很多,但是总的来说手法要灵活,手掌要有包容性,在扫荡地上的子儿的同时,还要实时跟踪天上飞的子儿,因为最终得把它接住。他的手里面装得下10来颗石子儿,这样了还能接住从天上落来下的最后一颗。一般人,早就爆了。所以如果玩打子儿,和他一派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扫来扫去,升了一级又一级。

打子儿有时候用杏核,用重庆话讲,叫杏子骨骨。杏子骨骨不但可以用来打子儿,还可以用来赢着玩。所以大家都有搜集杏子骨骨的癖好。自己吃了的,搜集起来,还去拣人家吃后吐在地上的。我们经常一路拣回家,把两只手都拣得满满的。我妈看到我拣了满满两把杏子骨骨回来,那还是新鲜的杏子骨骨,人家吐了没多久,还没干,她就狠狠骂了我一顿,说我像个叫化子。杏子骨骨也被逼得扔掉了,我很不爽,因为那是我辛辛苦苦得来的财富。

还有丢沙包,在我们那边叫zang(二声)宝,zang(二声)字有扔、丢、掷的意思,不知在方言字典里面能不能找到这个字,不好打,所以依然叫它丢沙包,其实丢的不是沙包,是算盘子儿串成的一串。玩这个他也很在行,瘦小灵活,沙包过来,不是很轻易地接住了就是很容易地躲过了。玩这个游戏,跳来躲去的,很有意思,和他一派也是很爽的事情,他接宝接得多,所以自己被扔中了也不容易死。

斗鸡也是男生的偏好。把一只脚盘起来,另一只脚“打拜拜”去斗别人,把别人斗倒在地自己就赢了。他个头小小,斗起来却别有一股勇劲,一拜一拜的一会儿又来进攻了。

另外,他妈好像比较粗心。有一次一个同学和他疯,疯啊疯的被他衣服上的东西扎出血了。仔细一看,他衣服上别了一颗针,那人就不干了:“好哇,你身上别了一颗针。”他说那是他妈昨晚上缝衣服的时候搞忘了,就别在上面了。难怪后来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针。这样的衣服他也穿到学校来了。

这段时间经常想起这位老兄,不知道这位老兄到哪里发财去了。

李浆浆

李浆浆叫李吉安,有一次班上开名字普查会,要每个人说出自己名字的意义。他上去说:我叫李吉安,因为我的父母希望我吉祥平安。那时我才知道这真是个好名字。相比之下,我的名字就没什么意义了:曾依灵。我回去问我的父母,我的名字有什么意义?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意义。我就问我的名字怎么来的。父母就说:啷闷来的,依是你的辈分,取个灵字是因为我们找了个八字先生算了一下,你五行缺火,就起了个有火的字。名字普查会上我就这样说了,我的名字就成了最没有意义的名字。

继续说他,他的视力很好。我们的黑板旁边巴了一张课表,课表上的字比起这网页上的字大不了多少。他在五六排都能用裸眼看清下一节课该上啥子。遇到比视力的时候,我往往是最烂的一个,不晓得为啥子,小学还没毕业眼睛就坏了。

他是我们班上管钥匙的,因为他的家离学校最近,就在学校背后。他的脖子上也经常吊一把钥匙。有人去教室去得太早了,就去他家拿钥匙。有一个女生去他家拿钥匙,看到了比较奇异的场景:他正在翻他的书包,不但手在书包里翻,就连脑袋都伸进去了。露个身子和脚在外面,两只脚一蹦一跳的,嘴里正哼着歌,当然了,歌是从书包里面传出来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这件事情,被我们笑了很是一阵子。特别是被一个女生表演出来,更是好笑到了极致:两只脚像跳橡皮筋一样蹦来蹦去,头和手都钻到书包里,一边唱歌一边翻书,经典。

后来班上好像实行了轮流锁门制度。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不多一会儿,就有很多同学跑到我家来叫我,男同学女同学都有,边跑边叫:曾——依——灵——我就被搞糊涂了,看清了跑在最前面的是李浆浆,才想起原来今天轮到自己锁门,但是搞忘了,门也不锁就回来了。

