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DIY:日流量统计图

    十一长假回来之后又开始忙得昏天黑地,这个周末稍微闲一点,不想码字,想折腾些别的,就抽了半天功夫给自己博客编了个日流量统计图(首页右下角点击率的上面)。酷吧?
    用php实现的,我很喜欢php,写起来非常舒服的语言。用GD库画图,从来没用过,今天一边学一边编,折腾出来了,挺有成就感的。
    把这个功能整合进了LAS系统,还在用这个系统的朋友可以玩玩。
   

一只小狗

    这是一只捡来的小狗。它追着丈人的车跑了四五站地,不离不弃。丈人于是把它捡了回来。养着。给它起名字的时候,叫它拉登,没反应;叫它布什,居然跑到跟前摇尾巴。于是,它就叫布什了。

    我一直想象一只小得可怜的哈巴狗追着一辆汽车狂奔四五站是什么情形。是什么让它选择了这样一辆车并不离不弃地追下去?它显然不是一只野狗,是什么致使它原来的主人抛弃了它?但是它没有了人类已经无法生活,它得寻找新的主人。用一只狗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高楼大厦,车来车往,到底谁才是能够再次给它庇护的主人?

    当然,最终有人领养了它。它的那种罕见的执着让人无法拒绝。

    我到了丈人家,于是看到了这只小狗。用人的眼光看狗,狗都长得一个样。我试图把它的一张狗脸想象成人脸,得出的结论是,它长得并不好看。你会认为一个地包天的人好看么?还露出一颗小暴牙。不知这只小狗在追女狗的时候是不是经常被人嫌弃、抛弃?甚至最终都被主人遗弃。真是可怜的小狗,但它的身世没准练就了它罕见的执着,察言观色的敏锐,以及超强的自制力。从人的眼光看,一只狗能拥有这些本事是多么可爱。

    甚至,它那地包天的嘴型在人的眼光中也是可爱的,配上它那楚楚可怜的眼睛以及不停摇晃的尾巴,这只狗还是怪让人动心的。

    它很聪明,从我进屋的第一秒钟它就判断出我的身份,并朝我摇尾巴表示欢迎。不像有的狗,主人都和客人打成一片了它还在一旁呲牙咧嘴地咆哮。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它。如此小心,是有前车之鉴的。以前的某次,去一个朋友家,看他家的狗温顺可爱,就伸手去摸,在手掌离狗头两寸之际,那只狗突然跳起来狂吠,并试图咬我的手。布什不一样,它仰着头任我抚摸,仿佛我们早就熟悉了。

    待我坐定之后,它就跑过来,伏在地上,望我。它很喜欢人类的抚摸,最喜欢的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让人给它挠痒。这种晾开胸部的姿势表示一种信任,就像人和人之间的拥抱。为什么朝别人敞开胸怀是信任?因为对哺乳动物而言,最重要的脏器,都在胸腔里,胸腔是需要保护的部位,把胸部暴露给对方,除非你非常确信对方值得信赖。

    这只狗就这样躺着,生殖器周围皮肤赤裸,生殖器上却被毛。它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尽管看上去它依旧很小。

    和我呆了不到一天,它居然骑到我的小腿上,做出性交姿势,用它那长满狗毛的鸡鸡磨蹭我的裤管,还对我的裤子又撕又咬,仿佛我的小腿是一只母狗。弄得我一天郁闷不已,难道是我在哪里沾染上了母狗的气息?后来才知道,它仿佛对休闲裤的布料情有独钟,谁穿了这样的裤子它都要上去捣蛋。难道休闲裤的味道和母狗的气息如出一辙?

    大秋天的,这小狗居然还能发春,不是说动物发春都是季节性的么?只有人才是一年四季都能发情的动物。想必这只小狗和人相处久了,也沾染上了人的恶习。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只不错的小狗,从不在家里大小便,从不乱翻垃圾篓,放在桌上的东西,对它诱惑再大,它都能忍着秋毫不犯。很能察言观色,你喜欢它的时候,它就和你分外亲密,你要是对它生气了,它就有分寸地和你保持距离,直到你再次对它表示善意,它才会小心翼翼跑到你身边。

    只要在家里,它就会像守护神一样跟在你身边。你不许它进客厅,它就一只在外面候着,客厅之外的任何地方,只要你卖出步子,它就会判断你会往哪儿走,并在前面给你带路。我住楼下,从它知道之后,只要我一走进楼梯间,它就会引着我下楼,等在我房间的门外,等我关门就寝之后,它才回自己的狗窝安睡。

    狗儿睡得都浅。深夜里,它要是听到了远处同类的叫唤,也会跟着叫唤。我一直以为它是一只哑巴狗,到深夜,终于听到它叫唤了。仔细听,原来是和远方的狗吠一唱一和,人家叫两声,它也跟着叫两声。它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和同类交流吗?它们都在交谈些什么?它们各自依附着自己的主人,失去了和同类交流的机会,也就晚上还能这样吠上两声。

    它还是一只胆小狗。听说一次遛狗的时候,它被一只大狗咬了,还咬出了血。从那以后,只要远远看见了大狗,它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非要主人抱着它过去。甚至连比自己小很多的老鼠,它都捉摸不定自己到底斗不斗得过。一次我去三楼阳台晾衣服,它跟了上来。阳台上有一只老鼠,见我来了,就抬头望我,没有一丝要躲的意思。布什走过去,好奇地望着老鼠,仿佛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老鼠,伸出爪子想要拨弄拨弄,又怕老鼠咬了它,就又缩了回来。那老鼠也望着它,仿佛一辈子没见过狗。一只狗和一只老鼠大眼瞪小眼,这场景把我逗乐了。我下去叫女友上来看好戏。上楼之后,老鼠不见了,它还在原地嗅它的气息。我奇怪地自问道:老鼠呢?它就领着我到一个柜子下面,自己趴下朝里面望。我也蹲下往里面看,那老鼠果然缩在里面,随便我怎么摇晃柜子,它就是不出来。我笑着对布什说,哈哈,你把它赶到这下面去了?幸亏不是它把你赶到下面去了。它疑惑地望着我,不知我是在夸它还是取笑它。

    就这样和这只小狗相处了几天,看它或前或后地尾随身边,我想我们之间一定已经诞生了伟大的友谊。没想到当我离开的时候,它正要尾随而来,主人扔给它一根火腿肠,它就围着那根肉肠团团转,再不理我。