对了,这也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有女生跑到我家里来。我妈还好像因此非常生气,大概不喜欢有女生唧唧喳喳跑来叫我。

【连载】小学朋友(1)——罗幺妹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怀念起自己的小学生活来了。记得刚刚进大学的时候,特别怀念高中生活,那趟南京之行,和老同学每天都在讲高中的笑话。再后来一段时间,开始怀念初中生活了,怀念初中的风流韵事。现在,怀念起小学了,突然想起了那些十余年未见的小学朋友。

罗幺妹
 

罗幺妹是男的,因为说话幺声幺气,就有了这样一个名字,他叫罗勇,个矮,总是笑嘿嘿的。有一次他要挟我,要我和他一起去钓鱼,否则他就跑到我家里去闹,找我妈闹,说总是让我学习,都学傻了。我怕他去闹,就偷偷和他出去钓鱼了。

钓鱼的地点是公园的一个水塘,但是在那个时候,我们觉得那是一个湖。湖边有一个小土坡,旁边有一棵树,我们就在那里钓鱼。我们钓鱼不用鱼杆,不用渔线,不用鱼钩,买不起,而且钓鱼都是背着家里偷偷摸摸进行的,当然不能带这么大的家伙。在针线包里扯一根线,就去钓鱼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够这样钓鱼了。鱼饵就地取材,搬石头找蚯蚓,或者在树叶上取蜗牛。蚯蚓要找小的,因为我们钓的都是小鱼,太大了会把鱼噎死。还要掐成一段一段,拴在线上——不得不承认,小学的我比较残忍,不像现在,只要蚊子不吸我血,我都不去打它。如果是蜗牛,需要把壳踩破,取出肉来缠在线上——再次证明了我的残忍。然后就把缠着饵的线投到水里,自己就蹲在那里,观看动静。

鱼来了之后会在周围迟疑一会,然后试探性咬两下,咬定了就往深水里扯。没有鱼钩,所以得找准时机就把鱼扯起来。鱼比人想象的聪明,经常一条蚯蚓被拖着吃完了我们都没钓起一条。有的鱼刚刚一扯就跑了,有的鱼被扯到半空中后又落到水里,很少鱼能被扯上岸(那个土坡),鱼掉在地上会弹来弹去,那时得眼疾手快把鱼捉住,否则两下就又弹到水里去了。

说了这么久,还没说钓的是什么鱼。石斑鱼,灰灰的,带点花纹,伏在石头上你就看不见它了。但是看见了就会很兴奋,因为想钓它;兴奋了手不能抖,因为一抖就跑了。通常一下午只能钓起寥寥几条,最后收工的时候手臂酸了,脚上全是蚊子咬的疙瘩,但是心里面非常爽。

钓的鱼怎么拿回去也是一大难题,直接拿回去家里就知道去钓鱼了,不是挨骂就是挨打。所以偷偷摸摸窜进屋扔在某个角落,或者先把鱼藏在某个地方,等家里没人的时候再去取回去,再偷偷摸摸养起来。

写到这里,觉得意犹未尽,当时钓鱼,也是这种感觉,所以过一段时间,忍耐不住了,就又偷偷摸摸地去钓一回。

罗幺妹另外一件比较好玩的事情是,有一天上课,上着上着老师发现人不见了,原来他把自己的头和身子插进放书包的隔板里,竟然就这样睡着了。现在回忆起这件事,让我想起了一种野鸡,当碰到打猎的人,它非常害怕,就把头插进草垛里,只露个屁股在外面。幺妹当时的睡姿就和这种姿势有几分相象。

还有一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发生在他身上,就暂且算在他头上吧。他的裤子荷包里有个洞,有一次他鸡鸡硬了,就把鸡鸡塞到那个洞里,然后跟旁边的同学说,我裤子荷包里有个好东西。那个人就伸手进去摸,一摸到就叫起来了。然后两个人就疯闹起来了。真有创意。

最后再讲一件事,在某艘航天飞船的某次飞行中,向外太空送出了一张地球的名片,上面画有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还有画有地球上的智慧生物:一个裸体的男人和一个裸体的女人。小学的某本教材上就收录了这张名片,我看着上面的裸体男女,男人的鸡鸡画出来了,但是女人下面却什么都没有画,觉得很不公平,于是拿起铅笔在女人的下面画了一条肉缝,画得非常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以为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但有一次罗幺妹把我的书拿过去玩,翻到那一页看啊看的就看出来了,于是就像发现了天大的秘密,叫起来了,和我闹了整整一个上午,一会说要告诉老师听,一会说要告诉班上女生听。很长一段时间,这件事都成了他要挟我的把柄。

【少儿不宜】耳道松弛

【少儿不宜】耳道松弛
(偶的耳塞)
 
耳塞是大情人送我的,俺大情人是大美女。这众人皆知。
 
今天要讲众人所不知的有趣。
 
一拿到耳塞,偶就喜欢上这玩意儿了。因为在碰触它的一瞬间,我感受到了它的无比柔软,这种柔软,让我想起女性的乳房。被我一碰,它瘪了。我一惊,心想坏了。它却在十余秒内膨胀恢复成原状。
 
看了说明才知道,耳塞的用法,就是先把它搓成细长条状,塞进耳朵之后,让它慢慢膨胀,堵住耳孔的。我于是就把它像搓面条一样搓成细长条,放在桌上,观察它是怎么膨胀起来的。整个过程,我联想到的,是男性生殖器的勃起。
 
附图两张,演示耳塞的阳痿状态和勃起状态。
 
【少儿不宜】耳道松弛
(阳痿的耳塞)
 
【少儿不宜】耳道松弛
(勃起的耳塞)
 
当晚,我就按照说明往耳朵里塞耳塞。由于动作生疏,不得技巧,塞了不下十次,才让它顺利插入耳道。然后堵住耳朵,让它在其中勃起。勃起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入侵的恐惧,轻微的生疼以及异物感。靠,这些特点:动作生疏……不得技巧……恐惧……生疼……异物感……似乎都是新婚之夜的标志。
 
当晚,异物感让我在睡梦中把耳塞挖了出来。
 
渐渐地,就熟能生巧了。每晚的深刻体会让我越来越觉得塞入耳塞的过程和性交的过程无异,不同点仅仅在于,性交是勃起后插入,耳塞是插入后勃起;性交带来的是快感,耳塞带来的是安宁。
 
驾轻就熟之后,插入过程越来越顺畅。耳朵没了异物感,对耳塞的入侵也百依百随。加上它的保驾护航,我的睡眠有了质的飞跃。我竟然对耳塞爱不释手了,没事的时候,常常把它捏软,欣赏它的勃起。我想,我是不是有严重的阳具崇拜。
 
其实,耳塞拥有阳具拥有的一切优良品质:能大能小,收放自如;能软能硬,软硬兼施;能屈能伸,无比坚韧。靠,大丈夫也不过如此!
 
联想到它天天在耳道内无比坚定的膨胀,以及日渐顺畅的插入过程,我想,完了,耳道被撑大了。很沮丧地发短信给大情人:天天被耳塞插,俺耳道松弛了。大情人颇为愤恨地回道:绝对不会有人因为耳道松弛而嫌弃你们男性的。言下之意,男性却常常因为其它的松弛嫌弃女性。
 
不仅仅是阴道松弛——一般人第一联想到的往往是阴道松弛——各种的松弛都会成为嫌弃的理由。比如皮肤,乳房。对这种嫌弃,我表示最强烈的不齿。女性的各种松弛,除了自然的原因,男性是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女性愿意因为男性而让自己的某些部位日渐松弛,这是怎样的一种付出!对这种状况表示嫌弃的男性不值得任何女性的付出。
 