回眸一笑百媚生

    用一个诱人一点的名字,其实今天想谈的是很传统的东西。

    如果去街上做个抽样调查,问行人“回眸一笑百媚生”描述的是哪一位美女,出自那一首诗?我估计正确率不会超过30%。今天兴致大发,突然想谈谈这位美女和这首诗。

    这位美女就是以胖为美的杨玉环,这首诗就是《长恨歌》。尽管近年减肥发展到了变态的程度,我依旧钟爱丰满的姑娘,能让唐玄宗从此不早朝的杨玉环正合我的胃口。而《长恨歌》对此的记载,让这段故事有了别样的韵味。对了,此《长恨歌》非彼《长恨歌》,它不是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也不是郑秀文和梁家辉主演的电影《长恨歌》,而是那写诗妇孺能懂的白居易的《长恨歌》。和老白的《长恨歌》相比,前面二者不在一个重量级。

回眸一笑百媚生

    回归正题,该借着诗歌谈美人了。

    话说唐玄宗时期,社会很和谐,皇帝很清闲。这是多好的日子啊,美中不足的是,后宫三千佳丽都姿色平平,没一个唐玄宗能看上眼。这情况,大约有些像周星驰《大内密探零零发》里皇帝的惨状。唐玄宗于是叫高力士私下去宫外物色美女,高力士办事,皇帝放心,于是找来了一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杨玄琰家的女儿杨玉环。有多美,诗中如此描述:

    回眸一笑百媚生,后宫粉黛无颜色。

    皇帝很高兴,专门辟出了华清池温泉赐她洗澡。美女出浴时,娇媚无力,柔弱得无法披上一件衣裳,我想是男人都禁不住如此诱惑: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回眸一笑百媚生

    于是乎,夜夜春宵,依旧嫌春宵苦短: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玄宗不理朝政了,杨玉环也升级成为了杨贵妃。一个美人,真正意义上的美人,都不止相貌上那么简单。她除了千姿百媚,还聪明伶俐、言谈机巧,在玄宗还没开口之前就能揣测出他的心思,善于巧言奉承,很懂讨玄宗欢心。玄宗宠爱她到了不再正眼瞧后宫三千的地步: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也因为杨玉环深受宠爱,她的家人鸡犬升天,姐妹都被封为国夫人,叔父兄弟都被封为侯爵,家中富可敌国,以至于民间生女成为一种潮流: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但好景不长,美女没犯事,他哥哥折腾出大事来了。杨国忠窃取了丞相的职位,蒙蔽皇帝,把持大权。这时,一直居心谋逆的安禄山借机叛变了,打着讨伐杨国忠的名义一路杀将过来(给个注解:古时候,谋逆是非常忌讳的,造反一定要有非常正当的理由,一定要顺应天意,否则就是师出无名,会遭到报应,下场很惨。而杨国忠的把持大权恰好给了安禄山师出有名的机会。)

    叛军来了,皇帝外出避乱,逃到马嵬坡的时候,随从都不肯前进,跪在马前要求杀了祸乱朝纲的杨国忠,因为是他引发了这次叛乱;杨国忠被诛杀路边,随从依旧不满,要求也杀了杨贵妃,因为是她让皇帝不思朝政,使得小人掌权只手遮天。此时的杨贵妃,皇帝也保不住。(再给个注解,谈谈为什么玄宗也保不住杨玉环:尽管古时候的皇帝自视高人一等,尊为天子。但头上有天,脚下有民,要想维持统治必须顺天抚民。如果出了什么事触怒了上天,激起了民愤,也会危及统治。为了维持统治,通常的做法是杀掉罪人以泄天愤,平民怨,方能扭转局势。因此当随从提出杀掉被视为红颜祸水的贵妃时,皇帝也无力回天。)

    一代绝世美女就这样红颜薄命,在兵荒马乱之中香消玉殒。贵妃被杀的时候,玄宗举袖掩面,心如刀绞: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第二年,玄宗的儿子肃宗终于杀了叛乱的安禄山,玄宗才从避乱的四川返回长安。返回路上,路过马嵬坡时,想起贵妃香消玉殒的一幕,玄宗不胜伤感: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儿子继了位,玄宗成了太上皇。但面对同样的景色,却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玄宗常常忍不住垂泪: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而一旦听到当年杨贵妃初次觐见时所奏的《霓裳羽衣舞》,玄宗就愁容悲恸,旁人也随之叹息。

    这样的痛苦思念,连续三年,丝毫不减。直到从四川来了一个精通招魂的道士,欲招来贵妃的魂魄,以减轻玄宗的痛苦,可是他上天下地,用尽一切法术,却没有成功: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最后,他听说东边的海上有一座仙山,上面住着美貌的仙女。抱着一丝希望,他一路向东,到了东边最远处的蓬莱仙境,在那里找到了一位名叫太真的仙女,而她正是贵妃(又注:贵妃姓杨名太真,玉环只是小名)。道士说明来意,使得仙境中的贵妃又想起了尘世间的玄宗,满脸忧伤,泪水纵横。无奈两人天地相隔,情缘已绝。贵妃拿出旧时的金钗钿盒,分作两半,嘱咐道士捎给玄宗,当作旧日恩情的留念。

    道士接过信物,却很犯难,如何才能让玄宗相信这是贵妃所留呢?贵妃于是告诉道士,她和玄宗曾立下过誓言,这事只有他俩知道,那年七夕,夜半无人的时候,她和玄宗在长生殿感叹牛郎织女的遭遇,于是相互立誓: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说完,再次伤感惆怅。对过往恩爱的回忆也让天国的贵妃动了凡念,无法在蓬莱久住。她告诉道士,今后她会再次回到凡间,与玄宗再续前缘。但玄宗在人间的时日不多,请他不要过于悲哀,保重自己。

    道士将信物和贵妃的话带回,玄宗听后悲喜交加,情绪大起大落,更加沉湎于对贵妃的思念,不久就撒手人寰。

    《长恨歌》在最后这样感慨地写道: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而至于贵妃有没有再次回到凡间与玄宗再续前缘,不得而知。

 