说远了,回来继续说耳塞。
 
在我的描述下,女友对耳塞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于是带过去让她见识什么是传说中的耳塞,并亲身示范怎么佩戴,还一起测试隔音效果。看我真变成了聋子,她就叫着也要戴着玩。我仗着经验丰富,说,来吧,把耳朵凑过来,我一戴一个准。结果,尝试无数次,我次次失败,耳塞始终被她的耳朵排斥在外,她自己也想尽各种办法,都毫无幸免地失败。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都放弃了。一边摇头一边感叹,都是人,为什么耳朵差异就那么大呢?突然之间,我就顿悟了,一下子明白了我为什么能戴耳塞,为什么离不开耳塞,而她不能也不需要。
 
原因很简单:我天生耳道松弛。松弛的耳道管不住声音,所以晚上总被呼噜吵醒。松弛的耳道为耳塞提供插入便利的同时也离不开它对声音的阻隔。反复推敲之后,我对这个解释无比确定。
 
靠,原来是这样。
 
想明白这点之后,我下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有钱了去做耳道紧缩手术,体会女性才能体会的痛苦。
 
想着这个决定,我就蠢蠢欲动。

发《小学朋友》前的废话

发《小学朋友》前的废话
(自制专辑图图)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是Blog(博客)方兴未艾的时候。
 
    那个时候,班上几乎每个人都申请了自己的博客,在上面涂鸦自己的吃喝拉撒睡。
 
    我曾经以为博客是泡沫文化,不久就会破灭。不过我猜错了,我忽略了博客这个东西满足了多少人的发表欲望。到现在,自己都不能免俗,在这里勃。
 
    写文章的时候,也是小资情调登峰造极的时候。朋友的博客,一个赛一个小资,即使最没有小资味儿的,也骚动着要榨出一些来。我在阅读这些博客的过程中,常常被逗笑得前仰后合,无法喘气。
 
    从朋友的博客中摘取两段经典的如下:
    最近偶患了感冒,一种伤感的病……
                   ——摘自同学麻某的博客
    我是天使的一滴眼泪,坠落在城市的双眸里……
                   ——摘自师兄魏某的博客
    狂笑,笑得死去活来,然后决定要用最粗浅的大白话来写东西。于是有了这篇《小学朋友》,看,连文章名都是大白话。
 
    文章就是回忆一些有趣的小学同学。却在不知不觉中牵涉到不少东西:性(小男孩的早期性心理)、死亡(目睹一个朋友的离开)、小混混(在道上混图个啥)、童大(童话大王怎么进了我的生活)……
 
    不说了,就这样。
 
    希望我的东东,还算有趣。
 
 

朝九晚五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个多星期了,依旧不怎么适应。

说说我现在的情况:研二了,进了实验室。很多人都以为,读研究生的几年都是上课,不是的,至少对于理工科的学生来说不是。一般第一年是上课,剩下的日子就在实验室混了。很多人想到实验室就觉得是一个堆满瓶瓶罐罐的地方,把瓶瓶罐罐里面的东西倒来倒去,变色、冒泡、爆炸……计算机专业的实验室不是,里面只有计算机。现代的办公室大家估计都见识过:一个大房间,隔成一个一个的小区域,放着电脑,堆着资料,前面坐着人。我的实验室大致就是这样。在里面做什么?看论文、做项目、编程序、写论文……反正就是做一切能让人头疼的事情。成天对着电脑,多么乏味啊。昨天看了《人物》的跨界对话节目,拉兹卡诺的实验室才叫好玩,至少有瓶瓶罐罐给他捣腾。

 
朝九晚五

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我本身就自由而懒散,讨厌集体生活,厌烦有人管束。因此,我相当畏惧进实验室。我一直把进实验室看作进监狱,很不幸地,是祸躲不过,还是进了。于是就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我的朝九晚五其实是朝八晚六,实验室离宿舍很远,需要坐班车,提早去,延后回。班车每天早晨拉一车人过去,傍晚又拉一车人回来,中间的时间,就蹲在那里,就这样,过上了有组织有纪律的生活,典型的上班生活。