参考资料:白居易《长恨歌》

          陈  鸿《长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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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我们从小就背诗,我们的古人写出的诗歌太多了,其中有多少广为传诵的佳句?与浩淼的诗歌总量比起来,太少了,只能算凤毛麟角。但《长恨歌》是一个例外,一首诗里出了那么多佳句,相当罕见。

    这样的一首诗,没读过实属遗憾,附上全文如下:

 

长恨歌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姊妹弟兄皆列士,可怜光采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翅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

天旋地转回龙驭,至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金阙西厢叩玉扇,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髻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你以为的爱或许是害

    柳宗元为一个驼背写过一篇传记,叫《种树郭橐驼传》。
    一个能让柳宗元写传的驼背,自然有些能耐。这个郭姓驼背,以种树为业,非常牛逼,所种的树木,没有成活不了的,而且长得枝叶茂盛,果实累累。长安城内,富到赏玩花木的有钱公子,穷到卖水果为生的果农,争相移养他家的花木。有人眼红他的能耐,就暗地观察效仿,但种出的树差距甚远。
    于是有人问他秘诀,他说:“我哪有让树木活得久长得壮产量高的能耐,我不过顺应树木的天性罢了。”怎么遵循树木的天性?种植的时候,一定要用原装土,一定要让根舒展、一定要培土均匀、筑土密实。种好之后,反而就别管了,让它自己由着性子生长。也就是说,栽培的时候,要像照顾小孩一样细心,栽培好了就彻底任其生存。
    郭驼背说,他所干的,只是不妨害树木生长,不抑制和损伤树木的果实罢了。其他人呢?种树的时候粗枝大叶,根是弯的,土是新的,照种不误;种完之后又溺爱过度,没事就去看一看,摸一摸,有不放心的,划破皮来看自己种的树是枯死了还是活着,或者就握着树的根茎晃动,看自己种得松了还是紧了。你说这样种的树能长好吗?表面是在爱自己的树,担心自己的树,其实每一种行为都是害。不择方法的违背天性的爱,其实比害更可怕。
    这篇传记最后落脚到了为官的道理上面(在官本位的社会,读书人写的文章通常都要落脚到为官之道上)。说一些当官的,没事就发号施令,表面上怜惜百姓,其实处处把百姓折腾得民不聊生。吏役没事就来传话,上头有命,你们快些耕种;上头有命,你们快些收割;上头有命,你们快些纺织;上头有命,你们好好繁殖家畜;上头有命,你们好好养育孩子……隔三岔五地敲锣打鼓集合百姓发号司令,百姓招待那些吏役都来不及,哪有心思安居乐业?
    其实,教育孩子不也这么回事?该爱的时候爱,该放手的时候放手。但很多家长做反了。在小孩稚嫩的成长时期,最需要倍加呵护的时候,很多父母却选择让小孩体会最严酷的生存环境,在表现上稍有错误就惩罚,在成绩上不如同龄人就打骂,以为这样小孩就能茁壮成长,出人头地。实际呢?小孩成天都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唯唯诺诺,内心恐惧,到一定年龄,为抗拒这种压力,反叛情绪就呈几何指数爆发。成长过程中所受的扭曲是要一辈子还的。孩子长大后,才最终发现与自己的预期甚远,又生怕孩子冻着了、饿着了,没房子住了,比一生中任何时候都溺爱孩子,心安理得地让孩子当起啃老族,以为这样,自己的孩子就能安稳地过一辈子。
    以爱的名义做违背孩子天性的事,也是好些家长和老师的特长。孩子本来就活泼好动,却一定要限制得规规矩矩,像个小老人;在孩子发展语言天赋的时候,却不许孩子随便说话;孩子是以玩的方式学习和认识这个世界,我们却把学习的过程弄得异常痛苦,让孩子从小就厌恶反感学习。给孩子报名目繁多的辅导班:奥数班、英语班、书法班、钢琴班、舞蹈班……从来不问孩子愿不愿意,孩子一反抗,家长就说这是为你好,且不说孩子到底对这些东西是否感兴趣,即使还有一点残存的兴趣,也被这种疲惫式的学习摧毁了。很多人长大了发现这世上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没有自己愿意从事的行业,不是没有,是从小就被摧毁了。
    教育说白了就这几个字,先爱,再放手;在孩子稚嫩的时候,给他绝对的爱,无条件的爱,没有比爱更能滋养孩子生长的了。而孩子有了自己意愿的时候,就要尊重孩子意愿,渐渐放手自己所操心的东西,让孩子顺应着自己的天性发展。其实一个小孩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先天的资质占很大程度。并非每个孩子都能成名成家,但保护这些资质,并让其自由生长,孩子的潜能才可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最为可悲的,莫过于孩子原本资质非凡,却被父母以爱的名义一一掐断捂死。想想都恐怖,被这样摧残掉的天性,真的不少。而且在爱的名义下,父母往往都不知道自己做了违背孩子天性的事,所以更加理直气壮,更加理所当然,仿佛有了爱,一切都对了,这比知道自己做错事而做错事更加恐怖,因为一个人知道自己做错事时,好歹有所顾忌。如果无所顾忌,还特用劲,这会有多恐怖。
    做父母的,在任何想要武断做决定的时刻都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我这真是在爱自己的孩子吗?
    欣慰的是,就我的接触,现在的父母,已经比老一辈父母更懂得怎么爱自己的孩子了,尽管一些问题可能依旧残留。
    但只要有进步,剩下的就只是时间问题。谁都敌不过时间。

月亮节,一首诗

 
这首诗,在月饼和月亮争艳的时候
被我发给了多位姑娘
有人觉得温馨,有人觉得淫荡
仁者见仁,淫者见淫
 
说实话,我自己很喜欢这首月亮
尽管写它的时候,并非月亮节
遗憾的是,一年多以后
我发现自己,已丧失了构造意境的能力
这意味着,我写不出这样的诗了
 
大概因为,越大,越觉得生活缺乏诗意
没有诗意还吟诗,不是矫情么
矫情的东西我也写过,但不愿再写
自然流淌的,才是好东西
 
其实到了今天,好多传统节日都失去了意义
唯一有意义的,估计就剩下春节
春节大家都回家,与家人团聚
其它的节日,也就剩下商家在狂欢
而我们与本该在一起的人相隔千里,孑然一身
 
但我们仍然需要节日,需要心灵的寄托
否则,这个世界将更加无趣
于是,过节吧,这世上的节日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节日让生活增添一些与众不同的感受
与众不同的本质是延长生命
 
买一个衣着单薄的月饼
没有豪华的包装
扒成裸体,一口咬上,真香
月亮节快乐,帅哥美女小伙姑娘

在挤奶的季节逐渐远去的时候胡扯

在挤奶的季节逐渐远去的时候胡扯    ⊙我决定了,这篇胡扯博文每段前面贴一个象形的奶⊙。小学有个同学,写作文不会写奶字,就这样画个圈打个点:今天,我扶着李⊙⊙过了马路。
 
    ⊙今年流行挤⊙,这个夏天,我除了获得了是女人都有乳沟这样的假象,一无所获。
 
    ⊙是女人都有⊙是真命题,不管⊙如煎蛋还是⊙如木瓜;是女人都有乳沟是伪命题,乳沟全是挤出来的,没见过谁脱光了还有乳沟。越来越流行的股沟倒全都货真价实。可惜我不喜欢。
 
    ⊙今天又见乳沟。在这挤⊙季节远去的时候,乳沟大都过上了隐居生活。没有隐居的,通常都不同凡响。今天这个就是,标致的俩半球,中间的沟看得人快坠进去。那女人就坐在对面吃饭,女人的男人就在身边。而我,一个正值青壮年的男人,又尚未阳痿,怎能对白皙的半球无动于衷。我想了想,还是端着餐盘离开了半球。我的目光表面扫描在半球上,其实扫描在她旁边男人的脸上,那男人的脸被我越描越青。
 
    ⊙听说崔健有首歌是这样唱的:我要,乳房!乳房!乳房昂!乳房!很多女歌迷也跟着全情投入地唱:我要,乳房!乳房!乳房昂!乳房!
 
    ⊙下面说些与⊙无关的事,⊙说多了也腻人。
 
    ⊙每段前面这个⊙就有些挂羊头卖狗肉了。这一个多月琐事太多,天昏地暗,折腾下来轻了七八斤,有想减肥又屡屡失败的美女吗?快来和我一起生活。
 
    ⊙说起减肥,又会扯到⊙上。女人减肥的梦想是,减腰不减⊙,减腿不减⊙。哪有那么好的事,人一瘦,哪儿都瘦,除非你是一块橡皮泥,能把一些地方捏小,另一些地方挤大。
 
    ⊙真的不谈⊙了,再谈是小狗。
 
    ⊙上班让人麻木,琐事让人麻木,朝九晚五让人麻木,朝九不晚五更让人麻木。成天表面上忙个不停,其实已经行尸走肉了。已经体会不到生活的滋味。人如果连生活的滋味都无法体会,那和进了高烟囱的人有何差别?
 
    ⊙闲书让我不麻木。喜欢看的书,能让我触觉重新敏锐,能感知生活的各种味道。这样的文字,不需太多,每天一篇就行。可惜我喜欢看的书,从小就被归为闲书。在我们社会,闲是和不正经,是和浪费联系在一起的。正经的生活太累,生活的本质就是浪费。
 
    ⊙沉淀真是个好东西。妈的,什么东西做多了,都是套路,都是定势,都是自我约束。工作、做爱、码字,皆是如此。一段时间不弄,定势消失了,反而能折腾出新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沉淀,成天折腾一样东西,容易死在自己钻出的角落里,以退为进,抽出来,搁置一些时候,你会发现感觉又不一样了。小别胜新婚。
 
    ⊙前段时间,有个判断博文风格的网页程序,判断的结果是我和木子美的风格最相近;前段时间,有个判断博主性别的网页程序,判断结果我是女性的可能性有60%多了。这世界真实太好玩了,能把我这样一个脸上全是胡子,上半身全是胸毛,下半身全是阴毛的大老爷们判断成女性,真不容易。
 
    ⊙木子美喜欢写性爱日记,我码字也不避讳性,我就和木子美同类了?写那个程序的人基本概念没弄清楚,恰好我是作内容计算的,扫个盲:写作内容与写作风格是两回事,内容与实词有关,风格与虚词有关。
 
    ⊙判断博主是男是女倒是和内容有关,男的多发议论,女的多写生活。进男人的博客,你要么觉得在听出租车司机扯淡,要么觉得在茶馆里瞎侃;进女人的博客,总觉得在偷看人家的私人日记。
 
    ⊙也有例外,比如著名的钱列宪,听说就是个美女。
 
    ⊙男的不喜欢家长里短,就算有记录生活的习惯,也不喜欢摆在博客里让人看,最多写成日记自己藏着。举个例子,清朝有个学者,叫李塨,日记记录生活,非常诚实。比如写道:昨夜与老妻敦伦一游。敦伦不是伦敦。敦是两个人干,伦就是伦常,靠,古人真是隐讳,说白了,就是性生活。性生活也是生活,所以那位老哥也把它记入了日子。
 
    ⊙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面,王二没事不就去找陈清扬敦一敦他们的伟大友谊么?没事敦一敦,身心健康。在压抑的年代,这种敦法,更难能可贵。
 
    ⊙有空我也在博客里记录:呜呼,昨夜通宵敦伦!
 
    ⊙女友于是跑来问我:我不在北京,你这是和谁敦的?有暧昧关系的美女也好奇地问:你不是阳痿了么?
 
    ⊙街道大妈则不一样,张口就骂道:流氓!