过上这样的生活后才发现以前是多么自由。上课的时候,课程并没把每天塞满,课程之外,就是自由时间。不同课程之间的内容肯定不一样,至少每两小时可以换一次脑筋。爱听就听,不听睡觉,或者逃课,自己掂量着办就成了,别搞挂就好。所以无论是周几,无论想做什么,几乎都能腾出时间来。现在不成了,周一到周五的时间,被钉得死死的,像十字架上的耶稣,所有的事情,大到会朋友,小到取钱,全都堆积到周末一起做。周末的两天就显得相当珍贵,也相当拥挤,把需要做的事情一件一件处理完,就几乎没什么时间了,新的一周就在不远处朝我微笑了,这种微笑真让我战栗。

周一去实验室的班车上,很多人有说有笑,情绪高涨,而我异常沮丧。我不明白,是真的不明白,上班的生活这么令他们快乐和向往吗?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妈的,又要去狗日的实验室了。

对我这样散漫惯了的人,这种日子真是煎熬。我不断地喝水,增加上厕所的次数;我不断地倒水,增加离开座位的次数。不为什么,因为走动着,感觉更自由。有时候环顾四周,觉得荒唐,我更像一个工薪阶层的人了——当上课变成了上班,当导师变成了老板——这不是工作了么?只可惜我没有工薪,只有尚能果腹的补助。

计算机的实验室,最不缺的就是电脑了,每台电脑都开着,每台电脑的辐射都加在一起,将是一个多么强大的辐射网络啊。有人统计过,中关村电脑人士是一帮短命鬼,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成天置身在这样强大的辐射网络中,不短命才怪。我可不想那么早挂掉,我想当千年老妖,只可惜在这样的地方,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我环顾周围的人,有的人头发秃了,剩下寥寥几根在挣扎;有的人肚子冒了起来,因为成天坐着体型走样;有的人形容枯槁,只有精神还算尚好。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于是更加勤快地喝水,不断起来走动,第一个冲进食堂吃午饭,吃完出去逛老大一圈,回来再想办法睡他一觉。这样过着,还真像是在混日子,随便怎么看,我只是想尽量和死板的朝九晚五抗争,争取更多的自由。

或许,朝九晚五算不上什么,如果忙碌被严格束缚在朝九晚五之内的话,还勉强可以接受,不能接受的是没朝没晚。在北京这个地方,有多少人为生存而挣扎着啊,除了吃饭、睡觉,全在工作,工作甚至开始侵略睡觉和吃饭的时间:早餐在交通工具上搞掂,午餐靠公司的食堂,一整天都难得回家吃一顿饭,住房退化成睡觉的窝,睡觉的时间却越来越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窝外呆着,讽刺的是,这样的窝的造价却得花二三十年来偿还……

我一直想,从高空看,北京真像一个巨大的蚂蚁窝,无数的蚂蚁忙碌着,奔走着,不亦乐乎。我也渐渐能够明白,为什么蚂蚁窝中的蚂蚁,总是那么匆匆忙忙,从不闲停。同样是社会,人类一样,蚂蚁也一样。

写不动了,累了,就写这么多吧。困了,明天还要继续早起呢,朝九晚五,做一只大城市的小蚂蚁。

 
(发表于《童话大王》2005年11月号,郑渊洁书友会论坛头版头条栏目。)

九个疤(8月1日日记)

2005年8月1日,我左边小腿上多了九个疤。

大约一年多以前,左边小腿的皮肤上出现一个小的凸起,不痛不痒,像多出的一小块皮。我经常用指甲去抠,想把那一小块皮抠掉,这是一种本能,谁都希望自己皮肤光滑无异物感。但是,抠掉它又会长起来,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变大。当时直径不过一毫米多一点,现在直径大约有四毫米了,有硬硬的角质,还生出两三个小孩。

回家后,被父母看见了,就建议我去医院烧掉。在家上医院可比在北京便宜多了,我同意了。

8月1日星期一,早晨老妈带着我去人民医院。挂号去皮肤科,有意思的是皮肤科和性病科在同一房间,共用一个主治医生。墙上挂着让人作呕的性病图片,全是溃烂的男性生殖器和流脓的女性阴部。另一边墙上贴着数张奖状,内容千篇一律地是该医院性病科某某年在性病预防治疗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初到时,一位中年妇女正在看病,忧心忡忡地叙述自己的病况,听口气,应该是久治不愈的性病,该病折磨得此妇女形容憔悴。