罐头瓶中的蚂蚱

罐头瓶中的蚂蚱

 
    小时候,我喜欢捉蚂蚱。
    夏末秋初的时候,农村打谷子了,蚂蚱就往城里飞。一早起来,街边的墙上,满是蚂蚱。我就一只又一只地捉,关在罐头瓶里。
    有时候,我往罐头瓶里塞很多草,但只放进去一两只蚂蚱,那两只蚂蚱在里面悠闲自得;有时候,我就扔进去两根草,但蚂蚱叠蚂蚱足足有半罐,那些蚂蚱辛苦地蹦达,踩着同类的躯体往上跳,以求生存的机会,没两天,就死去一大片。
    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的蚂蚱。上帝把我们装在不同的罐头瓶里,有的罐头瓶草多蚂蚱少,那里的蚂蚱就轻松自在,人生很是享受;有的罐头瓶草少蚂蚱多,那里的蚂蚱就成天辛苦地奔命,生存压力逼着它们只有不断地往上蹦达,因为这样才能从不多的生存资源中分一杯羹,否则,只能被人踩在脚下苟延残喘。
    你被放在什么样的罐头瓶里,你没得选,但面对这样的环境,你可以有不同的态度。有的蚂蚱不择手段地将同类踩在脚下,因为它脚下踩的同类越多,它离有限的资源越近;有的蚂蚱灰心绝望,任凭命运蹂躏;有的蚂蚱破罐子破摔,唯恐天下不乱,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人家也休想得手;有的蚂蚱依靠自己的权势,把本来不多的资源霸占,囤积居奇,不顾他人死活;有的蚂蚱承受不了这样的生存环境,想方设法跳到草多的罐头瓶中;也有的蚂蚱一辈子都在努力改造罐头瓶的生存环境,尽量让每个人都能分一杯羹,使生活有所保障。
    最后一种蚂蚱,总让我心生敬意。

一棵和谐的松树

    几年前,去黄山的时候,导游把我们带到一棵古松前,告诉我们:
    “这棵松名曰多子多孙松。它从根部的主干向上分作两枝,代表了我们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再由两枝分作四枝,代表了我们不可动摇的四项基本原则;再由四枝分作八枝,代表了我们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最后一共化作大大小小五十六个枝丫,代表了我们五十六个民族大团结。因此,多子多孙松又叫团结松。”
    我不由得感叹:啊!这真是一棵和谐的松树!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临海而建的市政府
从我们的窗前看出去,就是青岛市政府(照片下方弧形建筑)
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把镜头拉远一些,市政府前面的绿化带组成一个巨大的广场,一直通往海边: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同样从窗户照出去,同样是市政府,夜景: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镜头拉远些: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青岛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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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风光
让图片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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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住过的花石楼
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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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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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窗口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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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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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上的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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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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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海而生: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多图杀猫】青岛风光
 

半壁江山(5)——浅尝辄止

上一节

 

河北
 
    相比于前面的各个省市,这个地方,只能算是浅尝辄止。
    河北省我到过三个地方:野三坡、坝上草原和南戴河——都是旅游景点,第一次是托班级的福,后两次托实验室的福,皆与大队人马一起观光游玩。每处呆了两天,如蜻蜓点水,来去匆匆。
    野三坡改变了我对北方的看法。大学的时候,乘坐合肥到成都的绿皮车回家,本来由东到西的简单事,被绿皮车弄得复杂到了游览大半个中国,火车先一个猛子扎向北方,在河南和陕西境内晃悠,晃悠够了,再往南进驻四川。一路观赏北国风光,山是秃的,地是干的,建筑是灰蒙蒙的。落下这样的第一印象之后,到了野三坡,感觉无比诧异,原来北国也可以有山有水,清秀可爱。野三坡有个百里峡,到了夏天百花盛开,凉爽宜人。我们去的时候夏日未至,山上零星点缀着一些野花。同行的一位美女看了眼馋,就说,你们谁是好男人,替我爬上去把那花采下来。我看了看陡峭的山壁,说,这是猴子干的事,原来你喜欢猴子啊。野三坡的山洼里流淌着溪水,浅处过膝,深处也不过一人,清澈幽凉,在里面划竹筏是一件很惬意的事。躺在竹筏上,上是天,下是水,任其漂泊,悠然自得。去野三坡一定要做的另外三件事是骑马、吃烤全羊、开篝火晚会。骑马的时候邂逅了一只装淑女的马,喜欢摆脚尖点地的造型;烤全羊的香味至今让我难忘;篝火晚会就在水边,一帮人在黑夜里围着火堆唱唱跳跳,很有意思。到这样的地方,带着自己的另一半会浪漫而休闲,遗憾的是,我们是大部队前往。好在玩得近的小团伙中有几位美女,一路说说笑笑,也算弥补了遗憾。其中一位美女在游玩中不停说着某动物园里两只不同种类的鹤鸟之间的痴恋,女孩子到了适婚年龄总会憧憬真挚热烈的爱情,一旦听闻这样的故事,便会产生深度共鸣。遗憾的是,同行的男性竟然都对这故事无动于衷。时隔多年,不知她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没有,祝她幸福。
    去野三坡是班级自发组织的,去坝上草原和南戴河则是实验室官方组织。官方组织就不再只是同龄人了,还有领导,玩起来自然不及自发组织爽快。同时,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也不能和同实验室的女生授受不清,自然又少了另一种乐趣。
    很小就去了内蒙古,遗憾的是,却没去内蒙古的草原。一想到草原,我就会想起王小波草长马发情的名言:“我们要抱着草长马发情的伟大真诚去做一切事,而不是在人前羞羞答答地表演。”一个草长马发情的地方,人未免也会动情。根据《倪匡自传》记载,草原上的男女动情了,就在草地上幕天席地,进行天地之合。为了怕不知情的人闯入,就在身边插一根竹杆子,草原上的路人远远地看见了竹竿,知道不便打扰,就绕道而行。在这样的地方人会动情的另一个证据是:我的一位大学同学通过某知名BBS的组织去草原旅游,和同行的一位美女发生了一段罗曼史,回来后陷入情网久久不能自拔。种种原因,弄得我无限向往草长马发情的草原。然而,待我真正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秋天,草不长马也不发情了。草自顾着枯萎,倒伏在地上,马儿自顾着长膘,用嘴一撮一撮地吃没来得及枯萎的草,为寒冬积累脂肪。任凭马背上的我怎么使唤,马儿就是不跑,被我弄烦了,还冲我发脾气。在坝上草原也吃到了烤全羊,但怎么都觉得没野三坡的可口。倒是那晚的演出颇为有趣,让我见识到了草原上人民的豪爽性格。对了,那儿还有一个可圈可点的地方:夜空。我平生第一次看到那么多星星,也是第一次看到了银河。
    该说最后一个地方南戴河了。在去南戴河之前,我憧憬过北戴河,具体地说是憧憬和一帮帅哥美女去北戴河玩。来北京后认识的美女里,有一位在秦皇岛念大学,这对一个一直对北戴河充满憧憬的人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当然,单枪匹马未免孤单,得一群帅哥美女才有意思,我于是动了纠集人马去北戴河游玩的念头。然而,由于其中一位美女磨磨蹭蹭的性格,计划胎死腹中,最终未能成行。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耿耿于怀,并发誓一定要在那位美女还在秦皇岛念书的期间去北戴河玩一次。当然,发誓也没管用,计划再次流产。当我最终去那里的时候,美女已经毕业了。更何况,我去的是南戴河,而不是北戴河。南戴河和北戴河的差别挺大的,就像北京和天津的差别。真有这么大,在我高兴着终于要去南戴河看沙滩美女的那天,就有人给我泼冷水:南戴河的美女少得可怜。到后果真如此。南戴河还处于尚未开发起来的阶段,旅游设施缺乏,游人也不多,沙滩颇为冷清。而且,到达当天就下起了大雨。为了不至遗憾,我不顾感冒地脱光衣服淋着雨冲进海里,抵抗一次一次海浪的袭击。南戴河之行,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饭桌上的廉价海鲜,至少现在饥饿时想着还会流口水。好吃的东西,其实都不贵。贵的东西,未必可口。我吃的东西越多,越相信这种判断。
 
山东
 
    得益于一次不入流的学术会议,我去了趟山东青岛。不过依旧蜻蜓点水。
    我们是从北京乘坐长得像白蛆一样的河蟹号动车前往青岛的。你坐过河蟹号吗?我坐了,感觉还行。但愿今后能有机会坐到大闸蟹号。河蟹号是为有钱又有时间的人设计的,价格不菲,白天开行。一进候车室就能感觉出来,坐在里面的大部分人,都是养尊处优级别的。坐在河蟹号里面,躺在可以灵活调节角度的靠椅上,悠哉悠哉,消磨白天的宝贵光阴,就到了另一个城市。其实这样也挺好,有钱有时间的人,得给他们烧自己钱和时间的方式;没钱人完全可以以同样价格买一张更舒坦的夜里开行的卧铺,在睡觉的同时抵达另一个城市。我们当了回有钱人。
    学术会议通常都在风景优美的城市举行,这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对于一个苦搞研究的人,这也算一种调剂和回报。当然,会议通常都是无聊的,有意思的永远只是会议之外的游玩。
    青岛的市政府就修在海边,面朝大海,不过500米,市政府前的绿化带一直修到海岸。挺奢侈。我们的宾馆就在市政府的背后,也怪奢侈的。趁会议的空隙,我们到海边玩,青岛的海岸有长达40里的滨海步行道,从团岛环路到石老人公园,串起沿途美景。我们只行走了八大关附近的一小段,沿途的景观让人难忘。
    我是一个生在内陆深处的人,但喜欢海。我这辈子体会过的最放松的心情,都是在海边获得的。表面上看,海浪是在拍岸,但只要你坐在海边,它就能洗涤你的心灵。
    青岛另一个不得不说的景点是崂山,傍海而生的山,不多见。我对崂山的最早认知,是源于《聊斋志异》记载的会穿墙术的崂山道士。这次去崂山也见到道士了,一个个被旺盛的香火供奉得白白胖胖。道士没有仙风道骨,而是细皮嫩肉,真让人讨厌。崂山半山腰处有一个山洞,曰明霞洞,黑乎乎的,号称某知名道士闭关之处,里面放着四个罐子,分别装着关于家庭、婚姻、仕途、金钱的符,买了门票入洞的每人可以摸出一个,让道士解惑。用现在论坛上流行的说法,这无异于挖了四个坑。非常显然,不能关注什么摸什么,对求解的问题越关注,越能给解惑的道士发财的机会。我于是选了一个最不关注的东西:金钱。这样说很清高,谁不关注钱呢?我只是觉得,沐浴党的春风,在八荣八耻的河蟹社会,在建设国家经济的同时建设自己的经济应该不是问题。知道道士怎么解惑吗?他凑到我耳边,说我人聪明,但人际关系不好,付出多回报少,要我掏六十大洋去烧三炷香,化解化解。这道士也挺逗的,打着为人家金钱指路的幌子A人家钱财。试想,如果真选了个关注的问题,被忽悠进去,这六十大洋不就成了供奉他们的香火钱了。道士其实一句都没说中:我聪明吗?挺普通,过得去而已,比我聪明的我见得多了;人际关系不好?也普普通通吧,不会刻意为人际而人际,我的朋友不多,但我视为朋友的人,绝对对得住;付出多回报少?我倒觉得我只要认真付出过的东西,都见到了回报。我们一行几人,道士费了不少口舌,一点香火钱都没忽悠到,以至于最后一个人站在他面前时,他没好气地说:“你不信命,我帮不了你。”
    其实青岛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风景,而是当地居民的那种自豪感。谈起自己的家乡,那种自豪感发自内心,在他们心中,青岛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城市。这种自豪感颇能触动我,让我共鸣,我的家乡不过是弹丸大的小县城,或许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来,它一无是处,但在我的心目中,它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不可替代的。人为什么会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家乡?因为家乡哺育了自己,还铸就了自己。不管走得再远,这样一个地方与自己息息相关,血脉相连。
 