墙上的画和活生生的病例更使我今后万事用套的决心无比坚定。

主治医生看了我脚上的凸起,告诉我这病方言叫鱼鳅痣(音),学名叫寻常疣,属于病菌感染,但是不痛不痒,对身体亦无大碍,不过会长大,还会发出更多的小疣子。

在性病病房听到叫“疣”的字让我极不自在,我首先想到的是尖锐湿疣,然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尽管自己患的只是一种很平常的皮肤病。

医生说最好的办法是用激光烧掉,不过夏天作后要避免接触水,以防感染;冬天不宜感染,但是得敷药。

由于我早已看不惯腿上的数个凸起,早想除之而后快,当即决定把它作掉。

医生大约数了数,四粒,于是买三送一,当作三粒,一粒手术费15,合计45。

进入激光室,让我脱鞋躺下,在腿上消毒之后,注射麻药,小部分麻醉。麻药生效很快。在强光照射下,医生拉过旁边的一支细长铁臂,瞄准凸起。我看到青烟冒了起来,还闻到了烧焦的味道。我抬起头看到激光烧到处,血肉模糊。医生多次用棉球擦拭模糊的血肉。

大约是强光下观察更仔细,医生又发现了五粒刚发芽的小疣,然后当场将之灭掉。这五粒,是在没打麻药的情况下进行的,每一下都是灼热的刺痛,还真疼。

手术完,观察烧灼处,小的直径不到一毫米,已焦黑,大的3-4毫米,外沿焦黑,中间焦红。擦上药,我走出病房。

我对自己说,有伤疤才是男人,今天赚到了,买三送一变成了买三送六。但是没有麻醉剂的那五下疼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

想想这可恶的东西,平时不见它长,不知不觉,已经发展到九粒,还真恐怖。去年就该把它扼杀掉。不好的东西,越早根除越好。

 

 
 
另外,在网上搜索到这样的方法,煮薏米仁吃,可以根治此症。大约需要坚持一两个月。据说是薏米仁中含有的特殊成分有杀菌作用。
 
附上薏米仁玉照:
九个疤(8月1日日记)

 

最后,附上名医暗河的医嘱和我的回复如下:

引用


原文由 暗河魅影 发表:
记得不要用手抓

这个是病毒引起的。可以自身接种。越抓越多。

以后大家在身上发现什么痣,小包之类的也不要随便抓。

现在我手上的两个病人居然都是慢性前列腺炎的。晕倒~


就是就是

这个医生也说了

不能抓

抓了会越发越多

抓到皮肤的破处,病菌到那里之后,就会在那里发芽

最后,补充一句

男人,请爱护你的前列腺!

 

小说,偶钟意你

今天突然发神经,想发个帖子,对小说这种文体表白。

其实偶的文体概念不强,比如,偶实在分不清散文、杂文和随笔这三种文体到底有什么差别。对偶而言,就两种文体,小说和非小说。前面那三种看成非小说就得了,再细分差别,偶真的头晕。

小说对我而言,就是编故事的文体。所以童话也是小说,童话也是编故事,不过对象是儿童罢了。仅此而已。

在我看来,能编出漂亮的故事,是一种无比伟大的能力。

这种能力,偶在接触《童话大王》的时候,就深深感受到了,并无比折服。那种感觉,很难形容,用当时那个年龄的话说就是,这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看的东西,真是太伟大了。

第一次看文字的东西就有这么精彩的遭遇,让我对编故事这种文体无比喜欢,对编故事这种能力无比崇拜。所以打小就固执地认为,能编出精彩的故事,其伟大不亚于科学家造出聪明的机器人。第一次的影响力是巨大的,第一眼的感受是决定性的,决定着一个人对某种事物直接的观点。偶看到了老大的童话,偶就喜欢上了编故事的文体;偶第一次踢球不知道规则,把球踢进自家的球门,偶就再也对足球这种运动热爱不起来。这就是决定性的力量。不久前得知消息,老大准备出《皮皮鲁总动员》丛书,并希望它成为启发孩子阅读的“第一本书”。在这一点上,偶没有丝毫怀疑,至少老大写的故事,就是偶的第一本书,它在偶身上所起的作用,是震撼性的,对文字由衷的好感,也从那时就开始了。