江苏
 
    江苏我到达的第一个地方是南京。
    上大学的时候,南京是离合肥最近的有高中同学驻扎的地方,而且还不止一位。从合肥到南京,坐汽车只要两个小时,我于是和夫子过去玩。
    那次南京之行,记忆中是欢声笑语的,一帮老同学一起疯狂怀念高中生活。但岁月真能腐蚀一切,那些记忆,也零落成片段了。有时候我真觉得写东西是一种伟大的习惯。当很多年后你重读以前的文字,拾起那些已经忘记的人和事,就像重活了一遍。遗憾的是,南京之行没留下文字,我只好在不多的记忆碎片里挑挑选选。
    碎片一:一个同学在南航就读,南航的操场上,停着一架废弃不用的飞机,我爬上去照了相。南航的同学姓名的最后一个字是飞机的飞,姓名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他因为姓名与飞机结下不解之缘。他上高中就非常明确自己要考的大学是南航,要干的事情是设计飞机。他在南航读了本科之后,到北航念了研究生,如今就职于欧洲某飞机制造公司的中国分部。
    碎片二:我们在南京中山公园的湖里划船,一边划一边兴高采烈地叫唤,划得兴起就集体拔掉上衣,半身赤裸。旁边一艘船上的一位老年妇女见了哈哈大笑,乐不可支,最后向后仰去半天没力气坐起来。另一艘船的一个小孩见了,就朝我们泼水。
    碎片三:南航的同学宿舍在分校区,我们玩够了后回去得坐又挤又晃的小巴士。当我们从小巴士上下来,纷纷庆幸终于到站了的时候,一位男性同学表情异样,像被侵犯了。他后来透露,在小巴士上被一名陌生女生夹了。据说当时就他一人被挤到了车厢后部,他前面站着的女生见后面是一位青春男生,就借着巴士晃动用肥臀向后探索,然后夹住他的关键部位,他苦不堪言,想早些拔出来以免自己起了反应。待他好不容易借着晃动抽离出来,那女生肥臀一扭,又把他夹个严严实实。他一路都被肥臀挟持,苦不堪言,于是下车后有了如此表情。通常性侵犯受害者都是女性,我那位同学估计是性侵犯第一男性受害者。
    当年我去南京的时候,很多街都把地皮掀了,露出很多臭水沟。风乍起,吹皱一沟污水。不知现在怎么样了。
    江苏我到达的第二个城市是南通。
    小学的时候,一位实习老师出了一个谜语:东西北三面阻塞,打一城市。全班没有一人猜出谜底。我们连重庆的区县都背不齐,怎么会知道千里之外的南通。
    随着女友工作,这个城市也一不小心和我链接上了。对它我耳闻在先,目睹在后。女友每天电话都和我谈论她上班的情况,我于是也通过交谈对那边有了个大体印象。不仅仅是南通,整个江浙一带的人都有工作狂的气质。早晨七点过就上班,晚上六点以后下班,生活能简化则简化,全身心赴在工作上,周末无休。我一开始对这种全民工作狂习俗非常反感,因为这让我的女友异常辛苦。后来转念一想,江浙一带凭什么比内陆富裕?显然不是天上掉馅饼,凭的不就是这种拼劲么?
    当我真正到达那里之后,再次印证了我的这种印象。我呆了五天,只有我走的那个下午女友请假陪了我,其余的所有白天,女友都在公司忙得不可开交,我则在宾馆做自己的事。能一起也就是晚上六七点以后的时间。幸好我是一个凭一支笔几张纸就能玩一整天的人,何况我早有所料,带了笔记本。《半壁江山》系列就是从那些天开始写的,如今已接近收尾,自己还算满意。没有那自己呆的五天,没准就没有这个系列。
    通常,火车到达某个城市的时候,会有那里的欢迎短信。在火车快到南通的时候,欢迎短信没来,地下钱庄、枪支弹药、代人复仇的短信倒是来了。到达某个城市所收到的短信往往起了城市名片的作用,在这张名片的介绍下,我以为南通满街都在杀人放火。但居住几天的感受,其实治安还不错,甚至都没见人吵架。
    南通比我想象的还小,它的火车站远离市区。下火车坐上公交车后,沿途的景象无不让我想起了合肥,连接火车站与城市的公路很荒凉,骑车的妇女喜欢在肩上和手臂上套上白纱做的护套,以防晒伤。我想,这城市也就和合肥差不多大吧?没想到比合肥还小一号,二十分钟后,市中心猛然出现在眼前。
    几天呆下来,倒也觉得这样的小城市不错。一辆自行车就能到达生活所需的任何地方,生活的便捷远远超过庞大而拥挤的大都市。不用在交通上耗费时间,日子过起来很舒坦。
    但气候要命,太热了,白天太阳大得能晒掉皮,难怪妇女们一个个手套白纱。也有凉爽之处——市政府所在的繁华区。那一带有水环绕,水边绿树成荫,骑车路过时凉风习习,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天然空调。在那边的几家店里,看到两件合身而特别的T恤,相当喜欢。我走了那么多城市,一眼就让我心动的衣服属于踏破铁鞋的罕见级别,这里一下就蹦出两件。
    南通有一家影院叫更俗剧院,更,念一声,但我偏要念四声,还套用某句广告词曰:没有最俗,只有更俗,我们在那里看了《变形金刚》。南通有一家大润发超市,我私自给它改了名:周润发超市,发哥果然魅力惊人,生意火爆,赛过了家乐福,我们见异思迁把它当作了主要购物场所。南通补鞋的老奶奶做工精细,童叟不欺,硬是把我穿了三年的破鞋补得扎扎实实,赛过新鞋。南通的宾馆都免费停车,免费上网,我们免费停好自行车,上楼后,接上一根网线,免费连入互联网,于是有了休假期间还保质保量更新博客的奇迹。
    如上是首次到达南通的初体验。迄今为止,对这个城市,也只能算是浅尝。但它代替了大连,成为以后两三年我将频繁到达的城市。与这个城市相关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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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迄今为止,我终于写完了到过的所有城市。
    毫无疑问,今后会去更多的地方。会不会祖国江山一片红?说实话,我倒真没想过。但我想去的地方,我迟早会去。不想去的,也不会强求自己。
    另外,地域也不会仅限于国内。在整个地球都变成一个村子的今天,不去村子的各个角落逛逛,挺遗憾的。
    待新城市和新故事汇集成章了,我再来续写这个系列。
 
(完)
 
2007年8月3日-8月30日

自相矛盾之联想篇

联想曰:吾电脑天下第一,吾优盘举世无双。
余问:以子之优盘插子之电脑,孰胜?
联想曰:兼容。
余遂插之。嗞,电脑毁。
联想曰:赔!
 
事由:
    几天前,我获得一个1G的联想优盘,还是迎奥运特别版。小巧精致,爱不释手,于是插到实验室的联想电脑上使用。没想到没插两次,USB接口挂了,如死鱼般毫无反应,不再接客。
    幸好电脑还在保修期,于是找来联想的维修员诊断。维修员检查后说,USB接口里的针弯了,这属于人为损坏,不在保修期,换一套USB设备需80大洋。我说,我可没有故意把它弄弯,最近只用优盘插过它。维修人员接过优盘看了看说,就是这优盘惹的祸。现在很多USB设备都不标准,插的时候很容易出问题,你看这优盘的接口,厚了。我说,这可是你们联想的优盘。还有句话想说,但最终还是吞进了肚子:用你们联想的优盘插你们联想的电脑,还插出事来了!哪有自家生产的俩USB接口还不兼容的?
    维修员也没办法,得走公司的程序,公司规定收多少就是多少。但我心里一直不痛快,于是编了如上段子送给联想,望笑纳。如果联想的有关人士看到,但愿别像某些公司般小家子气,而是去升级自家的设备和服务。你们毕竟是走向国际的大公司。
    祝你们的USB接口之间早日插拔自如,而不是卡壳短路,还要用户赔钱。

半壁江山(4)——北京北京

上一节

北京
 
    前段时间,冯唐完成了小说《北京北京》,作为一个北京土著,他经历的绝大部分事都发生在北京。作为外来人口的我,北京是啥样子的呢?
    北京曾经离我无比遥远,远到我以为一辈子都和自己沾不上边,它和我唯一的关系就是,它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打小教科书里就教育我,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但通常教科书里出现的东西,现实中是很难见到的。我能见到北京,还能暂居在北京,真是个奇迹。
    其实学会这首歌没两年,我就见到天安门了。是父母带我前往内蒙古乌兰浩特的那年,火车在北京中转,幼小的我于是到了传说中的北京。现在对那次北京的短暂滞留,我只能记得三样东西:毛主席、天安门,地铁。
    瞻仰毛主席就在天安门,但诺大一个天安门,我爸也不知道具体方位,就找了一个站岗的用夹生的普通话询问:“请问看毛主席在哪儿?”站岗的大怒:“什么叫‘看’毛主席?!是瞻仰伟大领袖毛主席!!”非常严肃地对我们进行了政治教育,才最后指明方向。瞻仰的队伍弯来绕去,密密麻麻,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这么长的队伍。弯来绕去的队伍磨得我没有了耐心,年幼的我猜想,毛主席是不是在里头一一握手谈话,要不怎么这么慢?进去了才发现毛主席是在睡觉,睡在一张特别的床上,上面还罩一个玻璃罩子。我到那时候都不知道毛主席死了,从教科书上所受的教育告诉我,毛主席永远都在我们身边。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毛主席不远,就有一个发主席财的。就在天安门广场的某处墙上,有一个主席像,主席的下巴上有颗痣,那是全国最著名最有福气的痣。而墙上的那颗痣恰好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于是赚起了眯眼摸痣的钱,几块钱摸一次,从几米远处眯着眼睛摸过去,摸中了就表明有一生的福气。凭借着毛主席的号召力,参与者络绎不绝。我也摸了一次,中了,他们都夸我有福气的时候,没人发现我是半眯着眼睛走过去的。估计只有墙上的毛主席发现了我的猫腻。
    整个天安门,我能记住的,也就是和毛主席有关的部分,当年刚上学的孩子,什么都可以不知道,就是不能不知道毛主席。
    对了,我还坐过北京的地铁。我幼小的眼睛在地铁里不够用,这个城市居然还能在地下修铁路,太神奇了。地铁可比火车干脆多了,站与站应接不暇。根据地铁撞击铁轨的唚吭声,幼小的我觉得地铁的速度比火车快多了,要不怎么站与站之间只要开五分钟?唚吭唚吭,天一下就黑了,地铁在地道里狂奔,唚吭唚吭,天又亮了,就到站了,这过程兴奋得我两眼放光。要是我天天都能坐地铁,该多过瘾。
    第一次见北京,就这样匆匆来匆匆去,待到第二次,一晃就是接近二十年。这其间,过着与北京毫不相干的生活,也从没考虑过这辈子还会到北京,因为它离我的生活实在太遥远了。但生活的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预知性,我居然又到了北京,还呆下来了,并且不短。
    当我再到北京的时候,儿时的记忆,早已化作一个一个模糊的片段。那是2004年夏天,我从重庆坐车到北京,到同学那儿取票之后,再从北京到大连看望女友。当火车快到北京的时候,我感到不安,我孤身前往一个偌大的城市,但除了儿时那些零碎的记忆,我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
    当广播里响起走进新时代的音乐时,温柔的播音员突然像变了一个人,用高八度的语调介绍起伟大首都来,这种语调,我只有儿时在高音喇叭里听过。我知道北京快到了。列车停稳后,我走出站,发现这个城市高楼兀自耸立,车辆来来往往,行人熙熙攘攘,各自忙碌着,只有我是一个不知所措的过客。背着大包小包,好不容易磕磕碰碰到了公交车站,却不知道怎么坐车。这时,一个学生模样的人问我:“你是第一次来北京吧?你去哪儿?”我告诉了他。他说他和我同路,坐一路车。路上聊天得知,他是某知名大学的学生,趁暑假来北京念新东方。他比我提前两站下车,下车前,他给了我他的联系方式,并叮嘱我不要坐过站。
    我到这个城市的第一点温暖,是来自这位素不相识的朋友。尽管后来,我很不小心地弄丢了他的联系方式,无法回馈他的帮助,但我会把这种温暖传承下去,让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的人和在这个城市遇到困难的人知道,他并不孤单,这个城市随时都有援助之手。
    50天之后,我从大连回到北京,正式开始了在北京的生活。这种生活已经持续三年了,并还将持续下去。这期间,我很神奇地认识了郑渊洁,以及一帮同在北京的帅哥美女。我从小看着《童话大王》长大,这本杂志在我成长过程中扮演着无比重要的作用,但我从来都没奢望过能见到郑渊洁,北京给了我这个机会。在北京,什么都可能发生,这是一个充满着机遇的城市。在北京,一切都在变化,这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城市,当你以为你已经了解它的时候,它已经走到了你的前头。
    除了每年光顾的风沙和高得离谱的房价,我对这个城市基本满意。和上海相比,它更有中式的底蕴,虽然没有上海光鲜亮丽,稍显朴素,但内部却极为考究。这个城市的好,都藏在里面,你细致去探究,越探越有味。同时,和上海相比,它更有人情味,上海透着资本主义的冷淡,北京却散发着社会主义的温暖。我喜欢这种温暖。
    很多人都问我,你准备在北京呆到什么时候?谁知道呢,就如这个城市的飞速发展一样,我的未来也存在着太多的变数。能舒服地呆在这里,那感情好;如果一天迫于生存压力选择了迁徙别的城市,我也会常来。它不再如小时候般和我生命毫无瓜葛,这样的城市,一旦和你链接上了,就会千丝万缕。