看多了就蠢蠢欲动,有自己编故事的冲动。记得初中自己编了一个啥故事,结果居然被班上的好多同学传看,甚至有不少同学还鼓动偶去发表,偶倒是极有自知之明,说,写着玩的,烂,发表不了。有个要好的同学把我的文章抢过去,说,你不用管了,我帮你寄,就真的寄出去了。结果半年以后退了回来,上面批了几个字:此文离发表尚有一定距离。但不管怎么,同学的传看行为对我的自信心是极大的滋养,让偶自信自己也能编出故事来。这种自信,到现在还没被现实磨损完,所以现在偶尔也敢编一编小说。

同时我还想到另外一件事,我大学一个同学,说当年也产生了自己编故事的极大冲动。稀里哗啦写出个,给自己的老爸看,老爸看后带着蔑视的笑容,把他的文章推往一边,不置可否。他说他老爸的反应让他备受打击,他从此再也不想写任何东西了。这又是一个例子,证明第一次的遭遇对一件事物感受的决定性。

说回来,随着成长,慢慢的,除了看老大编的故事,也开始看别人编的故事。才发现并不是所有故事都那么好看。好看的东西让人爱不释手,不好看的读起来有得了厌食症的感觉。不好看的就不例举了,好看的也很难一一例举。抽取一二吧:像《聊斋志异》我觉得好看,大约总有漂亮狐狸精自己送上门来的缘故;像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余华的《活着》我觉得好看,大约描写的是中国人真实的生活状态;像小波叔叔的故事我也觉得好看,大约小波主张有趣,我也喜欢有趣。

高中那一段比较空白,因为时刻都处在紧张状态,看东西的时间不多,写东西的时间更少。只记得自己写过一个关于自己高考落榜,沦落到街边卖烧烤,邂逅当年初恋情人的故事。

大学时间宽松些,看起书来就来者不惧,从古典小说到色情小说,啥都看,像上面例举的书,大部分就是在大学看的。也写一些东西。但是,大约对编故事这种追求太过执着,导致想编小说的时候过分认真,适得其反,常常便秘。比如有一次想写一个叫《洋娃娃》的小说,一开始就想着要写成什么样什么样,结果,越写越便秘,最终便不出来,只好另起炉灶,抱着玩玩的态度写一个叫《姐姐·情人》的小说,反而相当顺畅,写了三万多。后来还在首届五泄杯全国网络文学大赛中获了个屁奖。这好像是偶在编故事这件事上获得的最光辉的成就。

越来越大,越来越赤裸裸地直面生存压力,也就有越来越多现实的问题需要面对。不只一次想过收敛起来,花更多的心思在自己的专业上。但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心里总是惦记着,无比矛盾。倒是女友宽慰我:自己的喜好,为什么要荒废?指不定哪天它还能发挥你意料不到的作用呢。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指望这些喜好为我带来什么。人对自己的喜好是无比痴心的,即使不能因此获取什么,也忠心不二,大约,在喜好的过程中,自己就获得了欢乐,而有这种欢乐,就够了。

不过有了女友这句话,我不再逼自己收敛了。想读就读,想写就写。反正朝九晚五之外,也得寻思一些东西来消遣。像最近,就写了不少:诗,随笔(散文?杂文?偶还是分不清),小说,啥都写,甚至还画画。写诗偶总觉得自己在糟蹋诗;写随笔,像是在发泄;画画,只是搞着玩。只有写起小说来,最当回事儿。像最近写《巨靠青春》,就太过认真,又有了便秘的感觉。

啥事儿都不能太过认真。太过认真追女孩成功的可能性都绝对低于两个人随着性子玩成功的可能性。所以,还是随性最好。更何况,喜好,本来就是一件很随性的事情。

嗯,就这样,随着性子喜欢,否则就背道而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